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哥带你去挣钱”,这是今年一些电商最新推出的冰箱贴。除此以外,诸如“黄毛迅哥儿”潮流手办之类的文创产品也流行网络,产品上还配有“我本来也是有酒的,喝得多了,也就没了”这样的句子。日前,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针对当下一些电商生产的破坏鲁迅形象的文创产品提出了批评与质疑,“一些电商出现油炸臭豆腐造型的鲁迅毛绒玩具,甚至还有染黄发、戴金项链、手持金榜题名卷轴的鲁迅手办,这简直是恶搞”。(4月2日《北京青年报》)
一些商家瞄准当下年轻人对于鲁迅先生发自内心的一种崇拜,以适应年轻人所追求的时尚文化潮流的方式,推出幽默风趣、青春时尚的鲁迅相关文创产品,甚至借助AR技术、沉浸式话剧,让AI鲁迅在直播间与网友对话。这样接地气的鲁迅文创,本身并无不可,也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凡事要有度,过犹不及。文创应有边界感,不能以文创之名行侵权之实,不能让幽默的文创变成低俗的恶搞,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原则。
从目前一些商家开发设计的鲁迅文相关创作品情况来看,显然存在明显的跑偏走样迹象,特别是有的商家推出了“迅哥儿带你去挣钱”以及染黄发、戴金项链、手持金榜题名卷轴的鲁迅手办这种文创产品。这样的鲁迅文创,实质上是打着鲁迅的旗号亵渎鲁迅,将鲁迅庸俗化、低俗化,在客观上扭曲了鲁迅的思想和人文精神,在一定程度上贬损了鲁迅形象,属于一种具有不良倾向的文创作品,俨然是吃着鲁迅的饭、砸着鲁迅的锅。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说,虽然鲁迅先生本人已经逝世近百年,他的作品著作权已经过了保护期,但是他的肖像权、名誉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且没有期限限制。一些商家为了追逐商业利益,生产、销售有损鲁迅形象的文创产品,涉嫌侵犯鲁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其后人有权要求侵权商家停止侵权以及赔偿损失等。
文创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有文化价值,全社会都应自觉向恶搞鲁迅的文创说“不”,回归文化本质。文创从业者需要把握创作边界,保持敬畏之心,拒绝恶搞鲁迅。消费者不妨选择用脚投票,让恶搞鲁迅的文创产品失去市场。对存在不良导向倾向的鲁迅文创作品,监管部门更应及时出手,予以引导和纠偏。
山东省临沂市 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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