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若辰
《汉语诗歌的词汇与句法》为谢思炜教授过去十年间关于诗歌语言的研究论集。大约在开启这项工作的同年,作者方才以一己之力完成了《杜甫集校注》,再此前是白居易诗集、文集校注及穿插期间的唐诗与唐史相关研究。人们通常会期待这一阶段的学者完成一些“平淡而山高水深”的收束,例如关于校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的深入探讨,或是对杰出作家、经典作品的感发与体会。因而倏忽而来的“语言学转向”便格外显得“不合时宜与反常”。这是萨义德对“晚期风格”评价。萨义德具体解释道:“人们在期盼平静和成熟的时候,却碰到了耸立着的、艰难的和固执的——也许是野蛮的——挑战。”(爱德华·萨义德:《论晚期风格:反本质的音乐与文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第11页)古典诗歌的语言研究并非人迹罕至的荒寒之境,但作为学科交汇与方法论争的场地,不带任何先见与立场地只身来前,确实是一项艰难而固执的挑战。
在对学术生命长青的期待中,往往讳言“晚期风格”或“衰年变法”,但我们仍然需要一种表述来形容深厚、遒劲的老境,既是对常规的超越,也已摆脱对和谐的完成度的追求。“艺术上的晚期不是作为和谐与解决的晚期,而是作为不妥协、艰难和无法解决之矛盾的晚期。……它包含了一种蓄意的、非创造性的、反对性的创造性。”(同上,第5页)假设这是一项草创的研究,其中必
定包含诸多设想与展望,例如何以达成学科的汇通,如何从语言机制入手完成一种美学阐释,如何借助诗歌文献推动汉语基本问题的解决。然而本书的研究并非始于这样的前瞻与抱负,而是以注白、注杜的扛鼎之力平情面对新的经验与问题,书中章节往往名以“调查”“探考”,足见一种“非创造性”的朴学精神,这又何尝不是风雷老将的另一种“山高水深”(龚自珍《己亥杂诗(第六十一)》:“著书不为丹铅误,中有风雷老将心。”黄庭坚《与王观复书》:“熟观杜子美到夔州后古律诗,便得句法,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
如书题所示,本书由诗歌词汇与句法两部分构成,颇近于传统“词章”概念中的词汇与章句,但在层层推进中又分别抉发出新的理路与内涵。词汇的演变与应用是汉语史研究的重要面向,诗歌词汇也常得到特别关注,如张相《诗词曲语词汇释》、王云路《中古诗歌语言研究》等。比起广泛的稽考比次,谢著的词汇研究更加追求落到实处,上编的九篇文章可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由词汇入手的诗作系年考证、“诗语”系统的构成与分类,以及“诗语”系统中“无一字无来处”与“自铸伟词”的界限。
与词汇相比,既往研究中专论诗歌句法者较少,通常以王力、蒋绍愚两家为代表。如以当下的标准苛责,王力《汉语诗律学》的句法分类体系失之过繁,采用的仍是前“转换—生成”时代的描写归纳方法;蒋绍
愚《唐诗语言研究》在句法理论的更新方面后出转精,但主要于省略、错位、话题句等几个焦点着力,并非系统化的总结。谢著的句法部分首先以《五言诗句式探考》《七言句式探考》《五言诗基本句式的历史考察》三篇构建了一个基于当代句法理论的严整细密的诗歌句法分类系统,进而统计各类句式的出现频次和历时变迁。之后几节分别聚焦于“三字脚+线性连结/两字组合”的韵律结构、诗歌中“话题句”及其他特殊句式的语法构成,以及兼具语法与修辞性质的对仗等系列问题。
贯穿全书的一项理论关怀是诗歌语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这集中体现于《语言学立场与诗歌审美的二元背违? ——评叶维廉对〈汉语诗律学〉的批评》一篇。叶维廉借评价《汉语诗律学》之机指出,语言学的分析方法并不适用于古典汉诗,这来自于上世纪初西方意象派的诗学观念,最初由休姆、庞德等提出,后来影响到陈世骧、刘若愚、程抱一、叶维廉、蔡宗齐等一众汉学家及更广泛的诗歌研究者。持此说者往往以汉字的独立性特征与组合方式立论,汉语作为不带形态标记的孤立语,在诗歌中“利用未定位、未定关系或关系模棱的词法语法,使读者获致一种自由观、感、解读的空间,在物象与物象之间作若即若离的指义活动”(Ernest Fenollosa, Ez⁃ra Pound. The Chinese Written Character as a Medium for Poetry:A Critical Edition. Fordham Uni⁃
versity Press,2011.)。如此一来,语法逻辑自然要让步于直觉的、不求甚解的感受方式。另一派反对语言分析的传统诗论者认为,古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句法观念,故不宜以现代语法强作解读。谢著对此皆有回应:古人说的“句法”就是指在一句诗里如何安排这种组合和关联,但是“这种单字、两字组合的自由度有时被夸大和片面引申,被学者拿来作为汉语诗歌‘语法灵活’‘不合语法’甚至‘反语法’的证据”(《汉语诗歌的词汇与句法》,第7页。下引本书,仅注页码)。古人并非不关注诗句成分间的组合关系,但不着意区分词法与句法,这也体现为“汉语的构词法与句法规则在很多方面是相互重合一致的”(第6页)。因而上下两编皆遵循由普遍到特殊的理路逐渐推进。例如从《文选》到唐诗词汇的调查,首先反映出中古时期词汇的自然演变(如复音词从出现到增多的趋势),而“诗语”及其中的文人造语都是遵循普遍规则的特殊部分。句法部分如前所论,通过构建分类系统和频次统计证实,诗歌中的常见句式与汉语以SVO主导特征完全一致,继而在普遍语法的框架下对“错综”“省略”“歧义”等几类表层结构特殊的诗句予以解释。诚然不同文体或语体特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塑造语法,但尚不至于彻底偏离普遍的语法规则。
尽管作者始终强调,这项工作的意义主要在于确认诗歌并不存在
“不合语法”乃至“反语法”的特性,事实上在研究过程中取得的进展早已超越了这个层面,乃至触及到一些汉语语法的本质问题。例如《诗歌话题句探论》有助于回应话题优先与主谓优先之争,结尾几篇可借助对仗关系勘察古人关于词性和句法的概念,辅助理解汉语“名动包含或名动分立”“对言语法”等一系列前沿问题。谢著在语言学方法上的先进性最集中体现于句法分析体系的构建。《汉语诗律学》以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归纳方式将五言近体句式分为17大类、54小类、109个大目、150个细目,并坦承七言句式的体系将过于庞大,暂时只能按下不表。但纵观全书可以看出,王力一定程度仍然认同古人“五言句头添两字便为七言”的观点。谢著不仅在生成句法理论的基础上更新了前人庞杂难以应用的句法系统,并以《五言诗与七言诗句式异同论析》证伪了七言与五言之间的直接衍生关系。对于五七言句内韵律的构成,本书在启功提出的“三字尾”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简洁的线性方式,将超音步之前的成分描述为“线性连结”和“两字组合”两种情况,采取这一结构能有效解释近体声律生成及句内韵律结构与语法结构的违背问题。
本书作为“晚期风格”的未完成性主要在于传统诗学批评期待的落空,作者似乎未有将分析与探考引向美学分析和艺术追求的用意。假设诗学与语言学确实存在某种对立,这似乎已背离学科立场走到了对岸,不
仅认为在学理上应以语言学为先,并且质疑建立在“语法特殊、超脱语法”说辞之上的诗学分析。(572页)然而细读下来,在探讨诸种具体语言现象后,著者仍会细致衡量其中的艺术效果。如《特殊句式探论》结尾:“平庸的诗人会满足于平庸的表达,而优秀的诗人将会把每一次构句过程视为一个挑战,造出足够新颖生动、又完全合乎汉语语法要求、体现诗歌文体特征的诗句。”(514页)这种看法超越了传统诗学的经典性叙事,与艾略特“诗是摆脱个性的自我降服”等现代主义诗论不谋而合。
撰著期间谢师尝言,这项工作对于作旧体诗的人或有裨益,本书问世前后也有诗界同仁表达出类似期待,虽然这对双方而言都未必能够作为第一义的期许,但明清之际小学、古音学的发展对清代诗论与创作复兴的推动可为参证。笔者自博士期间开始从事诗歌句法研究,也如谢师当初预期的那样,引入了分词模型等更先进的技术,但除了略微回应了几处细部问题,相对谢著的体系难再突破。回看其中的系列文章,每每只得如简斋般发出“但恨平生意,轻了少陵诗”的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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