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修峰
1872年,53岁的约翰·罗斯金(1819-1900)卖掉了伦敦的房子,搬到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定居。对于这次迁居,罗斯金的研究者关注不多。毕竟,作为19世纪英国最有影响力的艺术评论家、与托马斯·卡莱尔齐名的社会批评家,罗斯金的美学和社会思想远比他的私生活更值得关注。湖区的房子只是罗斯金晚年的住所,对他的思想发展并没有多少影响。罗斯金似乎也没有对这里投入太多的情感,他笔下的湖区远没有“湖畔诗人”华兹华斯描绘的那么有感染力。不过,罗斯金的这次迁居虽然没有影响他的思想,却是他性格和思想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从中可以看到这位“富二代”文人内心最渴望的家是什么样子的。
2013年秋天,我去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的罗斯金图书馆查阅资料。离预约的访问时间还差几天,便决定先去湖区看看罗斯金的故居。湖区西临大海,北接苏格兰,有大大小小十几个湖泊,点缀在连绵的群山之间。罗斯金的故居布兰特伍德就在科尼斯顿湖(Coniston Water)东岸的山脚下。在古斯堪的纳维亚语中,“布兰特”(Brant)是陡峭的意思,“布兰特伍德”(Brantwood)就是陡坡上的林地。十一月的湖区,白天很短,早晚透着寒意。细雨和雾霭是每天的主宰,可去布兰特伍德的那天,居然艳阳高照。科尼斯顿湖由南至北,如一条狭长的水道,平铺在东西两岸的山丘之间。由西岸的科尼斯顿村乘船,穿过波光粼粼的湖面,便到了东岸的码头。走下栈桥,穿过一条阳光斑驳的林间小径,就看到了布兰特伍德那座浅黄色的小楼。
布兰特伍德依山傍水,独立林中,方圆几里只有一两处人家,即便现在仍是一处与世隔绝的地方。这片湖畔山林原是修道院的产业,后归英国王室所有,17世纪时转入私人手中。18世纪末,一个名叫托马斯·伍德维尔的人在这里建了一座房子,取名“布兰特伍德茅舍”。后来又几经转手,成了版画家威廉·詹姆斯·林顿(William James Linton)的住所。1871年夏天罗斯金接手时,这处产业包括一座白色的二层小楼,一片山坡,一条小溪。这年9月,罗斯金第一次来看房子,给美国的朋友、后任哈佛大学艺术史教授的查尔斯·艾略特·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写信说:“我买了一小块地,有五英亩山坡,还有一条小溪。整体上看,这得算我知道的坎伯兰郡或兰开夏郡最美的景色了,还能看到日落”;“我在这里有山岩、溪水和清新的空气,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了特意置办的家的安宁。”罗斯金后来对房子做了多次改建,虽然常说那是他在“兰开夏郡的茅庐”,但实际上已经是一座拥有30个房间的湖畔别墅了。从53岁搬到这里,到80岁去世,罗斯金在这里生活了28年。
现在到英国看罗斯金的故居,就只有布兰特伍德这一处了。在他的一生中,能称为家的地方一共有四处。前三处都在伦敦。一处是亨特街 (Hunter Street)54号,他出生的地方。一处是赫恩山(Herne Hill)28号,他童年生活的地方。还有一处是著名的丹麦山(Denmark Hill)163号,他中年时期的家。他正是在这里写出了《现代画家》《建筑七灯》《威尼斯之石》等确立他艺术评论家地位的著作。这三处房产都是他父母置办的。1872年,罗斯金卖掉了丹麦山的房子,搬到了他自己购买的布兰特伍德。他为什么要离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伦敦,到湖区安家?
事情还得从1871年说起。当时罗斯金52岁,离了婚,没有孩子,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卧病在床并于这年年底去世,此后罗斯金在世界上便孤独无依了。这年4月,一直负责照料他母亲的琼·阿格纽(Joan Agnew)出嫁,罗斯金把赫恩山的旧居送给她作为结婚礼物,并约好保留他小时候住过的房间,作为他以后在伦敦的住处。这时罗斯金还没有买布兰特伍德,但已经决定在母亲去世后卖掉丹麦山的房子。这年七八月间,罗斯金得知科尼斯顿湖畔的布兰特伍德要出售,便花1500英镑买了下来。此时他还没有见过这栋房子,但知道大致的位置。他小时候曾在附近临湖望山,写下过“科尼斯顿湖畔,危崖孤立”的诗句。
对于罗斯金为什么要买湖区的房子并作为自己晚年的家,希尔顿 (Tim Hilton)和汉利(Keith Hanley)等学者推测有两个原因。一个与罗斯金此前刚生过一场大病有关。1871年7月,罗斯金在德比郡的马特洛克度假时突然病倒,精神崩溃,甚至出现了幻觉。他在高烧中说“要是能躺到科尼斯顿湖中就好了”。病愈后,他听说科尼斯顿湖畔有栋房子要出售,便决定买下来作为余生的休养之地。这当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他对湖区还是有特殊感情的。这片湖光山色给童年时代的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小时候三次随父母游览湖区。第一次是在1824年,5岁的罗斯金被德温特湖的风景打动了,这也成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记忆”,是影响他人生的“弥足珍贵的最初印象”。两年后,罗斯金再次来到湖区,还写了一首描绘湖区风景的小诗,这是他发表的第一个作品。1830年,11岁的罗斯金第三次来到湖区,见到了诗人罗伯特·骚塞和华兹华斯,后来写了一篇记游长诗《行旅,或湖区三周》。这三次湖区之行都包含科尼斯顿。他后来在自传《往事》中回忆了当时见到科尼斯顿的情形:“湖面狭长,两岸山坡林木葱茏。”在湖区停留期间,他父亲会到周边城镇拜访客户,他和母亲则在科尼斯顿湖北面的客栈等候。1871年,他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已病危,买下科尼斯顿湖畔的房子,或许也有纪念当年家人在此重聚的意图。
不过,罗斯金选择在科尼斯顿湖畔安家,并非只有这两个原因。布兰特伍德相对偏僻的位置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18世纪末“如画”旅行的推动下,湖区成了英国的旅游胜地。而1847年直达湖区边缘的温德米尔铁路开通,更是令湖区游客剧增。科尼斯顿湖因为地处湖区腹地,一直都不是热门景点,游客不多。而布兰特伍德又位于科尼斯顿湖东岸,人迹罕至,山水清幽。离它最近的居民区科尼斯顿村也在湖的西岸,如果不乘船,沿湖绕行过来,至少要走七八里路。这种远离尘嚣的清静正是罗斯金最想要的。
早在四十多岁时候,罗斯金就想找个地方安家。他的首选是阿尔卑斯山,湖区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虽然湖区给他留下了人生的第一个记忆,但阿尔卑斯山才是他一生最爱的地方。他14岁时第一次随父母游阿尔卑斯山,就喜欢上了那里壮美的风景,感觉那里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家”。选择在阿尔卑斯山安家,除了那里风景优美,人烟稀少,也是因为他不想待在英国。1862年5月14日,43岁的罗斯金给好友诺顿写信说:“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去瑞士了。不管是待在瑞士还是其他地方,反正是不怎么回英国了。我必须得找个家,至少是一个多少像个家的地方。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但肯定不会在英国。”一年后,他给研究威尼斯历史的罗顿·布朗(Rawdon Brown)写信说,自己正在找个房子安家,“想让眼睛和耳朵清净点”,远离英国的“噪音和烟尘”。这一年,罗斯金在阿尔卑斯山区寻找可以安家的地方,并最终选定了一块山地,后因当地人和他亲友反对而作罢。此前他也曾在阿尔卑斯山最高峰下面的夏慕尼(Chamouni)买过一块地,但后来那里成了旅游景点,他无法忍受现代旅游业带来的破坏和喧闹,只好选择卖掉。布兰特伍德显然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在他眼中,这里或许是英国最像阿尔卑斯山的地方。
罗斯金最初打算在国外安家,除了想远离英国的噪音和烟尘,也是想要一个没有家人的家。罗斯金的父亲是苏格兰人,后来在伦敦经营葡萄酒业务,挣下了一份相当殷实的家业。罗斯金是家中独子,一直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他小时候没有上学,在家中接受教育,而他母亲又信奉福音主义,对他管教格外严格。而且,他身体也不好,他母亲不放心他一个人生活,甚至在他到牛津大学读书时,也跟着搬到了牛津陪读。父母的庇护固然温暖,但也限制了罗斯金在宗教、写作、婚恋、娱乐等方面的自由。成年后的罗斯金对这种束缚的感受愈来愈深。1862年,他在给罗顿·布朗的信中抱怨说:“我没有自己的房子,甚至都没有自己的房间。跟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纵有千般好,也不合适。”事实上,罗斯金在丹麦山的家中有三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分别用作卧室、书房和收藏室。他说没有自己的房间,显然是指没有自由的空间。这才是他在阿尔卑斯山真正要找的东西。当然,他并不是不要父母,而是在想离开父母的时候,有一个能够落脚的地方,一个完全由他支配的地方。
罗斯金选择在偏僻之处安家,也与他的性格有关。他虽然不是一个孤僻的人,却喜欢孤独带来的自由。他小时候没有玩伴,在家的时候常在院子里自娱自乐,戏称自己是荒岛上的鲁滨逊·克鲁索。笛福小说中的克鲁索流落荒岛,虽然形单影只,却有君临天下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万物的主宰。罗斯金也喜欢这种感觉。他不喜欢别人打搅他:“我快乐的时光,都是在没有人想到我的时候”;“最好是没有人注意到我,要是能隐身就更好了。”罗斯金家属于白手起家的商业中产阶级,对身份比较敏感,在伦敦的社交活动不多,闲暇时间大多选择外出旅行,而这些旅行又以欣赏自然风光为主。大自然成了罗斯金最好的朋友。评论家约翰·狄克逊·亨特(John Dixon Hunt)发现,相对于人类来说,罗斯金更喜欢跟大自然交朋友:“他不是不能与人交往。相反,他是个很热情、通常也令人愉悦的朋友。但他从根本上还是喜欢那种完全由他主导的交往。这是他性格中的一个基本倾向。”(The Wider Sea: A Life of John Ruskin, 1982,pp.112-113.)亨特的判断是准确的,罗斯金的确处理不好不能由他来主导的人际关系。在大自然这个朋友面前,罗斯金可以毫无顾忌,随心所欲,想走就走,想留就留。布兰特伍德就是他的荒岛,一个没有父母、没有权威的乐园。如果有,这个权威也是他自己。
不过,无论是阿尔卑斯山,还是科尼斯顿湖,都注定不可能成为罗斯金真正的家。罗斯金想要的家,其实是一个能让他感到自由的空间。对他来说,这个空间不可能只存在于某一个地方,因为他的性格中还有一个倾向,那就是无法安于一隅。他需要不停地移动。一旦在某个地方定居,也就意味着失去了自由。1851年,他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我从来没有在我喜欢的任何地方生活过……我发现自己从未在任何喜欢的地方待够六个月。”这种倾向在他的日记中表现得更为明显。1840年12月,在罗马待了20天后,罗斯金在日记中写道:“我已经厌倦了罗马,我就知道会这样。我想去威尼斯和阿尔卑斯山了。可等到了那里,我又会想回家。等真回了家,我又会想去罗马。”次年5月,罗斯金抵达威尼斯,感叹这座古城是“城市中的天堂”。可仅过了十天,他又在日记中写道:“我已经离开了威尼斯,并没有多么遗憾。我现在想回家了——奇怪——奇怪——真是奇怪——六个月前,我还因为不能一辈子待在国外而难过,现在却厌倦了国外。阿尔卑斯山还没让我生厌,但也许只是迟早的事。”罗斯金既无法在家中常住,也无法在风景中栖居。他是一位急切的旅行者,需要不停地在家与远方之间游走。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很重视家作为精神和道德港湾的作用,正如罗斯金在著名的演讲《王后的花园》中所说:“家真正的本质是这样的:它是一个平和的地方;它是一个庇护所,不仅能使人免受伤害,还能使人不被恐惧、疑虑和分裂所侵扰。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能称之为家。”这么一位看重家的作家,却不肯待在家中,他一生有大半时光都在旅行。对他来说,真正的“家”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地点,也不是家人,而是一种情绪状态或心境。如果非要把家看作一个地点,那恰恰是不在家的时候,罗斯金才有“在家”的感觉。正是在不断的移动中,罗斯金感受到了孤独和自由带给他的那种平和的心境。当然,他能享受说走就走的旅行,与殷实的家境给他提供的财富自由是分不开的。
罗斯金喜欢不停地旅行,但他也是一个怀旧的旅行者。他不是哪儿都去,而是反复去他喜欢的那些地方,只是无法在那些地方长住而已。他曾说过,威尼斯和夏慕尼是他“在地球上的两个家”。约翰·狄克逊·亨特调侃说:“两个家,才是罗斯金所需要的。因为在其中一个家里的时候,他还能想着另外一个。”(The Wider Sea, p.113.)湖区的布兰特伍德也是如此。罗斯金虽然在那里生活了28年,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外游走,只有最后十年才真正住在那里,那时他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远行。不能远游的罗斯金,虽然身在家中,却没有了家的感觉。他最后的日子过得有些凄凉,精神疾病多次发作,心爱的远方已经遥不可及。琼·阿格纽一家虽然在布兰特伍德照料他,但这种照料很多时候也是一种限制。罗斯金一直喜欢看日落,但晚年坐在轮椅中,望着夕阳坠落在科尼斯顿湖西岸,或许又是一种别样的滋味。孤独却不再自由的他,心境恐怕也如暮秋的天气,阳光不仅罕见而且短暂,残存的绿色不再滴翠,湖风中总带着些许寒意。
罗斯金也曾考虑过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家。他不止一次说过:“如果我死在赫恩山,我希望能和父母一起,葬在雪莉教堂墓园;但如果我死在布兰特伍德,我希望能长眠在科尼斯顿。”1900年1月20日,罗斯金在布兰特伍德感染流感去世,葬在了科尼斯顿村的教堂墓地。与他一起安息的,还有那颗孤独、忧郁而又躁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