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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30日 星期四

    注定失败的个性化“翻译”

    作者:喻若然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30日 12版)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小说和电视剧本是两种体裁,具有迥异的媒介特性。新版电视剧《红楼梦》试图以电视的表现手法重现原作的文字之美,这不是改编,而是“翻译”

        李少红导演的新版《红楼梦》第一轮播出时铺天盖地的恶评好不容易刚刚平息,日前此剧上星播出,再次掀起轩然大波,势头甚至比上一次更猛,更有许多人戏称这部电视剧为“红雷梦”、“青楼梦”。这部斥巨资精心打造的鸿篇巨制,为何遭致一面倒的批评?

        小说《红楼梦》最牵动人心的是活灵活现的人物,因此演员选择自然成为重中之重,而电视剧也恰是在这一点上败得最惨。之前选秀节目留下的烂摊子,加上来自投资方的压力,使得选演员几乎成了一场闹剧。最后上阵的宝玉和十二钗,扮演者多只有十几岁,台词尚且念不顺畅,更不用说理解《红楼梦》的深刻内涵了,而87版的珠玉在前,越发使其相形见拙。少年、成年的角色区分是导演为了解决安置选秀演员的无奈之举,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全剧的连贯性。演员撑不起戏,观众自然不认账。

        有人指责新版《红楼梦》完全不忠实原著,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从故事角度看,它的致命伤恰恰在于过分拘泥于原著。整部剧在剧情、台词上几乎照搬原著,不仅多此一举地设置旁白,甚至连旁白都一丝不苟地照念原文。小说和电视剧本是两种体裁,具有迥异的媒介特性。新版《红楼梦》企图以电视的表现手法重现原作的文字之美,这不是改编,而是“翻译”;不是电视剧,而是广播剧。

        从一开始选择拍摄120回本的《红楼梦》,这部电视剧便出现了失败的前兆。续书的后40回跟曹雪芹的原意大相径庭,这早已成为公论。要尊重曹公的原意,保留小说的哲学思想,就得像87版那样推翻后四十回另起炉灶,至少要对其大幅修改。一个改编版本就意味着对《红楼》的一种新的解读,因此除了展现与时俱进的电视制作水平,新版《红楼梦》怎样取舍前80回,怎样改编后40回,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本剧所应提供的最具价值的部分。遗憾的是,本剧知难而退,选择了省力却也最糟糕的方式。努力捍卫原著的动机,由于改编者的能力欠缺,演变为过犹不及。

        与拘泥原著情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少红在美术造型、音乐、音效的创作上,却坚持了她一贯的个性化风格。也许是由于导演在剧本问题上无法完全做主,于是在视听效果上极力强调个人特色。然而,这不是原创剧,而是《红楼梦》,因此,导演不妥协的个人风格便成了对大众想象的公然挑战。名著的影视改编有一个重要的前提,便是选择与原著精神相协调的创作者。当初英国人找到李安拍《理智与情感》,正是看中了这位东方人骨子里的温文儒雅和冷幽默与原著小说气质的共通之处。反观李少红,从之前的《大明宫词》和《橘子红了》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对于幽暗神秘氛围的偏爱。她的军人气质和另类的作品风格显然和《红楼梦》中的美学思想是琴瑟异趣的,她只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原著,却无法与曹雪芹更无法与大众心心相映。

        小说《红楼梦》是以大喜写大悲。曹雪芹花费了大量篇幅描绘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富贵生活:如果不尽情展现曾经的繁荣美好,最后的家破人亡怎会如此震撼人心?而看不透“红楼”的李少红却选择将“风月宝鉴”背后的骷髅头翻了过来,试图用阴森的画面、恐怖的音效来直白地说明《红楼梦》的悲剧本质,彻底颠覆了原著的美学风格。一面是亦步亦趋地照搬小说情节和语言,一面是与原著大相径庭的美学风格,二者合一,效果便是“不伦不类”。

        在新版《红楼梦》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李少红创作团队试图在原著强大的气场和个人风格之间寻找平衡的失败尝试,而这个结果,早在电视剧最终形成之前便已注定。与其一味将板砖拍向创作者,不如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在物质条件和技术水平、精神视野都远超过1987年的当下,我们拍出的《红楼梦》却做不到像当初那个简陋而质朴的版本一样打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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