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京师范大学郁贤皓教授以李白研究精深而驰名海内外,但他同时还是唐代刺史研究最好的专家,所出唐刺史及李白研究各书,嘉惠学林,不止一代。凤凰出版社2022年12月出版的《唐刺史考全编(增订本)》,326.4万字,精装6册,皇皇巨著,为其唐刺史研究的最新成果。末附《州名索引》《刺史姓名索引》二种,十分便于读者检阅。
该书首版名《唐刺史考》,1987年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后来作者感到资料搜集及考订还有疏漏,于是又花十多年对原著做了大规模增订,因而有2000年江苏古籍出版社修订版。鉴于增订较大,为表区别,遂改名《唐刺史考全编》,使用者同样很多。这一版出版至今又有二十二年,新发现的石刻史料及域外汉籍陆续刊布,而学者的订补之文也有不少,出版新增订本的时机已成熟,因此作者又吸收相关成果,再次对该书做了订补,因而有这个第三版。
此书资料收集全备。唐刺史考证本质上是一种文献辑佚和资料重编。凡是这样的书,都是对某个专题资料的重新组合,首要要求是齐全完备,如果遗漏过多,那就不能称善。据卷首作者《自序》,全编增补资料近二千条,订正错误百余条,因此这一版考出的唐代刺史(该书未考证五代刺史)较之前两版更多。据估计,全编共考出唐代刺史1.6万余任,去除同一人出任几州刺史的情况,任过刺史的也有上万人。因而全书是一个空前宏富的资料库,读者可据以拓展的学术空间极大。
就唐代刺史考证而言,列入的刺史必须是真正到任的实职,不能是其他。为此,就须在州郡和刺史这两端都严格审定和考实。州郡方面,唐代近三百年,州郡制度屡变,大的调整也有贞观、开元、天宝、元和的不同,究竟以何者为准? 作者选择以开元二十九年建制为准编列唐代州郡,以便和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一致。此前此后废置的州郡,另成附编置于全书之末,这些做法都增强了科学性。刺史方面,不收那些名为刺史而实未未到任的,及卒后赠官,和以亲王、重臣遥领的授官,还排除了文献记载为刺史但经考查实为误载的,此外也不收羁縻州刺史。收录府尹、大都督府长史、别驾这几类和真正刺史权位相当者,及刺史阙而由长史、少尹代行刺史职权者,所列刺史中包含不称刺史而称其他的多种变例,这样就在收录类型上保证了齐全,是非常正确和有见识的。
全书以州郡为单位,刺史为条目,将唐代各州刺史逐一考出,州郡顺序以开元十五道为准,每道为一编,十五道即有十五编。全书以州郡为纲,刺史为目,年代为序。每州之下,先列刺史姓名、任职年份,后列任职年代,下注所据资料,眉目十分清晰。鉴于此书迭经修订,凡后两次增补中新发现之刺史及材料,其前均以【补遗】二字标示;其他方面的订补则随文修订,不再说明。直接说明任职的资料加以徵引,其他资料以“略同”“又见”注明,为读者提供研究线索。重在注明资料出处和考证结论,考证过程尽量从简。凡参考今人成果处,均载明出处,以示尊重。经过这么处理,全书的科学性就很强,所得也极多。唐代三百四十六州,确定了任职年代的刺史占大多数。少数限于资料无法确定者,或予以推定,置于相应位置,以便读者研索;或暂时存阙,列入各州卷末之“待考录”。这样,不仅刺史本人的任职年代多可检寻,就是其他任职也可由此推定。因为,刺史只是其仕历的一个阶段,到该州任职前后,还会有其他仕历。这样,刺史从何处来,调往何处,就颇为值得关注了。陶敏先生的《全唐诗作者小传补正》援引该书成果就多达一百二十二次,据此推断出百多位唐代诗人的其他仕历,表明该书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很高。
二
一般认为该书是唐代文史考证成果,用途是研究唐人仕历和交游,读之可以了解和检索唐文人何年在何地任过刺史,唐代每州有多少刺史。这当然不算错,但这只说对了一半,这么做也只用了一半,还有同样重要的文学研究这一头,一直以来未能很好地开发利用。这里拟对其这方面的功用加以表出。
从文学研究角度看,此书的成就和特色,则可用“存文于史,寓论于考”括之。刺史考证属于史学研究,但从该书体例和内容看,还有文学研究资料集成性质,材料编撰上有“存文于史”的特征,作者实际上是将文学研究功夫内蕴于史学著作框架中;同时,还将对唐刺史的文学研究,以考证方式呈现出来,这又是“寓论于考”。
文学研究方面,该书的功用在于考察“刺史与州郡的文学关联”。刺史与州郡的文学关联这个问题,其实自秦代以后的历代都有,只是唐代表现更突出。要对这一问题做深究,就须从刺史和州郡两头下功夫。州郡方面,必须清楚唐代州郡在国家政治版图中的分量轻重,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做综合考量。唐代州郡的分量轻重,是根据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分量、政治作用来决定的。大而论之,也有大小、远近之分,不同性质的州郡刺史,政府的处理是不同的。这一点,在此书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书中的大郡、近州刺史,就与远州、小郡刺史,授任情况迥异。书中考出潭州刺史多达九十八位,就包含多种授任类型。看似都一样的刺史,其实差异极大。而且平均两年多即有一任,表明调动之频繁。这还是湖南观察使下辖七州中地位最高的,潭州尚且如此,其他像岳州、道州、连州,情况愈甚。原因何在,说明什么,值得思考。读者使用此书之前,最好先对这方面情况有所了解。因为这些内容,即使在唐代史书、小说、文集中也不明显,得靠读者自行辨别,而在本书中却有多种记载提供佐证。一旦搞清楚了这些区别,我们就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文学等角度,对唐代州郡进行“差异化研究”。文学研究方面,不同由来和去向的刺史,在该州的政治业绩、经济建树、文学担当,就可窥探一二,研究就可深入一层。
与此相应,唐代刺史的任命也有多种情况,大的区分也有正授和责授两种类型。
正授的又分为五种情况。第一种是自朝廷正常派出,而无任何特背景。如韦应物、刘禹锡、白居易之授苏州刺史,就是普通的刺史授任,并无任何特别处。第二种是为执政所不喜而被排挤出朝,虽非贬谪而形同贬谪。如杜牧会昌二年出任黄州刺史,就情非得已。第三种是因对时政不满或政局不稳等而请求外任。如白居易长庆二年出为杭州刺史,就是白氏主动请求,非帝王或执政之意。杜牧大中四年秋出任湖州刺史,也是为了给其弟杜顗治疗眼疾,京官俸薄,不足开支,加上不满朝政,深感在朝无所作为,倒还不如到地方上展开手脚,较少窒碍。第四种是自大郡转授小郡,形同贬黜。如张说开元三年自相州刺史改任岳州刺史,就是如此,是一种进一步的贬谪,因为他在此前自朝中出任相州刺史,就是因为和姚崇不和而出为外官,已是一次贬官。所以这次贬谪对张说打击极大。在任期间,自编《岳阳集》,穷愁著书以自见,深恐老死江潭。有送别诗云:“谁念三千里,江潭一老翁。”当此之时,思欲生入京华,老归田里,脱身瘴疠而不可得。像他这种情况,就非常典型。第五种是等同于擢升的自小郡改授大郡。如杨凭永贞元年自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迁任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实际上就是一次擢升,所以其迁任诗就看不到任何迁谪之意。
责授的方面,少数是自贬所量移而来,如白居易元和十三年冬自江州司马迁任忠州刺史,韩愈元和十四年十月自潮州刺史改任袁州刺史,这属于准例量移,“遇赦移官罪未除”(韩愈《量移袁州 张韶州端公先以诗相贺因酬之》)。多数是自台省官责授,所授又有远州、近州两种。近州如元稹贬同州,这是帝王为安置近臣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情况极少。远州如韩愈贬潮州,这是以示惩罚,事例极多。唐人认为,出任远州刺史乃是“极贬”。
总之,我们可以对唐代刺史与州郡的文学关联做全方位的深度考察,这里面的学术空间很大,研究工作也有意义,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