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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5年03月05日 星期三

    堪村随笔

    青埂峰、《红楼梦》与莎士比亚

    《 中华读书报 》( 2025年03月05日   19 版)

      ■范圣宇

      《红楼梦》第一回的楔子里,作者就告诉我们通部书是女娲补天时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一块顽石幻形入世的故事。女娲补天当然是神话,因是远古传说而无从查考;“大荒山无稽崖”的说法也尽在强调“荒唐无稽”,曹公只是自占地步,微露痕迹地告诉读者“本故事纯属虚构”。而且读者不难听得到庄子所谓“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的回响。“青埂峰”据脂批就是谐音“情根”,即所谓“情根深种”,因为这是一部“大旨谈情”的小说。正如王骥德所谓:“此在高手,持一‘情’字,摸索洗发,方挹之不尽,写之不穷,淋漓渺漫,自有余力”。霍氏把“青埂峰”译成“Greensickness Peak”,字面上固然是照应了“青”与“Green(绿)”的近似,但更妙之处,据闵福德先生考证,用的是莎翁《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典。

      《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三幕第五场,朱丽叶的父亲凯普莱特逼她嫁给帕里斯公子的时候曾骂她:“Out,you greensickness carrion! Out,you baggage, You tallow-face!(不要脸的死丫头! 贱东西!)”“Greensickness”其实很难译成中文,所以朱生豪在这里并没有直接译出。有一种说法是当时的少女多因营养不良而贫血,所以人称此病为“Greensickness”,但朱丽叶毕竟出身富贵大家,说她营养不良未免匪夷所思。如果我们一定要翻译的话,也许“Green⁃sickness”反倒跟中文里的“相思病”比较接近。闵先生说当年他就这个题目试写了一篇文章,因不知道对错与否,也没敢给霍克思看。不料有一天霍克思忽然面无表情地跟他提起说看过这篇文章,闵先生心里一沉,生怕霍克思骂他牵强附会,胡说八道。没想到的是,霍克思接着就说:“You are absolutely right!”(你说得对极了!)

      莎士比亚另一部戏《爱的徒劳》第一幕第二场中亚马多也有一句相关的台词:“绿色的确是情人们的颜色。(Green is indeed the color of lovers.)”可见绿色或青色,就是当时的读者或观众熟知的与爱情相关联的颜色。因此霍氏用“Greensickness Peak”来译“青埂峰”,目的就是为了让读者联想到莎士比亚,同时也十分契合《石头记》故事的背景。试问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除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有哪一个故事更能让英语读者很自然地联想到呢?正如脂砚斋评王熙凤出场时所说:“第一笔,阿凤三魂六魄已被作者拘定了,后文焉得不活跳纸上?”“青埂峰”的译法,使霍克思在《石头记》英译第一回第一页上,就借用莎士比亚成功地为全书定了一个悲剧爱情故事的基调,这种手法既简洁又高明。读者不难看出,霍氏的构思极其精妙。

      王国维在“译本《琵琶记》序”中说过:“要之,疆界所存,非徒在语言文字而已。以知之之艰,愈以知夫译之之艰。苟人于其所知于他国者虽博以深,然非老于本国之文学,则外之不能喻于人,内之不能慊诸己,盖兹事之难能久矣。”霍氏如果不是“老于本国之文学”,他一定做不到活学活用莎士比亚。

      我们再来看另一个例子。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子让众仙女演奏的《红楼梦》组曲这一标题,霍克思也舍弃了曲名中的“红”字,而把它译成了“A Dream of Golden Days(金色岁月之梦)”。他说:“也许‘金色少女之梦’会是更准确的译名;但仔细想想,由这个词联想到的海边皮肤黝黑的泳女和小说里娇嫩的花朵相差太远了。不管怎样,题目的歧义——‘红楼梦’可以指住在豪宅里养尊处优的年轻女子的梦,也可以指关于逝去荣华的梦——是有意为之,作者的弟弟在第一回的小序里已经点明了。”这里的Golden Days意在呼应莎士比亚《辛白林》第四幕第二场里的台词:“And golden lads and girls all must/Like chimney sweepers, come to dust.(才子娇娃同归泉壤,正像扫烟囱人一样。)”宋淇先生早在1976年就在《红楼梦西游记》一书中指出过,其实这两句莎翁戏文,也暗合曹公在《红楼梦》第八回中的两句诗:“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这两句诗霍氏译作:“Heaped charnel-bones none can identify/Were golden girls and boys in days gone by”。曲名译文中的两个关键字golden days也藏在这里。所以“红”字其实并没有被霍氏舍弃,只是绕了两个弯,对读者来说没有那么明显而已。

      更有意思的是,莎氏《辛白林》下文还有两句道是:“All lovers young, all lovers must/ Consign to thee, and come to dust”,朱生豪译作:“无限尘寰痴男怨女,人天一别,埋愁黄土。”这里的“痴男怨女”一词,正是出自《红楼梦》第五回太虚幻境的一幅对联:“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所以霍克思用莎士比亚来译《红楼梦》,而朱生豪则用《红楼梦》来译莎士比亚,两位不同时空、逆向而行的译者,不约而同地以经译经,思路如出一辙,真可谓是无巧不成书。他们若泉下有知,当能会心一笑。

      其实,《红楼梦》与世界文学、比较文学的联系并不在他处,就在霍克思英译的《石头记》本身。霍译本第一回的开头第一句话就是:“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起?说来虽近荒唐,细玩颇有趣味。”笔者曾在《译者的风月宝鉴》中提到,霍译《石头记》是笔者阅读英语乃至西方文学经典的指南,这正是所谓“说来虽近荒唐,细玩颇有趣味”。明明是一部地道的中国小说,怎么“忽剌巴的”反倒成了阅读西方文学经典的指南? 这倒不是笔者想哗众取宠,关键是因为霍克思极其成功地把“孔夫子的语言”译成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这样说也不仅仅是个比喻而已,而是因为实际情况就是如此,霍克思的译文化用莎士比亚的戏文与诗句,可以说是信手拈来,无处不在,如盐入水,无迹可求。霍氏生于长于并受教育于英文环境,早已极其巧妙地把莎士比亚的语言融合在他自己的语言之中。闵福德先生说过:“霍克思一直不断地在引用莎士比亚,这一点有很多批评家并没有意识到。”《作家们玩的游戏》的作者哈奇生也曾解释道:“莎士比亚之所以会成为非常受欢迎的引用对象,不仅仅是由于他的许多文字读起来好听;对普通读者的文化遗产来说,他也是一个最强有力的因素,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会在不同作家的作品中不断地重复出现。”霍氏之所以要引用、活用、化用莎翁,原因就在于此,他可以用最简洁的语言取得最显著的效果,这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斯坦尼夫拉斯基说得好:“有些戏初初一看,是看不出他们的深度的。……重读一遍以后,你便有新发现了。把同一个角色演过五百次以上,你在每次演出中都会从那角色身上发现新东西,仿佛那个戏里隐藏着一股深不可测的创造性的喷泉,或隐藏着一朵散发出纯粹的诗的芬芳的花朵似的。”霍克思的译文,就让笔者有这种感觉,仿佛那里“隐藏着一股深不可测的创造性的喷泉,或隐藏着一朵散发出纯粹的诗的芬芳的花朵”,每次重读都有新的发现,新的惊喜和意外,所以才令我这二十多年来百读不厌。笔者也深信,母语是英文并熟读莎士比亚的读者,一定会在某个不经意的地方觉得霍氏的译文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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