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杰
周作人在《儿童的文学》里说儿童文学是“小学校里的文学”。这其实指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即最适合儿童文学产生的环境,应该是小学校里。黎锦晖正是一位在小学校里实验儿童歌舞剧的儿童文学作家。
黎锦晖(1891-1967)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奠基人,更是中国影响最大的儿童剧作家。黎锦晖生于湖南湘潭,“黎氏八骏”之一(语言学家黎锦熙、乡土作家黎锦明等皆是他的兄弟)。五四时期,他提倡“平民音乐”,发起新音乐运动,以配合新文学运动。在思想上,他受周作人“平民文学”的影响(他与周作人同为北京大学国语统一筹备会委员),奉行平民主义,曾写有《说平民和平民主义》等文,提倡大众文艺和民间音乐,在普通社会大众层面宣传他的思想。1922年1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由郑振铎主编的《儿童世界》,黎锦晖受到启发,在中华书局支持下,当年4月出版了他主编的《小朋友》。黎锦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类似儿童本位论的这种理论主张,但在他的一些表述中,分明可以看出他的儿童本位思想和实践。他心目中的《小朋友》是这样的:
在茫茫的郊野中,建造一所小小的乐园,围着静穆的青山,绕着纯洁的流泉,种着健康的乔木,开着美丽的香花,结着甜蜜的鲜果,招来愉快的歌鸟、活泼的游鱼、勤劳的工蜂、清廉的舞蝶,并饲养着天真的玉兔、驯顺的绵羊、英伟的雄鹰、忠诚的小狗,让亲爱的小朋友们,逍遥游玩于园内,锻炼身体、增加智慧、陶冶感情、修养人格,一年年长成千千万健全的国民,替社会服务,为民族增光。
在创刊宣言中,他说:
小弟弟,小妹妹,我愿意和你们要好,我就是你们的小朋友……小朋友呀,我爱你们,你们也爱我吗?
以“你们的小朋友”自居的姿态,给小朋友们“建造一所小小的乐园”,以期小朋友长成“健全的国民”,“替社会服务,为民族增光”,这种办刊思路,十分贴近读者,因此创刊号即发行20万册。《小朋友》发行量最高时,甚至达到了180万册,影响远远超过了《儿童世界》。这是黎锦晖在编辑儿童读物上的巨大成功,与此同时,他创办了国语专修学校,大力推广国语,就是白话。在开展国语运动与编写国语教材的工作中,他发现“学国语最好从唱歌入手”。在这一理念指导下,他从1920年开始创作儿童歌曲和儿童歌舞剧。
1920年,黎锦晖创作了第一部儿童歌舞剧《麻雀与小孩》,在各个小学校里表演,同年谱写了《老虎叫门》《三个小宝贝》等名歌。次年,他又创作了影响更大的儿童歌舞剧《葡萄仙子》,儿童歌词《可怜的秋香》《好朋友来了》,引起更大反响。1922年初,担任国语专修学校校长,并在学校里附设了小学和剧社,以此为实验基地进行彩排和演出。到1927年,他总共创作了12部儿童歌舞剧、24首儿童歌舞曲,这是中国第一批儿童歌舞剧和歌舞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些儿童歌舞剧包括《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月明之夜》《三蝴蝶》《春天的快乐》《七姊妹游花园》《神仙妹妹》《小小画家》《小羊救母》《小利达之死》。
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被誉为“文学的艺术,也是艺术的文学”,充满爱的教育,美的追求。他的作品充满着诗意的幻想,有着童话般的意境,十分受小读者欢迎。黎锦晖从不正面揭露社会的黑暗,但他的作品依然能感受到对现实的不满,对扼杀儿童天性的批判。这种艺术化的处理,体现了他很好地把握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这些作品即使在今天都不会过时。
1933年,曾协助黎锦晖编辑《小朋友》的王人路在所著《儿童读物的研究》中这样评价他的作品:
在中国现在最能使一般人尤其是儿童所欢迎的就是黎锦晖的歌剧了。……他的这些歌剧之所以能够在儿童群众里占到这样普遍而且广泛的地位,就是因为这些歌剧是儿童化、国语化、艺术化。这固然是由于黎氏的天才和这些歌剧本身的艺术价值,同时也可以证明儿童对于歌剧的欢迎是因为他可以歌唱可以表演,正合乎儿童心理的活动性,模仿心和好奇心……他是一个完全儿童性的人,所以他的作品特别能得儿童的欢迎。他所做的童话、故事等也很有名,不过不比他的歌剧那么特别著称罢了。自从一九二三年他的歌剧出世以来,在中国的小学教育上或者说儿童界里辟了一个新纪元。从来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和不引人注意的儿童,现在也有了一个新大陆了。
对于黎锦晖的儿童剧创作,同一时代的周作人没有做过直接的评论。但在1923年8月17日发表的《关于儿童的书》一文中说:
我的一个男孩,从第一号起阅看《儿童世界》和《小朋友》,不曾间断。我曾问他喜欢那一样,他说更喜欢《小朋友》,因为去年内《儿童世界》的倾向稍近于文学的,《小朋友》却稍近于儿童的。到了今年这些书似乎都衰弱了,不过我以为小孩看了即使得不到好处,总还不至于有害。但是近来见到《小朋友》第七十期“提倡国货号”,便忍不住要说一句话,——我觉得这不是儿童的书了。无论这种议论怎样时髦,怎样得庸众的欢迎,我以儿童的父兄的资格,总反对把一时的政治意见注入到幼稚的头脑里去。我们对于教育的希望是把儿童养成一个正当的“人”,而现在的教育却想把他做成一个忠顺的国民,这是极大的谬误。
对于儿童读物,周作人是站在儿童本位的立场,对“提倡国货号”以成人为本位的做法予以批评(周作人并非反对提倡国货,参见1923年10月23日发表的《模拟的国货》,周作人表示“我也赞成提倡国货”,只是批评一味模拟,以假乱真)。而这一期中正好有黎锦晖写的儿童诗《国货打胜仗》,那么这篇作品自然在周作人否定之列了(这其中提到的“去年《儿童世界》的倾向稍近于文学的”,这明显是一种批评意见,因为周作人更主张儿童文学应更近于“儿童的”,所以他对自家孩子更喜欢《小朋友》表示理解。周作人所批评的《儿童世界》1922年发表的作品,肯定包括当时叶圣陶正在密集创作的童话。这说明中国儿童文学在诞生之初,周作人的理论与叶圣陶的创作是疏离的、相冲突的)。
周作人批评后的次日,黎锦晖到北京对“提倡国货号”进行辩解。1923年8月19日,钱玄同在给周作人的一封信中说:
昨天黎老二来京,我老实对他说,我们对于“提倡国货号”实在不赞成——而且很反对。他申辩了许多话,玩其辞气,似乎很诚,并非故意抵赖,且此公学殖浅薄则有之,思想尚不算昏乱,故,我对于他颇觉可以原谅。
此后,周作人对黎锦晖的儿童文学创作实践,没有更多评价,这是中国儿童文学诞生期的一大遗憾。从钱玄同对黎锦晖的评价看,明显带有一种启蒙者居高临下的姿态。“此公学殖浅薄则有之,思想尚不算昏乱”,恐怕也代表周作人的评价。难怪周作人不评价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这是由周作人的五四启蒙者的精英立场与黎锦晖的大众平民立场的相互隔膜导致的。当然,从周作人批评黎锦晖成人本位的儿童诗《国货打胜仗》看,而不批评当时已经流行的儿童本位的《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等儿童歌舞剧,似说明周作人并没有否定它们。可以说,周作人的儿童本位理论与黎锦晖的儿童本位创作实践,互相补充,共同推动了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相较于周作人理论与叶圣陶等人的创作之间的背离,周、黎之间的隔膜,性质完全不同,如钱玄同所说,这种隔膜或偏见,“颇觉可以原谅”。(据《周作人年谱》记载,周作人批评黎锦晖的文章发表后十余日,1923年9月5日,黎锦晖专程单独拜访周作人,9月11日又宴请周作人、钱玄同等人,可见“可以原谅”属实)在黎锦晖背上黄色歌曲作家的骂名之后,周作人依然没有发表任何否定评价的意见,即便是鲁迅,也是有所肯定,同时有所保留,并没有明显的批评。
黎锦晖是一位儿童本位论的忠实践行者,而且他将儿童文学创作与歌舞表演相结合,极大地释放了儿童的天性,真正将儿童本位在社会层面进行实施,产生了极大影响。他所开创的儿童文学道路,别开生面,是当之无愧的儿童歌舞剧大师。
黎锦晖还热衷于创作童话,他的童话大多有民间故事或民间童话的风格,如《十兄弟》《十姊妹》《猩猩姐姐》《十个顽童》等皆是。他所采用的这种有着民间童话风格的童话范式,影响很大,后来在这条路上行进的作家很多。但由于这类作品想象不够丰沛,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越来越少。然而,这种现代性的转换或模仿,并不会消失,有赖于天分高的童话家进行改造。
黎锦晖在中国儿童文学史上是有着崇高地位的。五四时期,中国所爆发的“儿童文学运动”是文学研究会发动的,黎锦晖正是文学研究会的会员。在“儿童文学运动”中,儿童文学的主要发表阵地是由茅盾主编的《小说月报》上的“儿童文学专栏”、郑振铎主编的《儿童世界》和黎锦晖主编的《小朋友》周刊,他们起到了组织、联络等作用,这也充分说明了黎锦晖在中国儿童文学运动中的地位。从作品上看,中国出版最早、影响最大的儿童歌舞剧是黎锦晖在1921年创作的《葡萄仙子》(1922年在《小朋友》杂志发表,1923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创作略早(1920年)而发表、出版稍晚的还有《麻雀与小孩》。在朱自清1929年创作的《新文学研究纲要》中提到的儿童文学作品,只有俞平伯的《忆》、叶圣陶的《低能儿》和“儿童歌剧”,所提及的“儿童歌剧”无疑就应是指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了。在周作人、茅盾和叶圣陶之外,黎锦晖所开辟的创作与表演实践相结合的儿童文学道路,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公正评价,甚至背负骂名,这是不公平的,应该在“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中予以恢复他的地位和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