“半城市化”是学界近年提出的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现象的描述性概念。它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应该说,“半城市化”所揭示的问题的确存在。它的根源很复杂,如果从制度方面来看,这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有关。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就实行了以户籍制度为标志、以粮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分类分级供给为内容的社会制度,人为地把城市和农村分成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工业化速度明显加快。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批具有农民的身份,而工人职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游走于城市和乡村之间,是一个处于城乡二元社会夹缝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付出劳动,但没有固定的职业和职位;他们劳动在异乡,但根还在生养他们的乡村;他们生活在城镇,但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他们就像一群候鸟,每年春节后从乡村飞向城市,又赶在来年的春节前飞回家乡,大规模的、周期性的往返迁徙,形成中国独有的“春运”难题,形成了典型的中国式的“漂移的社会”。
而要解决“半城市化”问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在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保障农民的平等就业权和迁徒自由、均等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具有十分突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