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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浏阳林农从“绿色银行”取到现金

    作者:记者龙军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龙军)湖南省浏阳市官渡镇观音塘村村民林旭初,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靠的是经营自家20多亩的责任山,由于精心管理,山上的木材长势喜人。现在通过采伐指标下发到户,年初便申请批准到了80立方米指标,按市场收购价,他可以收入三万多元。林旭初是湖南省浏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直接受益者之一,终于能从绿色银行取到现金,他笑逐颜开。

        作为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之一的浏阳,林业用地面积517万亩,该市从2007年5月在湖南省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林改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确权林地面积505万亩,产权到户率达99%,完成林权发证395万亩。改革,让浏阳的青山变成了“金山”。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进一步明晰,由于千家万户林权分散、经营单位变小,导致林农分散经营与林业生产规模效益的矛盾日益凸现。为探索出一条规模发展之路,该市积极引导林区以生态优先、资源为本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该市张坊镇七星村的星海楠竹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3000余亩,将山地全面进行了改造和示范。2007年,合作社建立了高效示范基地600多亩,修山垦复1200多亩,对林农进行统一技术培训,科学培育。专业合作社成员户均增加收入5000元,全年人均增收1800元,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条,成为了该村主导产业。

        浏阳市林业局局长邓阳锋告诉记者,林业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融资渠道一直是困扰浏阳林业发展的难题之一。从2007年起,浏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改革,制定了《浏阳市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林农可凭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所确认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到银行贷款。到目前为止,浏阳市已有568户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383万元,让万亩山林由“死资源”变成“活资本”,有效推动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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