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权利辩》
《权利辩》的历史语境
1789年7月14日,巴黎民众攻陷了象征专制暴政的巴士底狱。消息传至海峡彼岸,当时的英国知识界与公众舆论报以热烈欢迎。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华兹华斯在其自传体长诗《序曲》中,深情追忆那个激荡的年代:
活在那样的黎明,是何等幸福;
而此时正值年少,更仿佛身在天国!
此刻的英国社交圈,法国大革命俨然成为最时髦的话题。革命中的英雄人物被印在鼻烟盒、丝巾等物件上,成为某些英国民众交口称赞的对象。辉格党领袖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对攻占巴士底狱及法国走向立宪君主制大加赞许,并持续在议会中为法国的新宪法与“人权”话语加以辩护。
同为辉格党资深议员的埃德蒙·柏克,却在这场狂热和迷醉中扮演了“刹车者”的角色。柏克曾激烈抨击英王专横并支持美国独立,在英国被视为坚定的自由派改革者,当时的英国朝野普遍预期他会同情法国大革命。然而,柏克反其道而行之,严厉批评这场革命是一场试图用抽象的“天赋人权”全盘砸碎历史传统的激进实验,并警告英国民众:这股狂热将导向无政府状态,乃至新的专制。此论断无异于狠狠地扇了英国激进派一记耳光。
柏克的“倒戈”自然引发了昔日同道和崇拜者的强烈愤慨。正如葛德文在《忆亡妻》中所言:“那些致力于追求自由和宣传启蒙的朋友们,曾经十分爱戴柏克先生;如今,面对柏克对这项神圣事业的猛烈攻击,他们感到了极度的愤慨与厌恶。”究竟谁对谁错?这一沸沸扬扬的争议,直接反映在图书市场上。1790年《法国革命论》面世当年便售出19,000册,随后三年间又售出约30,000册。当时的伦敦,一本政论小册子若能卖出2,000册便已算作成功,柏克的著作无疑引爆了舆论,该书直接催生了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场政论册子论战。众多小册子对柏克作出回应,为数不少的论者指责其细节失实与文风夸张。
据统计,仅在1790年至1792年间,直接与柏克论战的重要书册,不下五十篇。有一些直接来自辉格党人,他们试图将法国革命与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的理想相勾连。例如,温和的辉格党人麦金托什(James Mackintosh)在1791年初发表的《高卢辩护》中,坚称柏克背叛了辉格主义的核心理念,反而与托利党的保守迷信及中世纪骑士精神站在一起。麦金托什以1688年光荣革命为依据,认为这些理念只需稍加完善即可适用于法国——在他看来,法国与英国一样正在从封建社会向现代商业社会转型。另一位辉格史学家麦考利(Catherine Macaulay)则在1790年出版的《对柏克〈法国革命论〉的评述》中指出,法国大革命并非英国历史进程的简单重复,而是一次具有全新性质的政治实践,不只是更换统治者,而是要彻底重设政治权威的来源,法国大革命是“一股启蒙精神的骤然传播”。
还有一些更加激进的作家群体。他们急切地指出,即便对于有缺陷的人类社会而言,君主制和贵族制也绝不可能是最佳制度。其中最著名的作品,当属潘恩的《人权论》(1791年)与葛德文的《政治正义论》(1793年)。潘恩原本与柏克私交甚笃,他曾亲赴柏克宅邸劝其力挺法国革命,结果被敷衍、搪塞了一番,打发走人了。《人权论》的第一部分于1791年2月出版,更为系统的第二部分,很快在次年问世。该书铿锵有力地主张“生者的权利高于逝者的权利”,坚定支持建立以理性为基础的共和制政府,其合法性来源于人民之间为组建政府而订立的契约,而非洛克所设想的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契约。
由此可见,1790年至1793年间构成了英国文化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英国民众的政治讨论热情极为高涨,其盛况唯有17世纪中叶的动荡岁月可堪比拟。本文主要聚焦于最早与柏克展开正面交锋的作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以下简称“沃氏”)。
不少中国读者熟知沃氏的代表作《女权辩护》(1792),然而,她更早问世的《权利辩》(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却鲜为人知。事实上,这部于1790年12月匿名出版的作品,是问世最早的驳斥《法国革命论》的文章,甚至在它尚未完稿时,便已部分地送交印刷。正是凭借这本小册子,沃氏在当时的英国思想界声名鹊起。
《权利辩》的多重价值
《权利辩》不仅是英语世界最早系统回应柏克《法国革命论》的政论文章,也是一部将政治批判与道德哲学、性别意识交织在一起的独特文本。沃氏界定了何谓“自然权利”,也就是“天赋权利”。当然,潘恩在稍后的《人权论》中,更清晰、更系统地论证了自然权利及其保障,一般的政治思想研究,都是将柏克笔下的成规惯例(Prescription)与潘恩的自然权利理论进行对比研究。沃氏则将自然权利界定为基于“理性与美德”的普遍道德资格,认为权利并非外在的政治特权,而是人通过发展理性、追求道德完善所应享有的内在尊严。《权利辩》犀利地批评了世袭制和财产不平等。沃氏指出,“财产这魔鬼一直盘桓左右,伺机侵犯着人们神圣的权利。权利的周围,扎满了篱笆,这篱笆就是那些糟糕浮华、枉顾正义的法律。”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潘恩,还是沃氏,都无意彻底摧毁英国的财产制度,他们只是希望对大地产进行适当的分割。前面提到的麦考利也特别强调:她所反对的是政治不平等,而非一切财产不平等。这些英国作家的激进主义是有明确边界的,即聚焦于政治权利与法律地位的平等,而非经济上的绝对平均。
与潘恩和葛德文主要从宪政理论和自然法角度反驳柏克不同,沃氏的批判呈现出更为丰富的层次:她不仅质疑柏克论证方法的可靠性,还敏锐地揭露了其话语中隐含的性别偏见。柏克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其极具感染力的文学化修辞。书中最为后世津津乐道的段落,莫过于他对法国王室出逃途中遭遇的描写。柏克想象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在深夜被迫离开凡尔赛宫时的恐惧与屈辱,用近乎戏剧独白的笔调唤起读者的同情。这种诉诸感性或者感伤主义的论证策略,在当时的英国读者中取得了巨大成功,也为柏克赢得了大量原本可能同情革命的温和派人士。
在沃氏看来,柏克的“感伤修辞”本质上是一种智识上的欺骗。她在《权利辩》中直言不讳,柏克不是在推理,而是在上演一出悲情剧。真正严肃的政治思考应当建立在普遍原则之上,而非依赖于对个别悲惨场景的渲染。柏克对一位王后的眼泪倾注了无限同情,却对千百万在封建压迫下默默承受苦难的普通民众视而不见——这种选择性同情暴露的是柏克的偏见。沃氏并非主张完全排斥情感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事实上,她本人的写作同样充满激情——但她坚持认为,情感必须接受理性的引导和审查。未经反思的、被华丽辞藻包裹的情感冲动,不仅不能通向正义,反而容易被既得利益者利用,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意识形态工具。
沃氏从性别视角切入,对柏克推崇的“骑士精神”(chivalry)加以剖析。柏克在《法国革命论》中曾深情赞美中世纪骑士精神,认为它是欧洲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约束男性暴力和保护女性的道德机制。在他看来,法国大革命对封建制度的摧毁,同时也意味着骑士精神和贵族荣誉观的消亡,而这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全面崩溃和道德沦丧。沃氏回应道:柏克所赞美的“骑士精神”根本不是什么高尚的道德体系,而是一套将女性客体化、幼稚化的父权机制。它表面上赋予女性以“尊敬”和“保护”,实际上却剥夺了她们作为独立理性主体的地位。在这里,沃氏继承了麦考利的观点:柏克的荣誉观不过是“野蛮的感伤”“封建偏见”或者“哥特迷信”。她们都拒绝用怀旧式的浪漫修辞为正处于变革中的政治现实辩护。
在《权利辩》中,沃氏还进一步将批判的锋芒上溯至柏克早期的美学名著《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起源之哲学探究》。沃氏力图戳穿它的逻辑:柏克将“崇高”与男性的力量、威严、主宰暗中勾连,将“美”与女性的柔弱、被动、依附私相绑定。美之所以动人,恰在于它唤起“社会性”情感,尤其是“爱”与“怜悯”,女性在审美经验中被期待“弱小”,或者“佯装弱小”,以娇弱之态激发男性的情欲和保护。性吸引力与对美的渴望相互交织,《论崇高与美》中几段描述爱情生理表现的文字,很可能直接源于柏克的经历。
这里的根本谬误在于:它将“理性”这一人的本质属性排除在审美与政治的主体之外。崇高与美的二分,恰恰建立在理智和意志不起作用的感性机制之上。《论崇高与美》体现了柏克对普通人“自然”且未经修饰的反应的尊重,因而情感比理性更可靠;后来它发展成一套保守主义哲学:情感与本能比理性与算计更有价值。沃氏则巧妙地建立起理性和感伤的二元对立,她自己在书中的形象,是秉持公正、客观立场的理性主义者,而柏克则是一个充满伤感、矫情造作和思想混乱的男人。她依靠理性来论证,坦率直白,坚守原则,质朴真诚,严肃庄重,就道德力量与理性而言,她充满了“男子气概”或者“阳刚之气”;而柏克则躲在自然情感与常识甚至“偏见”的观念背后,故意用宫廷礼仪与虚假修辞来包装它们混淆视听,他是一个虚荣、浅薄、阴柔之徒,毫无原则,刻意卖弄机智,堪比一名当红的交际美人。
《法国革命论》中那个深情讴歌骑士精神的柏克,与《论崇高与美》中那个将女性固锁于“娇弱—被爱—被保护”审美链条的柏克,实为同一人。沃氏反复指出,只要审美判断与政治权利建基于“理性存在者”这一共同本源之上,那么柏克苦心构筑的崇高/美、力量/柔弱、保护者/被保护者的二元对立,便会在“天赋人权”的理性之光下全盘崩塌。沃氏没有将政治自由与女性解放视为两个分离的问题,而是将它们置于同一个分析框架之中。任何不彻底的自由理念(沃氏推崇“阳刚之气”的自由)——那种只赋予一部分人权利而保留另一部分人“受保护”地位的理念——最终都会走向自我瓦解。如果人的尊严和权利来源于其作为理性存在者的本质,那么它就不应该有性别之分。这一逻辑线索从《权利辩》一直延伸到她两年后出版的《女权辩护》,构成了西方早期女性主义思想史上最重要的论证链条之一。
总之,沃氏将性别分析引入政治理论的努力,使得这部作品超越了单纯的“论战册子”的范畴,成为连接启蒙政治理论与早期女性主义的桥梁。《权利辩》的作者身份一旦公开——即便当时仍局限于相对狭小的知识阶层——便具有了重要的象征意义:一位女性以真名实姓站在公共讲坛上,以平等的知识权威与男性论辩对手进行交锋,这在实践层面宣告了一种新型政治主体的诞生。公共领域的参与者资格从来不是天然给定的,而是通过具体的言说实践不断争夺和重塑的。尽管在沃氏之前已有阿斯特尔(Mary Astell)、塔尔博特(Catharine Talbot)和卡特(Elizabeth Carter)等女性作家参与政治、哲学与历史写作,但她们的文本策略多采取间接或隐喻的方式,而沃氏则以直截了当的论辩风格和毫不妥协的平等诉求,将性别议题从边缘的道德规劝推向了政治哲学的中心舞台。
当下的柏克俨然是保守主义政治的“教父”,大红大紫。沃氏的《权利辩》展示了柏克的另一副面孔:充满妒忌和愤懑的政客,首鼠两端。沃氏在《权利辩》中的几项指控,比如,柏克对不从国教者普莱斯(Richard Price)的个人怨愤,对乔治三世的恶意攻击等等,都不可否认。
1776-1783年间,伦敦的“美国之友”大多是不从国教者(dissenters)。相对于“国教徒”,“不从国教者”是“二等公民”,他们的某些民事、政治和宗教权利,统统被剥夺了。当然,光荣革命后,由于《宽容法》的颁布,完全强制不从国教者在星期天到国教教堂做礼拜,实际上是无法做到的。领受圣餐者的数量,明显地下降了。更有甚者,在信奉三位一体说的不从国教教徒当中,还流行着“临时尊奉国教”的做法,藉此,某些“二等公民”可以规避《誓证法》和《市镇机关法》等的要求,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有条件地”担任公职。不过,也有坚定的不从国教者,尤其是那些不信奉三位一体说的,比如普莱斯,拒绝为此而进行宣誓,哪怕是一年一次也不干。在漫长的18世纪(1660-1832),这些不从国教者曾做出各种努力,试图取消《誓证法》和《市镇机关法》。他们中的一部分逐渐变成了日后的改革派知识分子,当然,也变成了一股可以拉拢或者利用的政治力量。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柏克所属的辉格党处于“在野”状态,需要得到不从国教者的政治支持,以便更有效地攻击诺斯勋爵为首的内阁。柏克与这些不从国教者往来密切,其中,那位激进的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就深得柏克的赞许。到了1783年,情况突然发生变化,辉格党领袖福克斯(Henry Fox)竟然和诺斯结成联合政府,这是英国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政治联盟。1784年大选之际,为了争取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不从国教者转而支持新任首相小皮特,福克斯为首的辉格党遭遇了重大挫折。对于不从国教者的“背叛”,柏克恨之入骨。实际上,辩论政治议题时,早期的柏克经常掺杂不良的政治动机,为了在政治斗争中获胜不择手段的例子并不少见。乔治三世精神失常引发政坛危机,柏克狂热鼓吹王位继承人威尔士亲王具有无限制的摄政权利。难怪,老皮特指责柏克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原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