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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差生评语:让教育蒙羞

    胡 艺 《 光明日报 》( 2010年10月18日   03 版)

        14岁的吕同学原是长春市解放大路中学9年(4)班的学生。当其他同学正在为中考努力学习的时候,他却一直徘徊在校门外。据介绍,吕同学因为是“差生”,试卷上被班主任批语“狗屁不是”,被逼转学。家长想让孩子回校读书,但老师说学籍封了回不来。

        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的学习成绩,是教育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家长对学校进行评价的不可或缺的指标。学生考试成绩的好坏,升学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与老师的业绩与声誉。因而,由于学生成绩不好,班主任失望乃至窝火,并采取措施进行一定的教导,这是可以理解的。教育部去年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规定:“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班主任行使批评教育权不意味着可以歧视、驱赶学生。老师辱骂差生“狗屁不是”,并逼迫差生转学,这是在剥夺“差生”的受教育权利,是让教育蒙羞。

        换一个角度讲,老师把“差生”赶出校门,其实是教育者的一种失败。俗话说,“十个指头有长短”,正是因为有成绩差的学生,才真正考验着教育者的智慧。教育好“差生”,给“差生”更多关爱,这恰恰是学校的职责所在。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辱骂“差生”,把“差生”赶出校门,不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实际上都是对“差生”的歧视,都是对教育的根本目的和职能的放弃。

        人们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成绩差的学生并非无可救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作为教育者,学校和老师应该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用温暖、真情去感染孩子,抽出时间辅导孩子,帮助孩子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相反,如果对“差生”另眼看待,不仅会使他们的学业每况愈下,而且还会深深刺痛他们的自尊心,甚至给孩子终生留下可怕的心理阴影。“感觉中学过得实在是太黑暗了”,吕同学的感慨十分鲜明地显现了这种歧视的伤害。

        其实,学习成绩只是衡量、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绝不是唯一的指标。在素质教育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学校和教师更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而不是为了升学率与所谓的“教育形象”,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如何让所谓的“差生”变成更好的学生,才是教育者真正要花心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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