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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3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中欧是如何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的

    周溯源 《 中华读书报 》( 2023年08月02日   10 版)

        《封建制度的缘起与中欧封建道路的不同走向》,薛惠宗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23年3月第一版,118.00元

        薛惠宗先生自1981年成为著名世界史学家吴于廑先生的研究生,就把封建制度的缘起与中欧封建道路的不同走向作为研究方向。近十年来,他全身心地投入这一题目的研究与写作中去,终成正果,于2023年3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封建制度的缘起与中欧封建道路的不同走向》。

        通读全书,令人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关于封建制度起因的独到论述。以前中外学者认为封建制度的起因是原始社会末期的亲兵制、罗马因素,或两者结合的产物;中国封建制度则是刚从氏族共同体走来的周人与殷商典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作者认为,上述观点都没有真正触及封建制度形成的实质和本源。作者指出,甲骨文中“封”字,是土堆上树木的象形,汉代经学家郑玄释读为:“封,起土界也”“谓立封于疆为界”,即指氏族、部落领地边界的确定,或指在领地上封土立界的程式。领地意识是人类最早的物权意识。一个氏族或部落在其领地内长期生存、繁衍,人口会呈几何级数增长,使领地无法承受。于是每到一定时期,就要有一部分人口从氏族或部落中分离出去。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首先是“封”,即母氏族要为分离出去的子氏族选定新领地并封土立界,宣示主权;其次是“建”,即对新领地进行初始的建设,以便使分离出去的子氏族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最后是“命氏”,即母氏族为新氏族命名,以标记子氏族与母氏族的血缘关系、从属关系。这就是中国先秦古文献说的“胙土命氏”。每一次子氏族从母氏族中分离出去的过程,都是一次母氏族对子氏族的封(土)建(氏)过程,这样,原始氏族血缘世系传递的范式形成了封建制最初始的制度化基因。日后,这个封建制的基因在与时俱进的发育、演化中,形成了进入阶级社会后的封土建邑、封土建国,及由封君、封臣、封土构成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治理模式。可见,从源头上看,封建制度缘起于原始氏族社会人口增殖、裂变带来的分宗别氏,及氏族分化过程中母体氏族对分离出去的子氏族胙土命氏的制度化安排。作者的这一观点揭示了原始氏族社会与封建制度产生之间的关系,对人们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形态内生性的演化和接续,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是作者从自然资源禀赋导致古代中欧生产方式、经济结构的差异入手,揭示了中欧封建社会呈现出先同后异不同走向的原因和机理。如果以大多数学者认同的西周大分封作为中国封建制度成熟的标志,欧洲到十世纪进入成熟的封建社会,那么中国封建制度的形成比欧洲早了两千多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作者认为,中欧古代生产力要素中,人和生产工具的水平是相当的,但土地等自然资源禀赋存在巨大差异。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有两大特点:一是雨热同季,有利于淀粉在谷物内快速生成;二是中国先民赖以生存的黄土地是千百万年由西北季风从大漠带来的沙尘堆积而成的,具有疏松柔软、容易开垦耕种的特点,中国先民使用木质的农具耒耜就能大规模开垦土地,修建沟渠,形成旱可灌、涝可排,相对稳产高效的农田。甲骨文中“田”字就是被沟渠道路分割成块状农田的象形,这使中国确立了以种植业为主的农耕文明,从而较早进入了成熟的封建社会。而欧洲的土地多为黏重的灰土,80%的地表被森林覆盖,树根在地下盘根错节极难清理,在生产力低下,只有木、蚌、石及简单金属劳动工具的古代,要想开垦耕种难度极大。公元6世纪的高卢地区,开垦出来的耕地只占全部土地的3%~4%。欧洲直到11世纪多牛共挽的重犁出现前,绝大部分土地都没有得到开发。欧洲自然资源禀赋的另一大特点是雨热不同季,不利于淀粉的快速生成,谷物产量很低,如9世纪某王室领地上种子与收获量之比,小麦为1:1.8,大麦是1:1.6。这些都大大迟滞了古代欧洲种植业的发展,进而拖累了欧洲整个经济社会的进步,使欧洲进入成熟封建社会的时间比中国晚了很多年。

        春秋以后,铁器等金属生产工具在中国普及,个体农户具备了独立完成整个种植业生产流程的能力。同时,中国的麻纺和丝织业使用的纺织器具和工艺比较简单,容易为一般农户所掌握。这样,中国的个体农户就具备了耕织结合、自给自足的能力。经济上的独立必然会导致其社会上的独立、政治上的独立。这一历史现象极为重要,因为自人类诞生以来就一直被组织在血缘氏族和后来的血缘大家族中,个人必须依赖家族成员的互相帮助才能生存,一个氏族或大家族就是一个世界一个社会,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公权力都在各氏族或大家族手中。即便是进入封建初期的国家,在职能上也是残缺的——没有统一的军队、税收、法律、行政组织等,只有在面临大规模外族入侵时国家职能才会被激活。而在平时,从国王到各级领主都只能在自己的领地上行使职权。当生产力进步到个体农户能够从血缘大家族中独立出来成为社会基本细胞时,具有公共管理职能和公权力的大家族就会因为失去管理对象而趋于消亡。而公权力从大家族中流出必然引发整个社会权力架构和治理架构的大重组。这幕大戏从春秋到战国一直在有声有色地上演:“初税亩”“作爰田”“作丘甲”“作州兵”,各国改革都指向一个目标,把各大家族手中的公权力剥离出来接转到国家手中。经过几百年的变法我们看到:人民从大家族中的族人变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土地制度从大家族的“井田制”变成了国家授田制度;军队由族人组成的族军变成了国家军队;法律由各大家族自己的祖制族规变成了国家统一的法律;行政体制则由分封制变成了自上而下、政令统一的郡县制。在没有新质生产力和新型生产关系出现的情况下,社会公权力从大家族中流出的结果只能导致中央集权制帝国的形成。

        欧洲则因其自然禀赋的特点,种植业相对落后,形成了半农半牧的经济结构。土地的黏重需要多牛共挽重犁组成的耕畜组才能翻挖耕种,而个体小农既没有多头耕牛,也制备不起昂贵的重犁,必须靠大家族成员互相协作才能组织起犁队耕种土地;半农半牧的经济结构,需要不断地在农业和牧业两种生产模式中切换,需要全体村民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种植和收获时间,以便使农田在收获后统一变成牧场。这些都依赖血缘大家族的集体力量,统一指挥、相互配合才能完成,所以古代欧洲个体农户无法像中国农户那样从大家族中独立出来。欧洲血缘大家族的存在,使得封建制度在欧洲一直存续到以工商业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的兴起才将其瓦解。在人类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演化进程中,家(族)与国呈此消彼长的反比关系:家族规模越大,社会公共管理权力越齐全,自治程度就越高,国家就会越弱小,此时的国家只不过是松散的大家族联盟;反之,只有个体农户从具有公权力的血缘大家族中独立出来,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一直存在于家族中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公权力流入国家手中,国家组织才能发育成熟。该书论述了社会公共管理权力最早先于国家存在于血缘氏族、大家族中,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才从血缘大家族中剥离出来流向国家的过程,这也就是近代国家一步步趋于形成的过程。

        作为吴于廑先生的研究生,薛惠宗对当年吴先生提出的要做中欧历史比较研究,以揭示欧洲何以会率先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的课题充满兴趣,并在书中作了深入探讨。作者认为,中央集权制与传统的封建制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结构和国家治理模式。秦统一后建立的大一统集权国家,始终采取重农抑商政策,没有给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而在层层分封层层分权的传统封建制度下的欧洲,每个领地都是拥有相当程度治权的独立政治经济单元,这些政治经济单元之间存在激烈竞争,迫使领主寻找发展机遇,接受新事物,提供有吸引力的政策性公共产品,来吸引社会资源流向自己的领地,这就为新经济因素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间。比如11、12世纪欧洲大部分市场和城镇都是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建立起来的,这并不是他们高瞻远瞩看到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前景,而是建立市场和城镇所带来的利益远大于庄园农业所得。正是这些封建主自己在利益的驱使下,把封建制度撕开了大大的缺口,在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推动下,商品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最终取代了封建经济。该书详细比较了秦统一后的中国与传统封建制度下的欧洲两种不同国家治理模式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政治架构、政策取向、农民税赋负担和生存状态等方面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最终导致了中欧两地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不同走向。这也就解释了欧洲何以率先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由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该书纵论几千年,横跨欧亚美,为我们梳理了人类社会从原始氏族到近代社会的演进过程,推进了对世界范围内人类社会组织模式、治理模式的缘起与嬗变的探索,体现了作者把人类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认知和把握的世界史观。除上述亮点外,书中关于不同自然资源禀赋和生产方式与不同地区民族精神生成之间关系的观点;关于封建制度下由于血缘关系的维系,领主与农民是既矛盾又统一的命运共同体的观点;关于个体小农还是血缘大家族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决定了整个古代社会的组织架构、政治架构及治理模式的观点;关于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帝国形成的根本原因等观点,都堪称独到,值得历史研究者关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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