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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名学者论研治《礼记》之方法

    《 中华读书报 》( 2024年10月09日   15 版)

        ■杨阿敏

        《礼记》是西汉戴圣所编选的一部书,取材广泛,来源不一,全书编次错杂,并无完整严密的体系。初学读之,未免茫无头绪。因此,有必要了解《礼记》的性质。对此问题,民国时期的学者认识基本一致。刘咸炘《治记绪论》认为《礼记》“乃孔门徒裔积世相传,述录师说之书。先师后师,递有增益,不出一手,为体不纯,故其称为《记》百三十一篇。以近时语质言之,谓之儒家丛书则明白矣”。梁启超亦以为“《礼记》为儒家者流一大丛书,内容所函颇复杂”(《礼记内容之分析》)。吕思勉则指出了《礼记》内容之来源:“然则所谓《礼记》者,其初盖礼家裒集经传以外之书之称,其后则凡诸经之传,及儒家诸子,为礼家所采者,亦遂概以附之,而举蒙记之名矣。”(《经子解题》)

        一 分类研读法

        《礼记》取材既杂,历来研读《礼记》者,多加以分类。《礼记》诸篇之分类,自刘向《别录》首肇其端,今孔疏篇目犹备载之。一种是只就《礼记》进行分类,一种是综合三礼或它书进行分类。“刘向分为制度、通论、明堂阴阳、世子法、子法、丧服、祭祀、吉礼、吉事等类。吴澄撰《礼记纂言》,于《大学》《中庸》及遗经与释经之记而外,分为通礼、丧礼、祭礼、通论等类。任启运撰《礼记章句》,分为统宗、明伦、敬身、立政、五礼、论礼、论乐、通论等类。此皆专就本记分类者也。他如朱子之《仪礼经传通解》,以《仪礼》为主,刘宗周之以《礼记》合《家语》《四书》,皆非条理《礼记》之正法。”(李源澄《小戴礼记补注叙录》)

        刘咸炘在《治记绪论》中详细讨论了自刘向以来对《礼记》篇章进行分类的诸家之得失,他认为“既知其体例为丛书,则篇章当理”,在上述按篇分类之外,进一步讨论了打破《礼记》原有篇章,以类相从的做法,他称之为“理章”。关于理篇与理章之优劣得失,刘咸炘指出:“理者,为之次第也。理篇者始于刘向,理章者始于孙炎。专理篇,无割裂之失,而不免疏略。篇中之混杂,不能皆清。兼理章,有明晰之效,而不免繁碎,一篇之大体,反有所害。理章之本,诚便于学者之检阅,然记篇之零条凑集者,或常用意为之贯穿,可发微义。欲加裁整,难精而易失。且零条凑集,当移正者固自无多。如《坊》《表》诸篇,不理亦可。故昔人之理篇者,多于理章,亦较善于理章。”

        前人是如何理章的?《治记绪论》论述道:“曹魏时孙炎注《礼记》三十卷,始改旧本,以类相比。见唐张说《驳类礼议》,其篇次已不可考。观其卷数不同,殆有分并。后马伷、叶遵逮有删修,见元行冲《释疑》。《释疑》云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则已裁破旧篇,非如刘氏之仅以篇分类矣。唐魏征因炎所修,更加整比,为《类礼》二十卷。以类相从,删其重复,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书成藏秘府。至玄宗时,命元行冲集学者撰《义疏》五十五卷,将列学官。张说驳奏,谓与先儒第乘章句隔绝,未可行用,遂罢。行冲恚而作《释疑》一篇,其篇次亦不可考矣。”清代沈元沧撰《礼记类编》三十卷亦属理章之作:“是书取《礼记》四十七篇分类排纂,先五典,次五礼,而冠以通论、广论。通论兼礼、乐。广论分敬、仁、行、学、治、政六条目。末附诸礼仪节。”(《四库全书总目》)

        对于前人理篇与理章的成果,刘咸炘以为皆有不足之处,遂以己意重新分类。一种分类是以大戴三十九篇、小戴四十九篇,除重二篇,加《孝经》一篇为基础,另外一种是就《礼记》重新分为五类,具体方案见《治记绪论》。钱基博撰《礼记约纂》则选取了十八篇加以分类,其序云:“得所谓通论者三,曰《礼运》《礼器》《中庸》;论学者二,曰《学记》《大学》;原乐者一,曰《乐记》;记制度者三,曰《曲礼》《内则》《王制》;记宾嘉礼者四,曰《昏义》《乡饮酒义》《射义》《投壶》;记丧礼者三,曰《檀弓》《问丧》《三年问》;记祭礼者二,《祭法》《祭义》,都十八篇,而以其杂出汉儒所记,一篇之中,错杂不伦,不得不节取为教,非敢上拟尼父之删订,以蹈戾于僭圣也。”梁启超也提出研究《礼记》当运用分类纂钞的办法:“当知《礼记》是一部乱杂的丛书,欲理清眉目,最好是分类纂钞,比较研究,略如唐魏征《类礼》、元吴澄《礼记纂言》、清江永《礼书纲目》之例。”(《读礼记法》)蔡介民在《研究礼记之方法》一文中提出的分类法则突破了传统的藩篱,依照杜威十进分类法进行,他提出可以分成如下十个方面,不过没有列出具体内容:

        (一)总部:礼之总论。

        (二)哲学:论孝、鬼神、宇宙等。(三)宗教:论礼俗等。

        (四)社会科学:论政令、制度等。(五)语言文字学:名称、方言、谚语等。

        (六)自然科:天文、月令等。

        (七)应用科学:论器物、饮食、庖治法等。

        (八)艺术:论美术、音乐等。

        (九)文学:《檀弓》《儒行》《礼运》等篇文章。

        (十)史地:论地理、史事、社会现象等。

        蔡介民的分类方法虽新,不过也可视为理章之法。主流意见是赞同分类的,其间也有反对的声音。李源澄《小戴礼记补注叙录》云:“惟专就本记分类,亦何容易。以《礼记》原非整齐划一之书,不惟合数篇为一类不尽相宜。即一篇之中,亦往往有非一义可包者,不如不分。使学者读其书而自得之之为愈也。”认为理篇与理章都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没有必要去分。以上所述,主要是从研究《礼记》的层面着眼,若为普通阅读计,则分类还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惟其书繁重且干燥无味者过半,势不能以全读。”李源澄所批评的分类之弊可以暂时忽略。梁启超从“以常识或修养应用为目的而读《礼记》者”的需求出发,对《礼记》各篇加以分类:

        第一等,《大学》《中庸》《学记》《乐记》《礼运》《王制》;

        第二等,《经解》《坊记》《表记》《缁衣》《儒行》《大传》《礼器》之一部分、《祭义》之一部分;

        第三等,《曲礼》之一部分、《月令》《檀弓》之一部分;

        第四等,其他。

        他还提示了阅读的轻重次序:“吾愿学者于第一等诸篇精读,第二、三等摘读,第四等或竟不读可也。”大圆《读礼记法》一文也是从一般阅读出发,提出分二类钞读的办法,一是全录:“如《礼运》《礼器》《学记》《乐记》《祭义》《祭统》《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三年问》《儒行》《大学》《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此二十四者,或研核一理,或研核众义,文章整齐,略可全读。”二是摘录:“就其余二十五篇中,分五类摘钞:一格言,二论说,三正名,四行仪,五制度。”结合了理篇与理章之法。

        梁启超与大圆都列出了《礼记》中的一些重要篇目,在阅读这些完整的篇章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不可忽视,那就是分章法。二人列举的《大学》《中庸》朱子曾作章句,《大学章句》将全文分为经一章,传十章:“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功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中庸章句》分全文为三十三章。明代黄道周《儒行集传》分为十七章。清代姜兆锡撰《礼记章义》十卷,“是书大意,谓礼记由汉儒掇拾而成,章段繁碎,说者往往误断误连。当分章以明其义,故曰章义”(《四库全书总目》)。分章可使全篇纲举目张,眉目清晰,便于把握。因此,这一做法也得到民国学者的继承。方竑《读祭义》认为“本篇辞文繁富,义理渊邃,细读之条理脉络,秩然可寻”,将全篇分为十二节。唐文治则发表了《礼记祭义篇分章法》,分《祭义》为十四章,文章列出了各章起止,并概述了各章大义。

        二义理、考据、词章

        《四库全书总目》论治《礼记》之法时,提出“礼制当有证据,礼意当有发明”的原则。而清代学者治《礼记》,多从事考据工作,罕言义理。曾国藩《欧阳生文集序》云:“当乾隆中叶,海内魁儒畸士崇尚鸿博,繁称旁证,考核一字,累数千言不能休。别立帜志,名曰汉学。深摈有宋诸子义理之说,以为不足复存,其为文尤芜杂寡要。姚先生独排众议,以为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偏废。必义理为质,而后文有所附,考据有所归。”在汉学的环境中,以文学的视角研治《礼记》,更不被视为治经之正途。今日研究《礼记》固不必存此偏见,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偏废。以下分而述之。

        李源澄《小戴礼记补注叙录》:“清代经学昌明,新疏辈出。惟《礼记》一书,说经之家,罕能致力。盖清儒所持,训诂为优,《诗》《书》《仪礼》《周官》,为其所善。若《公》《谷》专明条例,《礼记》多言义理,则其术穷也。”指出考证之学在研究《礼记》上的缺陷。清儒以为必由考据方能发明经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考据的结果并不一定指向明礼之义。《礼记》多言义理,也是民国时期众多学者的共识。刘咸炘认为《礼记》为儒门大义之总,孔子以后,汉武以前,儒家大义总汇于此。因此,研究《礼记》当以义理为主。

        吕思勉论治《礼记》之法亦注重明其义:“礼源于俗,不求变俗,随时而异,随地而殊;欲举天下所行之礼,概行制定,非唯势有不能,抑亦事可不必。故治礼所贵,全在能明其义。能明其义,则礼之所无,可以义起,原不必尽备其篇章。……礼之节文,不可行于后世,而其原理则今古皆同。后世言礼之说,所以迂阔难行;必欲行之,即不免徒滋纷扰者,即以拘泥节文故。故今日治礼,当以言义理者为正宗;而其言节文者,则转视为注脚,为欲明其义,乃考其事耳。”(《经子解题》)礼书所载礼制在古代已不能完全通行实践,何况今日,所以固执先秦礼制实无必要,只要能探求礼之真精神,则可结合时代需求制定出更符合现代社会的礼节。

        “汉儒说礼,考礼之制。宋儒说礼,明礼之义。而亦未敢尽略其制。盖名物度数,不可以空谈测也。”《四库全书总目》区分汉儒与宋儒研究礼学的差异,强调的重心还是在于汉儒的考证之法。以考据之法治《礼记》,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以经作史读。通过考据,可以明了当时的社会情形:“礼源于俗,故读古礼,最可考见当时社会情形。《礼经》十七篇,皆天下之达礼,尤为可贵。如冠、昏、丧、祭之礼,可考亲族关系、宗教信仰;射、乡、朝、聘之礼,可考政治制度,外交情形是也。而宫室、舟车、衣服、饮食等,尤为切于民生日用之事。后世史家,记载亦罕,在古代则以与《礼经》相关故,钩考者众,事转易明。尤治史学者所宜究心矣。”(吕思勉《经子解题》)不过,《礼记》文本是否真实记录了历史状况也值得注意,这直接关系到考据的成果是否可靠。龚向农《礼记郑氏义疏叙例》认为《礼记》所述事实等于寓言,不同于史书的实录:

        五经传记及诸子书,凡述事实,等于寓言,藉以证礼制,明义理而已,非若作史者人皆有据,事必征实也。周秦古籍,无虑皆然,汉儒著书,尚沿此例。若刘向《新序》《说苑》《列女传》诸书,年月抵牾,姓名错互,刘子玄氏屡肆诋呵。不知子政所叙,列在儒家,本非纪事之史。又先秦以往,尚无专史,学者传述古事,各记所闻,自多歧出,志古久远,考信末由。况古人叙事成文,非簿领账籍,详则累言而不繁,略则一字而非简,毁誉极情,而或过其实,抑扬任意,而故甚其词,此虽良史纪事容亦有之(《史记》《汉书》尚多此类),必铢寸以求合,反为古人所笑。《记》中述事,盖多此类。《檀弓》一篇尤后儒所疑怪,拘考证者,则辩其事不实;说义理者,又病其词之不醇,皆未知古人著述之体、文章之法者也。

        这是从事考据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梁启超在《礼记之价值》中也提醒研究者,《礼记》中的虞夏商周制度,大率皆儒家推测之辞,不可轻易认为历史事实。当然其中也有真实存在的成分。各篇所记“子曰”也不必尽认为孔子之言。

        现存从词章角度解读《礼记》的著作,较早的为旧本题宋谢枋得撰《批点檀弓》二卷:“书中圈点甚密,而评则但标章法、句法等字。似孙矿等评书之法,不类宋人体例。疑因枋得有《文章轨范》,依托为之。”(《四库全书总目》)《檀弓》篇在明清两代,“坊选古文多录之,以为有资于八比”(《四库全书总目》)。清代孙濩孙《檀弓论文》二卷:“是书专论檀弓之文,故圈点旁批,以栉疏其章法、句法之妙。每章之下,复缀以总评,亦附注其文义。其凡例谓《檀弓》有益举业,凡制义中大小题格局法律无一不备。是为时文而设,非诂经之书也。”(《四库全书总目》)陈寿祺认为五经之中,《周易》《尚书》《诗经》的文字均不可学,只有《左传》《礼记》适宜词章之学。而人徒知左氏为文章鼻祖,不知《礼记》文章之美:“其旨远,其辞文;其声和以平,其气淳以固。其言礼乐丧祭也,使人孝弟之性油然而生,哀乐之感浡然而不能自已,则文辞之精也。学者沈浸于是,苟得其一端,则抒而为文,必无枝多游屈之弊。盖《礼记》多孔子及七十子之遗言,故粹美如是。某尝劝人熟读《礼记》而翫索其意味以此。”

        吕思勉在《论读经之法》中指出读经之法有数种,其中之一为“因欲研究文学,而从事于读经者”。他还论述了文学与经书之间的关系:“盖文学必资言语,而言语今古相承,不知古语,即不知后世言语之根源。故不知最古之书者,于后人文字,亦必不能真解。经固吾国最古之书也。但文学之为物,不重在死法,而贵能领略其美。”对世人只知《左传》富有文学色彩而忽视《礼记》表示批评,高度肯定了《礼记》的文学成就。

        钱基博本以集部之学名闻天下,其研究《礼记》也不忘阐发《礼记》之文学成就,《礼记约纂叙》云:

        “博文质无底,然治此书,于文字不敢不致龂龂,其大端有三:一曰选字造句之妙;二曰关键筋节之法;三曰谋篇命意之要。而圈点则取裁桐城姚鼐本者为多,以其于字文精微有深契处也。”这完全是文学家欣赏《礼记》的方法。

        三互证法

        在分类以及从义理、考据、词章的角度去研究《礼记》之外,民国学者在研究《礼记》时所用的互证法,也值得学习借鉴。所谓互证,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

        一是文献互证法,运用不同典籍中与《礼记》记载相同或相似的篇章进行互证。如李源澄《读明堂位校记》一文:“惟此篇自‘七年,致政成王’以前,多同《逸周书·明堂篇》,略有增损先后之异而已。以《逸周书·明堂篇》校《小戴·明堂位》,《小戴·明堂》故《逸周书·明堂》之迹,犹昭然著明。凡《小戴·明堂》有所增损者,辄失其本意,故知《小戴·明堂》,确取材于《周书·明堂》,其是否《明堂阴阳》之一篇,则未敢断言。”通过校读,发现《礼记·明堂位》存在颠倒次序、增损文句、变易文句诸多问题,也使得一些意义不明,理解失误的地方得到正解。《礼记》篇章与它书相似之处不止此篇,如《儒行》篇亦见于《孔子家语》,《哀公问》亦见于《大戴礼记》。又《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诸篇皆《仪礼》之传,当与《仪礼》合读。

        二是经义互证法。如龚权《孟子旁通礼记考》,此处节选一例:“《坊记篇》孔子曰:‘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孟子》士非谓贫章曰:‘辞尊居卑,辞富居贫。’辞尊居卑,即辞贵不辞贱是也。辞富居贫,即辞富不辞贫是也。”仿照此文,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考索《礼记》与其他经书在义理上的关系。通过比较《礼记》与诸经在义理上的异同,于相同之处可以见出《礼记》所述符合儒家精神,祛除一些历史上形成的成见。如《儒行》一篇,被宋儒视为非孔子之言,不符合中庸之道,全无义理。章太炎即曾举例证明《儒行》有与《论语》相合之处。其后,徐仁甫《儒行大义述》论证了“孔子子贡所称诸贤与《儒行》合”,《儒行》与《论语》《中庸》《孟子》《荀子》合,通过大量例证有力驳斥了历代对《儒行》的不实偏见。

        20世纪上半叶,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被大量译介到中国,因此,在《礼记》的研究中也出现了新动向。蔡介民《研究礼记之方法》一文在“科学之研究”部分提出批判的研究:“所谓批判者,即对于《礼记》释礼之说,以社会学或民族学之眼光,予以合理之批判与研讨。”商务印书馆1931年出版了李安宅著《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分“语言”“物质文化”“知识”“宗教与仪式”“社会组织”“政治”等章。运用各种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礼记》,这一趋势在今日已经蔚为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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