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怀明
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是中国戏剧史研究的经典之作,要全面深入理解该书的成就与特色,需要将其放在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戏剧史研究发展演进的大背景下进行观照。
提到中国戏剧史研究,首先要提及的就是王国维与吴梅这两位先驱者,他们对这一领域的开创性贡献是公认的。王国维著有《宋元戏曲史》,吴梅著有《中国戏曲概论》。在充分肯定两人成就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两人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忽视戏曲的表演,花部戏曲、宫廷戏曲等也未能进入两人的研究视野。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王国维、吴梅等先驱者所构建的中国戏剧史体系是不够完善的,有待增补与完善。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就是这样一部致力于构建完整中国戏剧史体系的重要著作,他本人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认识:“戏剧本为上演而设,非奏之场上不为功,不比其他文体,仅供案头欣赏而已足。”(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自序)
全面深入评价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一书还需要一个维度,那就是将其放在周贻白中国戏剧史研究的整体框架中。从1936年的《中国戏剧史略》到1979年的《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周贻白一直致力于中国戏剧史的探讨,其戏剧史著作内容不断丰富,章节不断调整,从中可见其中国戏剧研究发展演进的内在脉络。
最初的《中国戏剧史略》只有四万多字,对中国戏剧的全貌进行了十分简略的勾勒。由于内容过简,未能充分体现作者对中国戏剧的认识,于是另撰一部《中国剧场史》进行补充。但周贻白仍然感觉不满意。于是他另起炉灶,重新撰写一部融案头与场上于一体的戏剧史著作,这就是1953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戏剧史》一书。该书长达47万字,是二十世纪上半期规模最大的一部中国戏剧通史。
《中国戏剧史长编》是在《中国戏剧史》一书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对于具体修订经过,周贻白曾做过这样的说明:“属稿之日,距今已十余年,当时社会情况不同,观点未明,论断容有舛误。出版之后,曾承各方加以指正,初拟毁版重写,嗣经与戏剧界同志商讨时,认为本书对于资料之引用,尚无大谬,但能纠正缺失,仍可有助于中国戏剧发展之研究。乃以两月时间,细加增改,并另撰《各地方戏剧的发展》一节,改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以期疏明百花齐放,各有根源。时代进展,一日千里,本书虽有修订,错误必所难免,明知不符作史之旨,但请作为资料以备参考可也。”(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自序)
总的来看,在周贻白所著的七部中国戏剧史著作中,以《中国戏剧史长编》一书最能体现其戏剧史研究的成就及治学特点。与同类著作相比,《中国戏剧史长编》一书有如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该书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戏剧通史,建构了一个较为完整周密的中国戏剧史体系。
无论是赵景深还是张庚,在评价该书时皆强调“完备”“完整”,这可以做如下两个层面的理解。其一,该书梳理了中国戏剧从先秦到民国初年数千年间的发展演进历程,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戏剧全史。从纵的方面来看,该书对中国戏剧发展演进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基本特点、重要现象、作家作品、演出情况等,皆引证丰富的史料,给予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勾勒出一幅完整的中国戏剧史全貌。其二,该书勾勒的是一部立体的中国戏剧史。除对戏剧文学、音律特性的介绍,作者还用较多的篇幅对各个历史时期的舞台演出情况进行归纳和探讨。在关注雅部戏曲的同时,还对花部戏曲的发展演进情况给予特别关注。目光所及,从民间、文人到宫廷,并对内廷演剧的意义给予客观、允当的评价。就横的方面来看,在该书中,作为综合艺术的戏剧的各个分支皆受到重视,并占有适当的篇幅。
二是该书对戏剧演出情况给予特别的重视,突出了中国戏剧作为舞台艺术的特性。
该书对戏剧艺术的各个组成要素皆给予较为充分的关注,其所还原的中国戏剧史是一部内涵丰富的戏剧史,这正如有位研究者所概括的:“他力矫王国维、青木正儿之失,在戏剧史上第一个自觉地将表演艺术、声腔脸谱、舞台美术等要素系统地引进了研究视野。”(刘丽文《论周贻白先生在中国戏剧史上的地位和贡献》)
周贻白这一治学特色的形成与其丰富的艺术实践有关,也与其对戏剧艺术全面、深入的的体认有关。第一章中的如下一段话代表了他对戏剧的整体认识:“戏剧本有综合艺术之称。即为空间艺术的绘画、雕刻、建筑及时间艺术的诗歌、音乐、舞蹈等项,综合而成之谓。”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周贻白明白了自己的努力方向之所在,也明白了自己的学术优势之所在。他撰写《中国戏剧史长编》的学术意图就很明确,也很有针对性,那就是要“把剧本文学和舞台扮演结合起来,借此介绍中国戏剧所曾经历的一些程途及其如何衍变”(周贻白《编写〈中国戏剧史〉的管见》)。周贻白在卷首的凡例中还特意强调了这一点:“中国戏曲史之作,不一其书,但皆注重剧本之编撰,或臧否文辞,或陈述梗概。本书则于文辞声律之外,兼及各代戏剧扮演情形。盖戏剧本为登场而设,若徒纪其剧本,则为案头之剧,而非场上之剧矣。”这显然是有感而发的。在该书中,演剧部分占有较大的比重。以第四章《元代杂剧》为例,该章下设三个小节,即杂剧的体例、作品思想性及其文词结构、排场及其演出。以这种方式撰写的中国戏剧史,正如研究者所说的,是一部完备的戏剧史、立体的戏剧史。
三是对花部戏曲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中国戏剧史的宏大叙述中。
周贻白早年曾登台演唱过京剧、湘剧,对地方戏的情况较为熟悉,后来从事戏剧史研究,便发挥自己的这一优势,对地方戏曲的形成、发展及其特色进行了深入探讨,成为这一领域的开创者之一。二十世纪上半期,受王国维等人的影响,研究者对文学特性比较突出的杂剧、传奇等雅部戏曲关注甚多,对花部戏曲则缺少足够的重视。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花部戏曲的勃兴是中国戏剧发展演进的一个重要环节,亦是必然结果。周贻白的研究代表了这一研究趋势。
在《中国戏剧史长编》一书中,周贻白将花部戏曲放在中国戏剧发展演进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梳理和描述。在清代以降的戏剧史叙述中花部戏曲占有较大的比重,清代戏剧的章节中有一半的篇幅在介绍花部戏曲的发展演进,内容包括花部的勃兴、京腔与秦腔、四大徽班与皮黄剧。对于皮黄剧,则设立专章,既重点介绍了京剧,同时也介绍了各个地方戏剧的情况。即便如此,周贻白仍然感到不够满意,在该书的凡例中表示想撰写一部有关花部戏曲的专书:“皮黄剧以风行之故,推为乱弹代表,得操中国剧坛之霸权。但其他地方戏剧,仍各具其源流。本书虽另作一节,实未能详尽,俟有余时,当别为一书阐述之。”可惜这样的专书后来因故未能写成。尽管如此,周贻白写了不少单篇研究文章,对花部戏曲的各种艺术特性进行深入探讨,如《中国戏曲声腔的三大源流》《中国戏曲声腔史的新页》《皮黄剧的变质换形》《湘剧漫谈》《谈汉剧》《谈楚剧》《闽剧》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书还对清代宫廷演出给予关注,在皮黄剧一章中专门设立《升平署与内廷演剧》一节,虽然篇幅不算太多,但对宫廷演剧的变迁、剧本及演出体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并进行了颇为公允的评价。对宫廷戏曲的研究此前已有专书,周贻白虽然不是开创者,但他是最早将之纳入中国戏剧史的学者之一。也正是有了这一节,周贻白所构建的中国戏剧史体系才真正是完整严密的。
周贻白先生的《中国戏剧史长编》为当下的中国戏剧史研究提供了方法层面的借鉴和指导,比如对戏剧艺术的探讨不能仅从案头出发,要积累丰富的舞台经验,以免隔靴搔痒之弊;再比如中国戏剧史研究要从丰富可信的文献资料出发,不盲目跟随时流,论从己出,由此得出的结论才能经得起时间的经验。该书从问世至今虽然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仍是一部中国戏剧史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