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原 刘兵
江:
斯坦福大学的辍学生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Anne Holmes——这个姓氏中国读者最熟悉的译法是“福尔摩斯”)2014年在硅谷创立“希拉洛斯公司”(Theranos),宣称能用一种手持设备在指尖上刺出一小滴血即可完成包括癌症在内的200多项医学检测。公司吸引了各方巨额投资,豪华的董事会甚至包括基辛格和默多克,霍姆斯迅速跻身亿万富翁,被誉为“女乔布斯”。但这场耸动视听、价值近百亿美元的“科学神话”,后来被揭露是彻头彻尾的骗局,霍姆斯锒铛入狱。此事暴露出美国一些“科学研究”正在明显沦为群体欺诈。
本书作者约翰·卡雷鲁(John Carreyrou)是两届普利策新闻奖得主。他对150余人做了数百次采访,这些受访者中包括了希拉洛斯公司的60多名前雇员,在此基础上,根据大量原始材料写成本书,揭露了这一骇人听闻的欺诈事件的方方面面。
卡雷鲁说他“接触了希拉洛斯公司传奇故事中的所有关键人物”,但是这样的措辞只能理解为一种修辞手段,因为这个故事中最关键的人物——伊丽莎白·霍姆斯本人,拒绝了采访。卡雷鲁说“当然,这是她的权利”。
从我阅读此书的感觉来说,卡雷鲁对希拉洛斯公司欺诈故事的揭露还是可信的。尽管我们不可能百分之百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但因此事的“科学真相”——霍姆斯宣称的那种检测仪器是否有效——并不复杂,而且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希拉洛斯公司的欺诈行为。而此事的“法律真相”也已正式出现——2022年霍姆斯被判罪名成立,获刑11年3个月。当我们在阅读《坏血》这本书时,霍姆斯正在狱中服刑。
刘:
在读此书之前,我也曾看到网上有关于此事的一些信息,当然,网上的信息比起书中所说的简要得多,而书中对此事调查过程非常详细的追述,无疑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当然,正如你所说的,“我们不可能百分之百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但话说回来,又有什么事情人们能够百分之百地了解真相呢? 我读此书最为感慨的是,联想到现在国内媒体中那些深度调查记者人数锐减几近消失(这也是从各种渠道的报道而得知,也不好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真相),而此书作者为了揭露这样一个事件,所做的如此复杂详尽甚至充满风险的调查努力,着实是让人钦佩,也确实可以看作有良心的媒体监督了。
不过,此书毕竟还是出自新闻记者之手,以其以往的调查和发表的调查文章为基础,虽然对于骗局的揭露至关重要,但却重在对于事件和经过的描述,而不是学术性的分析,因而,基于这样的资料,对于这样的骗局之所以能够出现,能够达到如此的规模和产生如此的影响,以及对之的揭露如此艰难,思考其背后的原因,或许应该是我们在对谈中更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吧。
江:
我之所以提到“科学真相”和“法律真相”,主要是为了小心谨慎。和这两个真相并列的,当然还有“事实真相”,不过由于事实真相在科学争议和罪案审判中有时可望不可即,我们就只能姑且满足于“科学真相”(主流科学共同体当下的结论)和“法律真相”(法官对案件的判决)了。而这场涉及科学技术欺诈的案件,就使得上述三个“真相”不得不交合在一起了,所以非常值得关注。
据卡雷鲁在本书中的描述,“坏血”骗局呈现的“事实”是这样的:受试者刺破手指挤出少量血液后,“把血液滴到一个白色的塑料检测盒中,盒子大小跟一张信用卡差不多,随后将检测盒放入一个多士炉大小的方盒。这个方盒被称作‘阅读器’,它从检测盒中读取数据信号,以无线方式发送到服务器,服务器分析数据,发回结果”。上述过程和服务器给出的检测结果,都会显示在一个电脑屏幕上。整个过程和“原理”都透着“高科技”色彩,不由人不信。许多希拉洛斯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曾对此深信不疑。
欺诈实际上出现在这个环节——服务器分析数据后发送到电脑屏幕上的检测结果。因为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服务器并不能给出分析结果,所以希拉洛斯公司事先录制了一个结果,当公司向各界人士演示血液检测过程时,“每一次演示最终显示的就是录下来的结果”。后来希拉洛斯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发现了这一秘密,他老实巴交地去向霍姆斯指出,公司这样做涉嫌欺诈,结果霍姆斯当场解雇了他。
刘:
说到真相,就很有些哲学的味道了。类似地,还可以考虑“历史真相”问题,以前你在给我的《克丽奥眼中的科学——科学编史学初论》一书所写的序中,就曾谈到所谓“真实的历史”问题,那与“法律真相”倒颇有些相似。不过,这里我们在“科学真相”和“法律真相”的框架中来谈论此事就足够了。
这次认真阅读此书时,我的一个感觉是,其实作为这个故事的基础的“技术创新”并不是那么有突破性,那些检测本来都有着原来可行的应用,只不过在这个公司以透着“高科技”色彩的方式,将200多项原来分立的医学检测给集成包装起来。这只是在对病人的检查应用上感觉会方便一些而已——当然,如果连这种集成的技术,都存在问题而必须要依赖各种手段去造假,也即实际的查验依然还是用的传统方式而不能实现真正小巧化的集成,这才使得整个故事变成了一场骗局。
但就是这样一个骗局,在将近10年中居然还非常成功,靠着忽悠拉来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并使其操控者成为亿万富翁,甚至入选《时代》杂志“影响全球百人”,被塑造成了“女乔布斯”的光辉形象。
世界上骗局有很多,相对来说,一个骗局做得越大,越是成功,其“成功”的过程和背后的原因就越值得深入分析,这虽然不大可能让人们以后不再上当,却也还是可以带来一些警示和思考的。
江:
你的关注重点完全正确,让我们先沿着霍姆斯骗局的“成功之路”看一看。
骗局的发起者霍姆斯,也可以算“精英”阶层出身了,她9岁时的志向是“有10亿美元”,而且相信有钱之后“总统会娶我”。进了斯坦福之后,霍姆斯就不将学业放在第一位,她对父亲说:“我不想拿博士学位,我想赚钱”,早早就赤裸裸钻进了钱眼里。谷歌之类的创业神话,让她心猿意马,“毅然”走上了辍学办公司的道路。
和几个人办起小公司之后,霍姆斯就四处找亲戚借钱、游说风险投资人投钱,在这种活动中她展现了“生气勃勃的精力”,忽悠风险投资人时她“以宏大的术语谈及她的技术将给人类带来的变化”。尽管这种策略并不能每次都奏效,但她早期还是弄到了风投,首轮600万美元,第二轮900万美元。希拉洛斯公司的业务也算热火朝天地开展起来了。
按照卡雷鲁在书中的叙述,霍姆斯似乎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蓄意行骗的。她起先的做法是让聘来的工程师团队搞研发,而她本人则热衷于在外面跟各色人等打交道——搞宣传、讲故事、画大饼、拉风投,做这些事她似乎得心应手,可能还使用了她的年轻女性的魅力。到此时为止,还可以说尚在硅谷初创公司的正常表现范围之内。
但是,当工程师们迟迟无法将她所想象的血液检测仪器研发成功,而她在外面生意场上的活动却一路凯歌时,她越来越无法让这两方面“对齐”了。而且她既发财心切,又不甘承认失败,就只能进行欺诈了。而一旦犯了欺诈之罪,犯一次是欺诈,犯两次也不过是欺诈,就很容易顺流而下了,最后终于将她自己送进了监狱。
刘:
你对事件整个过程已经简要回顾清楚了。在这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在被霍姆斯成功地忽悠来投资的人当中,不乏知名人士,也就是说,这些知名人士也是在并未直接认证其技术的“创新”时就投下了大笔资本。随后,这些人的投资占股又成为霍姆斯后续说服其他人投资之合理性的证明。在这场骗局中,我们也可以联想到与身边听说的一些故事的相似之处。
其实,为了让资本增值,是众多投资者的动力,而在背后为之背书的所谓“技术创新”不过是让投资者相信其投资合理的理由而已。不管真正的核心技术是否可行,编出一个让人动心、貌似可信的故事,才是拉来投资的关键。我想,类似的情节在其他的故事中并不少见,但一次次地,投资者总会上当。设想一下,一些投资者在项目爆雷之前抽身,仍会有钱可赚,只是最后留在局中的那批人会血本无归。这说明资本的贪婪是支撑这场骗局的重要因素,而所谓技术创新则往往只是在一个貌似合理的故事要素,为资本的贪婪追求提供一个信念而已。
回到现实,在当下技术创新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许多技术创新的驱动力也无非是对资本增值的追求。在那么多技术创新项目中,究竟哪些项目最终是真正可行的并得以成功,哪些只有部分成功,哪些仍是故事? 这恐怕真的很难区分吧。而资本运行逻辑的驱动,又给这样的区分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江:
你的思绪很快又回到现实中了,这样的思绪转移确实很有必要。在阅读“坏血”故事时,我经常在思考一个看起相当荒谬的问题:到底是技术欺诈困难,还是科学欺诈困难? 从“坏血”这个案例来看,技术欺诈显然困难得多。
假如,我是说假如,某个科学家团队宣称,他们观测到了在距离地球13亿光年的遥远地方,由13亿年前的两个黑洞“合并”而产生的引力波,而这种引力波在全世界又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设备可以观测到。如果你想验证这种玄虚缥缈的“科学发现”是否为学术欺诈,有可能吗? 几乎没有任何可能。首先,故事本身就排除了检验它真伪的可能性,因为这个所谓的“科学发现”肯定是无法重复的——黑洞是什么? 它们在哪儿? 它们能三天两头发生“合并”吗……
而霍姆斯宣称她研发的血液检测盒,只是将已有的血液检测程序集成在一个小盒子里而已,检测盒有效与否,只要和传统方法比对即可。而且检测盒是要推广到成千上万的家庭和医院使用的,每一次使用都会成为对它有效性的检验,所以霍姆斯的谎言太容易被揭穿了。
刘:
从原则上讲,你所说的与科学欺诈相比技术欺诈显然困难得多,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普通大众对于高科技近乎迷信的崇拜,以及资本对于增值的贪婪追求,也经常会让人们丧失对真假的判断,让现实有别于理论上的理想情形。因而,这本书的例子,自然也应该被看作是一个可供借鉴反思的警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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