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中华读书报 2023年02月08日 星期三

    从“休闲劳动化”到“劳动休闲化”:数字时代劳动的新想象

    姚建华 《 中华读书报 》( 2023年02月08日   10 版)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动者”研究》,吴鼎铭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22年 5月第一版,53.00元

        一、网民: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动者

        劳动作为人的存在性活动,是人类社会维系和发展的基础。当前,数字技术和信息与通信技术正在以不可思议的发展速度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场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不仅深远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且还孕育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数字劳动”。近年来,不少传播政治经济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出发,围绕“数字劳动”这个前沿议题展开了全面且系统的思考与探索。

        吴鼎铭教授是国内较早开始关注“数字劳动”议题的学者,成果斐然。他以社交媒体的内容生产者与传播者、视频网站的生产者与推广者、信息分享网站和文学网站的“写手”、网络游戏产业的“代练”、信息产业中的“水军”、平台经济控制下的外卖骑手为研究对象,在扎实的田野考察与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极富开拓性和创新性的本土化研究。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动者”研究》一书,无疑是吴鼎铭教授多年来对“数字劳动”议题理论化和系统化思考的结晶。他指出,在蓬勃发展的数字景观背后是越来越多的普罗大众开始被吸纳进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空间里,他们受资本逻辑的支配,成为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数字劳动者。在他们之中,既有社会化媒体平台和商业化信息分享网站上的网民,又有商业网站的网络“写手”,还有网络游戏产业的“玩家”。这些劳动者分布在中国各地、来自不同的领域,年龄、社会背景、性别、收入、职业、教育程度亦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共同构成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强调,中国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与上述数字劳动者及其社会关系、技术使用行为、个体情感不断被劳动化与商品化的过程紧紧交织在一起。

        根据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教授的定义,“数字劳工”是以数字技术和信息与通信技术为劳动工具和生产领域的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数字劳动”这种新型的劳动方式日渐普遍,它既包括互联网硬件设备生产的原料采掘、加工组装等体力劳动,又包括软件开发、网络平台设计与维护、网民在线活动等脑力劳动。其中,网民作为互联网时代的“用户”,与传统媒体时代的“受众”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他们从传统媒体时代被动接受媒体信息的收听者和消费者转变为互联网时代积极主动的搜寻者、咨询者、反馈者、对话者和内容生产者。

        具体而言,网民在将互联网视为娱乐和社交的“游乐场”时,还扮演着另一种角色,他们的“数字劳动”(浏览网页、上传照片和视频、聊天、评论、网站设计等行为)实际上属于“免费劳动”。他们一边为互联网企业或平台“贡献”自己的时间、注意力和创造力,一边“生产”出大量可以被商品化的内容,这些“用户生成内容”源源不断地为互联网资本的积累与增殖输送“燃料”。此外,互联网企业或平台的巨额利润还来自对用户信息与数据的使用与售卖。例如,这些公司通过“跟踪”和“监测”网民在网络上留下的社交痕迹,包括“点赞”“转发”“留言”等信息或数据,将它们加工整合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商业数据包资源,用于营销或售卖给广告商,从而实现数字资本的积累与变现。

        二、“休闲劳动化”:挑战与应对

        不难发现,在互联网企业或平台的商业逻辑下,劳动和休闲的边界正在日益消泯,呈现出“休闲劳动化”的趋势——网民的休闲时间被转化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时间。援引美国传播学者保罗·莱文森(Paul Levinson)的观点,休闲时间是资本逻辑扩张在新型网络时代瞄准的新一轮“圈地对象”。虽然“休闲劳动化”并非网络时代特有的现象,但探讨和研究网民“休闲劳动化”的过程有着格外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首先,网民不仅消费内容,更生产内容。如果说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体还需要生产和制作“免费”的内容作为“诱饵”来吸引受众,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广告销售业务的话,那么到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或平台连内容都不需要自己来生产,免费的“诱饵”是由“鱼”自己制作的。

        其次,在互联网时代,除注意力之外个体的生活方式、欲望、兴趣爱好和文化知识、情感等原本独立于商业市场运作的私人领域都被彻底地商品化,纳入到资本生产体系之中,媒介资本也由此完成了对劳动者从“形式吸纳”到“实质吸纳”的转变过程。

        最后,网民在缺乏劳动制度与分享机制的虚拟世界里,不断遭受着互联网产业的层层剥削,但与此同时,这种剥削作为一种社会关系

        被“上网冲浪是休闲娱乐活动的意识形态”所遮蔽,因而具有极强的隐匿性。以网络游戏模组爱好者为例:一方面,他们中有的人会自发修改游戏中的漏洞来提升用户的体验,有的人会不断创作出受用户喜爱的游戏内容,而成为游戏平台价值和创新的重要源泉;但是另一方面,网络游戏模组被大众认为是休闲娱乐活动,爱好者的“劳动”仍属娱乐范畴,因而在很多人看来,这种“劳动”并不创造剩余价值。于是,将游戏模组视为“休闲娱乐活动”的意识形态掩盖了游戏平台与网络游戏模组爱好者之间具有压迫性和剥削性的生产关系。

        如果说,“休闲劳动化”是数字时代资本逻辑向休闲扩张的必然结果,它使每个人都被裹挟到资本循环与增殖的过程之中,在“社会工厂”中从事着大量“无偿”的“数字劳动”,那么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挑战资本逻辑的结构性力量在哪里? 数字劳动者如何才能不再沦为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手段?

        在《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劳动者”研究》一书中,吴鼎铭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如何实现“去剥削化”的自由以及超脱于数字资本控制的“多样性”,重建公共领域,是每位传播研究者和数字劳动者亟需直面的问题。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他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维度出发,回应上述问题,提示了两条有益的线索。其一,在技术创新方面,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地打破互联网企业或平台对网民数据的收集与垄断,建立去中心化的社交媒体,让网民参与到利益的分配过程之中,同时积极地保障他们的数字劳动权益。其二,在制度创新方面,以中国的实践为例,《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

        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使用权责(尤其是对自动化决策的精准营销进行了规范),并加强了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可以说,这些观点极具启发性,为我们思考数字劳动者如何在新的社会和技术环境条件下,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自身主体性和劳动自主权等问题打开了想象空间。

        三、“劳动休闲化”:想象数字劳动新的可能

        最后,让我们回到“劳动”和“休闲”关系的讨论中,展望两者关系的另一种可能——“劳动休闲化”,进而想象数字时代劳动新的可能。在古希腊,劳动既可以获取衣食住行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也可以放松身心、参与竞赛、从事创造。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对乌托邦的阐述中,强调:联邦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减少所有公民的体力劳动,以便他们能够将时间用于享受自由和修养心灵。法国哲学家夏尔· 傅立叶(Charles Fourier)提出了社会生活中两个彼此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领域——必要领域和自由领域。他认为,将劳动转化为游戏过程的实质就是将必要领域纳入自由领域,其结果是共同必要劳动的减少和个人自由领域的扩大,而这恰恰构成了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特点。马克思在必要领域和自由领域这对范畴的基础上,提出真正自由的劳动是劳动与休闲统一的观点,即劳动为休闲提供基础和前提,休闲坐为劳动的最终指向和归宿。在他看来,真正自由的劳动以“人类解放和全面发展”为旨归,因此它不再是谋生的需

        要,更不是资本增殖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休闲化”意味着劳动异化性质的消解,劳动本身成为一种自由与休闲。换言之,社会发展所追求的并不是单纯地减少劳动时间,增加闲暇时间,而是在于实现劳动与闲暇的平衡,并最终使劳动本身也成为一种休闲。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实现自由劳动的前提和关键在于超越资本逻辑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制度上确保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归劳动者所有,而不是为他人所有。这个论断为我们当前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不同方面开展规制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践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的行动指南,也揭示出实现“数字劳动去剥削化”的自由和“个体全面发展”的核心所在。

        谈到“休闲”,亚里士多德曾言道:“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也许“休闲”及其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将是“数字劳动”研究者在未来透视数字时代劳动价值、劳动力再生产、劳动者自我认知等诸多问题时,一个不可或缺的研究视角,也是未来相关研究可能的理论生长点。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复旦大学全球传播全媒体研究院)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