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林
陈伟、熊北生先生主编的《睡虎地西汉简牍(壹)·质日》已于2023年10月由中西书局付梓印行,揭开了睡虎地西汉简牍面世的序幕。
2006年,这批简牍出土于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汉墓。著名的睡虎地秦简也出土于此。两墓南北相距仅70多米,堪称奇迹。经过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多位学者的不懈努力,初步廓清了基本内容。这批简牍主要包括质日、官府文书、私人簿籍、律典、算术、典籍、日书等,编号简牍总数为2237枚。《睡虎地西汉简牍》将以多卷本的形式,收录云梦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的以简牍为主的全部资料。目前出版的第一卷主要收录《质日》。兹就初读后的认识,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偏思管见,野人献曝,聊博通达一哂。
“质日”流行于秦汉时期,截至现在共发现7批23篇,分别是:1985年江陵张家山336号汉墓出土文帝“七年质日”;1993年沙市周家台30号秦墓出土秦始皇三十四年质日;1993年东海尹湾6号汉墓出土“元延二年”质日;2004年荆州黄山576号墓出土秦二世“元年质日”;2006年云梦睡虎地77号墓出土西汉文帝时期十四个年份的质日;2007年岳麓书院入藏秦简“廿七年质日”“卅四年质日”“卅五年私质日”;2009年北京大学入藏秦简中秦始皇三十一年质日和秦始皇三十三年质日。
目前我们所见到的质日简牍文本都以历表为基础,以日为时间单位,记录簿主的行踪和事务。因使用质日的簿主往往供职官府,其所记事项也多涉及公务,但就记录的初衷而言,是簿主本人的日志或日记。由于质日在传世文献中没有记载,加之后世失传,刚发现时整理者常常与历谱混淆,甚或径直称其为“历谱”。笔者曾经针对岳麓书院秦简中的质日简专门讨论过这一问题,并明确指出,质日不是历谱,为簿主私人所有,在制作和书写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候为了编册的整齐和书写方便,会把上一月的晦日写在当月的月名下。周家台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质日》都出现过朔干支错乱的情况。(李忠林《岳麓书院藏秦简〈质日〉历朔检讨——兼论竹简日志类记事簿册与历谱之区别》,《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尽管如此,质日毕竟以历表为基础,通过严格分析,仍然可以纠正其中的讹误,并恢复相应年份的历表。
众所周知,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之前的历法并不明确,不像后世,我们可以利用官方历法,严格准确地推排出当时人的历表。故此,如果能够找到太初改历前足够多的历朔干支,对于恢复这一时期的历法就大有裨益。睡虎地汉简质日延续十四个年份,均在文帝时期,单从数量上讲,就超过了其他6批质日简的总和。陈伟先生及其团队对残简进行了合理的比对、缀合和排序,有效恢复了文帝前元十年(前170)到后元七年(前157)连续十四年的《质日》。据此将很容易找到这十四年的历表。以前,陈久金等先生都怀疑文帝后元元年历法有过改动(陈久金、陈美东《从元光历谱及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再探颛顼历问题》,《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这从传世文献所记载的闰月月序中也能窥其端倪。但苦于没有足够充分的历朔材料,很难精确判定这次历改的余分变化数值。毫无疑问,陈伟先生前期的整理成果必将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巨大的学术支持。
除了具有复原历表的史料价值之外,《质日》还记载了一位名为“越人”的官府属吏,也就是簿主日常的公私事务及行程。这十四年的《质日》中有多条记录了越人参与安陆县下辖的都乡、离乡的“户”“算”,即史籍所称的“案户”“算人”工作,也有越人后元五年漕运考课殿后而被“夺劳三月”的记录。这些对研究汉初的户算、漕运、官吏考课等制度都有着重要的价值。此外,《质日》中还涉及簿主乘传往返安陆县周边及长安的日程记录,对相关历史地理问题的探究都很有价值。
77号汉墓简牍以质日简最多,完整时应该有900枚左右,其次是“律典”,有850枚之多,两者占这批简牍的百分之八十弱。“律典”分为两卷,一卷用简306枚,有盗、告、具、贼、捕、亡、杂、囚、兴、关市、复、校、厩、钱、迁等15章,另一卷用简544枚,有金布、均输、户、田、徭、仓、司空、尉卒、置后、傅、爵、市贩、置吏、传食、赐、史、奔命、治水、工作课、腊、祠、斋、行书、葬等二十四章。这说明西汉惠帝至文帝之世,汉代律典呈现两分结构,结合益阳兔子山汉简律目所记,当时应分别称为“狱律”和“旁律”。
睡虎地汉简“律典”的发现,使西汉初期从高后到文帝朝的法典文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发展序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修订于高后二年(前186),张家山336号汉墓竹简《汉律十六章》抄写时间为文帝即位之初至前元七年(前173)之间。关于睡虎地汉简“律典”的时间,陈伟先生推定当在文帝元年(前180)“尽除收律、相坐法”之后,文帝十三年(前167)废除肉刑之前。(陈伟《胡家草场汉简律典与汉文帝刑制改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而胡家草场汉律则修订于文帝十三年刑制改革之后。这组时间上前后连接的法典文本的出现,无疑对西汉法典律令的研究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睡虎地77号汉墓竹简中的官私簿籍、算术、日书等文书、书籍在数量上虽稍逊于质日和律典,但保存较好,也都是不可多得的新材料,限于篇幅,恕不一一。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地处荆楚,近十几年来,在简帛整理和研究方面为学术界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在《睡虎地西汉简牍(壹)·质日》出版的同时,胡家草场汉简的整理著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有序进行。在此之前,中心还对上世纪出土的楚简和秦简牍作过系统再整理,形成《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和《秦简牍合集》等重要成果。相信在陈伟先生的带领下,中心同仁一定会为中国简帛学的发展做出更加辉煌的贡献。
(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