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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星期四

    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14版)
    牛风瑞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学者关注中国“半城市化”(亦称“准城市化”)现象已有多年。

        半城市化现象的实质是进城农民既不能平等享有市民权利,又不能割断与土地、宅基地以及与原农村集体的联系。总根子在于长期执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

        “半城市化”减少了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即期成本,但增加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

        如果说,这种制度安排在城市初期尚有一定的正向收益,那么随着城市化进入中期阶段和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其对城乡关系的扭曲,对城市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半城市化有违社会公平,不仅加剧城乡资源的错配,而且面临着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城市内部新的二元体制的社会风险,社会成本日趋高昂。

        当前还没有根本摆脱城乡分割的二元思维惯性,虽然在不触动现有城市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对日益激化的城乡关系有所缓和,但不能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治久安。

        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发展与推进城市化相辅相成、良性互动才是解决“半城市化”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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