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的写作,是难以定义的。想要用某个简单的关键词来概括他笔下的世界,无疑是徒劳的。比如在为他带来盛名的《福楼拜的鹦鹉》中,福楼拜故居里的两只鹦鹉标本,成了他开启福楼拜寻访之旅的钥匙。然而,钥匙终究只能是钥匙。当他透过疑云重重的迷局,连续不断地讲述陈年旧事的时候,不仅福楼拜的鹦鹉从我们眼前彻底消失了,甚至就连福楼拜本人,都成了一个远去的背影,若隐若现地浮现在纷至沓来的故事碎片中。
同样,难以定义的还有《穿红外套的男子》。巴恩斯告诉我们,这是一部传记。但令人费解的是,曾经得到“布克奖”殊荣的他为何会抛开自己在小说领域的成就,大费周章地为这位名叫塞缪尔·让·波齐的19世纪法国妇科医生创作传记。难道仅仅是出于他对法国的偏爱,而巴黎偏偏又是波齐的发迹之地?倒也未必。就像巴恩斯所说,传记是一份“雅趣的人生研究,不论其细节、篇幅、脚注多么一应俱全,也不论其对事实多么笃定,对假设多么确信,也不过是他公共生活的公开版,私人生活的减缩版”。
这意味着,如果可能的话,巴恩斯更愿意详尽地阐述一个时代的公共生活,而不仅仅将目光局限在个人的生平轶事。《穿红外套的男子》源自一次意外的邂逅。2015年,19世纪美国肖像画家约翰·辛格·萨金特的画作在伦敦展出。在众多展品中,巴恩斯一眼看到了《在家中的波齐医生》。这幅画诞生于1881年。画中,年轻的波齐身着晨衣,“它呈红色——更确切地说,是猩红色——很长,从脖子直抵脚踝,手腕和领口处可看到些许白色褶皱亚麻布。画面的最下方,是一只带有黄蓝色光影的锦缎拖鞋”。
事实上,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波齐究竟度过了怎样的一生,他的经历又是如何推波助澜,让他抵达了人生的高光时刻。在萨金特的画作问世四年后,波齐与孟德斯鸠伯爵、波利尼亚克王子一起来到伦敦。他们拜访作家亨利·詹姆斯,参观艺术画廊,探寻设计空间,展开了一趟“智识与美学的购物之旅”。然而,这并不是巴恩斯写作的全部。他很清楚,一次远行未必代表整个人生,三个人更无法构成一个时代。
问题是,这是什么样的时代?它被称为“美好年代”,开始于1871年普法战争停战后,经过了43年的短暂和平,最终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正式落下帷幕。波德莱尔描述“丹第主义”(又译为“花花公子”“纨绔子弟”)的句子,同样适用于这个时代。“它是沉沉落日,这颗恒星,坠落时美不胜收,但失去了热烈,只有满满的哀愁”。不过,哀愁也好,坠落也罢,谁都不能忽视彼时巴黎经济、艺术、文学的繁盛。以艺术为例。好比一脚踏入了新思潮的快车道,各种流派(印象派、新印象派、象征派、野兽派、立体派)接踵而至,无数艺术家(莫奈、塞尚、雷诺阿、毕加索)相继出现,用手中的画笔描绘着一场场“流动的盛宴”。
因此,如果可以穿越时空,回到历史的现场,巴恩斯一定是快乐的。而《穿红外套的男子》就是他快乐的明证。仿佛置身于“美好年代”的主题展览,巴恩斯在众多人物(福楼拜、都德、王尔德、普鲁斯特)、众多事件(王尔德的审判、德雷福斯事件、无处不在的决斗)之间往来穿梭,然后动用新闻简讯、艺术点评、人物小传、文学批评等等手法,由此及彼,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最终完成了他对整个“美好年代”的阐释。
比如孟德斯鸠,他是社会名流,是唯美主义者,更是“丹第”一代的代表人物。同时,他还是普鲁斯特眼中的“美教授”,更被法国作家若利斯-卡尔·于斯曼当成原型,写进了小说《逆流》。不过,在巴恩斯看来,《逆流》的独创性并不仅仅限于题材的清奇,更在于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它频频从纤弱的叙事中转向散文的笔法,里面有对当代文学、艺术及音乐的反思,还有对晚期或颓废拉丁文学的长篇探讨”。
《穿红外套的男子》何尝不是如此? 说到底,巴恩斯并不愿意仅仅创作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传记。常常,我们为他的小说贴上“后现代”的标签。但如果非虚构的传记也有经典、现代、后现代之分,那么《穿红外套的男子》应该可以算是如假包换的“后现代”作品了。表面上,巴恩斯是地地道道的法国迷。但其实,他的骨子里始终流动着正统的英式血脉。
于是,在谈论“美好年代”的时候,伦敦的影子总是如影随形,如草蛇灰线一般贯穿始终。比如,他从《逆流》里那只被涂上金漆、镶嵌宝石的宠物龟之死,联想到英国作家伊恩·弗莱明“007系列”的《金手指》;在谈论法国人的婚姻观时,他饶有兴趣地比较英法两国的不同:英国人信奉爱情和婚姻,法国人则更为实际,“爱情鲜能在婚姻中存活,佯装它能是愚蠢和虚伪的。婚姻不过是冒险之心动身出发的大本营”。
很难说,这究竟是无心插柳的闲笔,还是刻意设置的弹幕。抑或,这不过是巴恩斯最擅长的“另眼看历史”。它在最不可思议的时间,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跳了出来,显露出作家的隐秘心机:以讲述人物生平为起点,刻画他所在的时代,借古喻今,完成对现实的观照。那么,波齐呢? 套用巴恩斯的话来形容,他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人”。确切地说,这位声名显赫的外科医生,从来不会无所事事地端坐在诊室里等待病人上门,然后望闻问切,行使着他治病救人的本能。
相反,他与孕育着无限可能的“美好年代”一样,拥有数不清的分身。他是参议员,是政客,更是19世纪法国医学的革新者;他是艺术品的收藏家,也是十足的生活家,曾经邀请他的艺术家朋友用油画装点病房单调的墙面;他是社交圈、名利场的宠儿,更是贵族名媛追捧的“爱情灵药”。然而,相比他在医学界、社交圈的游刃有余,更值得一提的是波齐的“国际主义情怀”。他曾经多次造访英国,首次将石碳酸消毒法引入巴黎;他与他保守的父亲泾渭分明,更亲手翻译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
想来,巴恩斯必定对此赞赏有加。否则,他不会将波齐当成自己的“英雄”。《穿红外套的男子》创作于2019年,正值英国全民公投“脱欧”的关键时刻。当伦敦的政治精英们纷纷向欧洲投去质疑的目光,波齐的现身却为巴恩斯带来了难得的慰藉。这里不妨引用孟德斯鸠的话来形容他的感受。年轻时,孟德斯鸠经人引荐与福楼拜有过一面之缘。彼时,他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事后,他安慰自己,“我至少碰了碰他的手,从他那儿得到了——假如不是火炬,至少是一束火焰”。巴恩斯也是如此。通过写作《穿红外套的男子》,他不仅真正触摸到了“美好年代”的脉搏,更从波齐那儿得到了一簇炽热而明亮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