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到新近出版的《1927,我是鲁迅,我在广州》,第一个反应是诧异,显然,作者吴小攀不满足于以往“鲁迅学”所描绘的鲁迅,他别出机杼,剑走偏锋,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不一样”的鲁迅。
《1927,我是鲁迅,我在广州》采用散文的笔调,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讲述鲁迅在广州近九个月的行踪。从文体的角度看,这无疑是一种实验,也是一次有难度、有意义的冒险。因散文是一种相对来说较为保守的文体,在叙述上不像小说有那么多腾挪空间,而以“我”代入鲁迅,采撷鲁迅的“余影”,追寻鲁迅的“遗风”,这种写法在过去的确很少见。这种代鲁迅立言的叙述策略和方式,其好处是有利于传达传主的感情,多维度揭示鲁迅的内心世界,拉近读者与鲁迅的心理距离,使鲁迅的形象更真实生动,也更具亲和感,且在语言更贴近鲁迅的文风。从目前的传播效果看,吴小攀的叙述冒险是成功的,通过第一人称“我”的叙述视角,他活脱脱还原了一个“在人间”的真实鲁迅,而且文字颇得先生真传。
由于鲁迅遗产的广阔性与深邃性,更由于鲁迅精神意象所散发出的诸种不确定性,半个多世纪以来,尽管一代又一代学人与鲁迅相遇,但至今鲁迅仍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之谜。今天对于鲁迅的解读,不能只有一个简单的社会学维度,而应多维地、立体地还原一个真实的鲁迅,而这,正是本书的立意之所在,也是本书的特异之处。在书中我们看到,鲁迅工作之余,经常与许广平一起逛公园、观电影、拍照,还一起爬越秀山。在广州的这段时间,鲁迅仿佛一个陷入热恋的年轻人。鲁迅十分喜欢广州的美食,他经常与朋友下馆子,还兴味盎然地亲自点菜。鲁迅在日记里,详细记录了25家去过的餐馆。广州早茶享有盛名,鲁迅也是格外钟爱,他时常到专门的茶室去吃茶点,有时遇到朋友,也会相约去“叹早茶”。除了爱广州的美食,在广州时的鲁迅还特别爱吃荔枝和杨桃。总之,在《1927,我是鲁迅,我在广州》一书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呈现出一个日常的、在人间的鲁迅。他卸下了盔甲,只是一位穿着布衣、踏着胶鞋到处闲逛的普通人。广州温柔的风,给鲁迅送来别样的柔软、浪漫与真性情,还原了一个真实、有血有肉、有日常生活情趣和有温度的鲁迅。这就难怪鲁迅之孙周令飞在序中推许:这本书“还原一个真实的立体的鲁迅。”
《1927,我是鲁迅,我在广州》不仅在叙述上进行了大胆且有意义的探索,作者还深入到鲁迅的内心世界,深描鲁迅的思想波动、情感起伏和心理状态,从而再现了一个既洞悉一切,又敏感多虑、矛盾重重的复杂的鲁迅。在第一章“海上:厦门—广州”里,面对不确定的前景,作者写道:“天一直阴沉着,在默默中我将我的命数与天数暗合,或者简单地说吧,这天气也许象征并影响着我的心情。但我此刻的心情呢,是欢喜,或者郁闷? 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及至到了广州,在高第街与分别已久的许广平见面,“我”更是喜不自禁:“我真是等不及了,不管她的家人对我们的事还有没有意见,不管那么多了,我要见她,我要给她一个惊喜。年纪大的人一动情也还是不逊色于年轻人,就像老房子着了火……能和广平在一起吗? 如何跨过这一步去? 和广平在广州就这么一直住下去么? 前路似乎触手可及。前路并不触手可及。四十六岁的人了,有什么前路?”像这样拿捏到位、精妙细微的心理描写,在本书中随处可见,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鲜明特色。
正因掌握了大量史料,情境与心理深度交融,兼之出色的景物描写与细节烘托,《1927,我是鲁迅,我在广州》自然也就引人入胜,不同于流于表面,或刻板干巴的文字。尤其令人击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本书简洁节制的文风,由于“我”的“附体”,为鲁迅代言,所以不仅要真实再现鲁迅在广州的全过程,在文风上也要尽量靠近鲁迅。在这方面,作者也有着足够优秀的表现。
鲁迅之于广州,正如他所说,是“深绿和深红”的结合,其间有平静、温柔与浪漫,也有彷徨、动荡与革命。广州对鲁迅来说,并非一个匆匆走过的驿站,而是他反省此前思想并自觉此后道路的一个再生地,是鲁迅思想与人生中的又一次重大抉择。鲁迅在广州停留的时间虽然只有短暂的8个月零10天,但他的文学创作和思想传播等活动,滋养了广州的进步文学,引领欧阳山等一批青年作家走上了为人生、为普罗大众写作的宽广道路,给此后广东的红色文学发展奠定了深厚底蕴,其影响深广,值得反复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