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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开老学研究之新境

    《 中华读书报 》( 2025年05月14日   20 版)

        《行不言之教:老子的思想特质》,李健、黄昶力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24年12月,79.80元

        ■李广良

        春节期间宅家读书,一口气读完了李健教授等著《行不言之教:老子的思想特质》一书,大为感佩。李健教授一向致力于老子哲学研究,成果丰硕,颇具慧思卓识,可谓开老学研究之新境者。本书是李健教授老子哲学研究之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他关于老子哲学研究的一系列独特洞见。书中启人深思之处甚多,以下三点乃最值得讨论者:

        第一,关于“老子的思想特质”。此书旨在探讨“老子的思想特质”,李健教授明确将之归结为“行不言之教”,而且突出了“行”的意义,这在老学研究中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关于“不言之教”的意义,黄克剑教授说:“由‘恒道’之非可道、‘恒名’之非可名相推,‘不言’所晓示乃是老子在本体意味上对‘言’的贬斥。”黄克剑教授重视的仍然是“不落言筌”的“玄言”的灵动意义,因而并没有突出“行不言之教”的“行”的意义。李健教授则明确地指出:“老子道论根本上是行论,具体在‘言行之辨’里展开。老子认为行胜于言,其行论可涵摄体道论、天道论、修身论和治国论。”对于此“行不言之教”的阐释,全书是通过对通行本《老子》与楚简本《老子》的各自思想特质进行研究而进行的,认为通行本《老子》的思想特质体现在“行胜于言”“人法自然”“道人合一”和“圣人之道”四个方面,楚简本《老子》的思想特质则体现在“情意之道”“内圣外王”“体有用无”和“道恒自然”四个方面。这种处理看似给人以“两个《老子》”的印象,但在“行不言之教”的意义上,两个《老子》之间不仅具有“从自洽结构到散漫的学派文集”“从道论到道德论”“从解构仁义到批判仁义”“从有无并举到以无为本”的四个方面的“流变性”,而且具有“道行”“我行”意义上的贯通性,不过对此“贯通性”一面我觉得还可加大阐发之力度。

        第二,关于“人法自然”的问题。通行本《老子》第二十五章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句亦见于楚简本《老子》甲本首章。“道法自然”一直是《老子》诠释中的一大难点,书中在梳理相关争议后认为,从根本上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不是在言“道法自然”,而是在言“人法自然”,也就是说,“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说人法地、法天、法道,而在根本是人法自然,‘自然’是地、天、道的本质”。“‘自然’之所以是地、天、道的本质,是因为地、天、道无刻意与造作,也未被它力所改变和异化,是自然而然的本然存在。”这一结论是在结合修辞学分析和义理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因为老子所注重者乃是“人”,“人”因“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而真正成其为“人”。

        第三,关于“情意之道”。此书最具特色者在第五章对“情意之道”的论述。老学研究者通常把道作为无情感、无意志的存在,李健教授则认为,“道”作为“生命本体”,是“具有情意性的神性生命本体”,“在老子思想里,不仅天与上帝具有情意性,本原之道也具有情意性,即道具有情感性与一致性”。他把“道”的“情感性”称为“道悦”,把“道”的“意志性”称为“道救”,前者决定了“道”之为“喜神”,后者决定了“道”之为“爱神”。“道”之成为“信仰”的对象,正因此也。这一论点乍一看似有些“惊世骇俗”,然细思之则觉其自成“一家之言”,不可轻易否定。以我之见,李健教授此论,既出于对《老子》文本的深入解读,也出于对人类信仰生活的深刻感悟,值得认真对待。但是,“道救”毕竟不是“走向十字架的真”(刘小枫语),中国式的“救赎”之“道”是否需要一种更高级的主体或“超人”还大成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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