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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柯尔律治剽窃案“重审”

    杨靖 《 中华读书报 》( 2022年03月23日   19 版)

        柯尔律治

        1834年,英国浪漫派诗人柯尔律治病逝。三周后,他的生前好友德昆西(1785—1859)突然发难,在爱丁堡《泰特杂志》连发四篇重磅雄文,揭露诗人涉嫌“剽窃”。随后,柯尔律治的门生故旧纷纷著书立说,驳斥德昆西“造谣诽谤”(柯尔律治的私人医生还推出了诗人权威传记,“力辩其诬”)——但终究未能洗脱诗人“剽窃”之罪名。近两百年来,围绕这一桩剽窃案,各方人士仍聚讼不已。为还原历史真相,我们试图从浪漫派内部的矛盾纠纷入手,以“了解之同情”的态度对这一文坛“公案”重新加以审定——柯尔律治大学同窗查尔斯·兰姆曾为这位“折翼的天使”扼腕叹息,而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天使为何会折翼?“漫不经心的窃贼”

        德昆西以《一个英国瘾君子的忏悔》而蜚声文坛。在指控柯尔律治的系列文章中,他一方面指证诗人的剽窃行径;另一方面又假惺惺地为诗人辩护,声称“由于长期服用鸦片”,诗人记忆力衰退,甚至意识模糊,难以分辨到底是自家原创,还是“拿来主义”。同样作为“瘾君子”,德昆西对此有切身体会,因此认为柯尔律治之剽窃“情有可原”。当然,作为一流文体家,德昆西也不忘在文末巧妙点题:诗人平生(尤其是中年以后)喜好“锐评”其他思想家,指责他们从别人那里“提取”材料和成品,言辞甚为激烈。由此,柯尔律治这位“厚责于人”的批评家,不仅被打脸,更被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平心而论,由于性格和文风等种种原因,柯尔律治生前很少得同行激赏,而多遭误解。同时代的评论家黑兹利特(1778—1830)嘲笑他浓郁的形而上学意味。卡莱尔(1795—1881)和阿诺德(1822—1888)从捍卫英国文学正统的角度,认为他的思想中掺杂了大陆抽象哲学与神学,与传统格格不入,并将其贬斥为“碎片式大师”。T.S.艾略特对他的浪漫主义诗学极为反感,断言“哲学研究损害了柯尔律治的诗才”。F. R.利维斯甚至宣称柯尔律治的学术著作成为经典招摇过市,简直“是一种耻辱”。

        当然,论及对柯尔律治文学声望的毁灭性打击,以上各家总和也敌不过韦勒克在《近代文学批评史》中的论断:柯尔律治的“很多作品和讲座都是以赚钱为目的”。比如广受欢迎的莎评讲座,“往往令人失望,不是陈旧的道德说教便是奇谈怪论,不能令人信服”。不仅在文学批评方面乏善可陈,在韦勒克看来,柯尔律治的人品也大可怀疑。以名诗《克丽斯特贝尔》为例,诗人在走投无路之际以自荐信的方式向拜伦勋爵求助,口吻极其谦卑。拜伦欣然允诺,嘱托出版商约翰·默里负责此事,并馈赠诗人一百英镑,以助他解决迫在眉睫的生计问题。诗作出版后,默里又另行支付一笔不菲稿酬。对此,柯尔律治本应满心感激,然而在回忆录中他却坚称,出版这部“不完美”的诗作“违背我的理智和情感”。

        鸦片固然部分损毁了柯尔律治的心智,甚至“扭曲”了他的性格,但也不必将一切过失统统归咎于此。比如他性格中的多疑和嫉妒:先是怀疑妻子对他的连襟骚塞(1774—1843)抱有“好感”(二人此前的确谈过恋爱),不久导致夫妻分居;后来又嫉妒好友华兹华斯与其妻妹萨拉·哈钦森关系“亲密”——后者是柯尔律治的梦中情人,柯尔律治无端指责华兹华斯“私拆”他与萨拉的往来书信,华兹华斯百口莫辩,愤而与之绝交。日后尽管友人居中调停,但两位好友再也未能寻回昔日的情谊。

        根据贝特(Walter Jackson Bate)在《柯尔律治评传》中的看法,像18世纪的约翰逊博士一样,柯尔律治是“一个深度分裂的灵魂”。他对同为浪漫派诗人的华兹华斯和骚塞既满心崇拜,又不无嫉恨。这种人格分裂导致他的自我防御心理机制失灵,进而引发精神分裂症状——柯尔律治本人不止一次说过:他的头脑“犹如一个剧场”,总在同时上演一幕幕戏剧,使得他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傻傻分不清,并最终迷失自我。

        当然这只是柯尔律治的一面之词。以“身中鸦片之毒而神志不清”为名,正好可以掩饰演讲和著述中的相似与雷同。有人指责他剽窃施莱格尔近著《戏剧艺术和文学讲演录》中相关内容,柯尔律治则信誓旦旦:在1811年底之前,他“从未听说过此书”,因为“此书在他离开德国时刚出版,几乎不到一周时间”。然而事实上,据考证,在他讲座之时,此书赫然摆放在讲坛之上。照韦勒克推断,柯尔律治是“有书必读之人”,对德国文学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参考”施氏著作一事乃势所必然,其矢口否认则纯粹出于“心虚”。韦勒克对此大加嘲讽:“由于健康不佳和抽鸦片,柯尔律治的记忆力可能有所减退”,与此同时,诗人爱做笔记的习惯使得他会“把自己的翻译,误认为他个人的创见”,从而将他人思想据为己有。随后韦勒克话锋一转,指出柯尔律治一向自命不凡(grandiose)——以“神圣的腹语者”(divine ventriloquist)自居——既然真理在手,他人论述不过是我思想之佐证与延伸,他的“借用”也就理所当然。

        在韦勒克等人的研究基础之上,英国女王大学的罗伯茨教授(Daniel Sanjiv Roberts)在《修正之光》(Revisionary Gleam: De Quinc⁃ey, Coleridge, and the High Roman⁃tic Argument,2000)一书中提供了更为确凿的证据:他不仅指明柯尔律治对德国哲学家谢林的公然剽窃——称之为“漫不经心的窃贼”(an unconscientious thief),而且深度揭示其“障眼法”,比如大段抄袭,仅在“最为相似”的一两句上作标记,以此蒙混过关。此外,作者又将柯尔律治数量惊人的科学、宗教等各类著述与德文一一比对,结果验证此人抄袭并非偶一为之,而是积年累犯。作者的结论是,柯尔律治不但是鸦片“瘾君子”,也是文坛的盗窃惯犯。

        然而问题是:这样一位仅凭剽窃他人混社会/学术圈的惯犯,何以能在欧美学界纵横数十年,并在身后被密尔(1806—1873)誉为与边沁齐名的“当世最具原创力的两大思想家”之一?

        柯尔律治的“炼金术”

        尽管负面新闻缠身,柯尔律治的天才和勤奋却也是举世公认的。据同学回忆,早在剑桥大学求学期间,柯尔律治便表现出惊人的记忆力,早上读过的材料,晚上能一字不差地把整页重复一遍。柯尔律治学术兴趣广泛,知识渊博,与之相交者无不叹服。美国小说家库珀(1789—1851)曾记录他初见柯尔律治的情景:他们的谈话以讨论希腊萨莫色雷斯岛的神秘故事开始,然后转向荷马史诗作者究竟为何人的学术争论——“他学识的广度,语言和思想的‘富足’,几乎‘催眠’了库珀。”正是库珀(以及欧文)等人的大力推介,柯尔律治才获得爱默生等人的追捧,并被美国超验派遥尊为鼻祖。

        德国游学之旅对柯尔律治一生影响重大。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培养了他的抽象思维习惯——这也是日后他在本土不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在他看来,较之于德国,英国文化落后,思想贫乏,缺少哲学氛围:“经验主义篡夺了哲学这一名称……即使柏拉图再世,他在英国也不会比一个来自实验室的工匠更值得尊敬。”而他毕生孜孜以求之“鹄的”就是将英国学术界的主攻方向由日常经验和常识转向体系和原则——涵盖文学、艺术、道德、宗教、法律乃至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

        正因为学识丰赡,志向高远,柯尔律治对自己的要求也相当严格。在致骚塞的书信中,他曾提及手头庞大的著述计划,包括“一系列关于现代诗人的论文;一篇关于教会制度的论文;一部英国散文史;还有更宏伟的目标是编撰《大英藏书辑录》(Bibliotheca Britannica),讨论各种门类的知识”。此外,他还打算在湖区设置一座小型化学实验室。“你罗列计划就像鲱鱼产卵。”骚塞冷冷地回复。而他给出的建议是:柯尔律治必须学会“一次只做一件事”——柯尔律治时常吹嘘,希望能撰写一部宏篇巨著,阐述他各种思想的内在联系,但事实上苦于诸事缠身,从未真正付诸实施,结果只留下“大量闪闪发光的思想碎片”,令人扼腕。

        相对于其他领域的综合与创制,柯尔律治在他最为擅长的文学创作过程中展现出的深厚功力尤值得称道。以《忽必烈汗》为例,除了吞食鸦片梦中所得的灵感,他在诗中多处借鉴《失乐园》中有关伊甸园的描写,以及《圣经·启示录》中有关“新耶路撒冷”的刻画。除此之外,他还引用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游记作家珀切斯(Samuel Purchas)《朝圣》(Pilgrimage,1614)一书中的相关描述:“忽必烈在上都(Xanadu)建造一座堂皇的宫殿……以及一座奢华的游乐宫”——这位游记作家早已湮没在文学历史长河之中,反观柯尔律治的传世之作,可见他的“借用”确有点石成金之功效。

        这也是萨拉·柯尔律治(Sara Coleridge)为其父辩护时提出的理由。在为《文学传记》所作的再版前言中,她坦承当时“他的健康状况十分糟糕,需要不停地吸鸦片,并且长期与妻子分居”,因此常常处在一种“心不在焉同时思绪也不十分清晰的状态”:他没有能力为每一处引用都注明参考资料。除了代替父亲向读者深表歉意,她还着重指出,柯尔律治的文艺理论及哲学学说虽然明显受惠于康德、谢林,但事实上“判然有别”。以《生命的理论》为例,其中部分内容抄袭了谢林,然而柯尔律治在书中预见了“进化通过突变进行”这一现代遗传学观念——这样的认识论飞跃显然非谢林所可比拟。

        呼应萨拉·柯尔律治的辩词,英国学者基兰·托尔(Kiran Toor)在近著《柯尔律治的诗歌炼金术》(Coleridge’s Chrysopoetics: Alchemy,Authorship and Imagination,2011)中宣称柯尔律治这样的“借用”手法为“炼金术”,具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托尔进而指出:“像柯尔律治这样借用他人言语,表达自己的心声,不仅是一种奇妙的技巧,同时也是一种《圣经》阐释学的原创性表达。”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样的一种阐释超越了“他者”,实际上是“借用历史方法,展示一种诗意的真理”,因此这种“借用”不属于“剽窃”:柯尔律治是天才,而“天才的借用也是有创造性的”——他将别人的观点看法与自己的创见融为一炉,宛若“将砖砌入墙中,而最终的成果,即整个工程之精华部分也理所当然属于他自己”。在这位批评家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嘲笑柯尔律治是“贩卖”德国思想的“传声筒”,其实大谬不然。实际上,连向来挑剔的韦勒克在演讲稿《康德在英格兰(1793—1838)》中也不得不承认:柯尔律治“与众不同”,他“能够融会贯通从德国汲取来的各种思想,从中抽绎出自己的美学思想,并最终派生出他的文学理论和批评原理”——毋庸置疑,他将德国思想引入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理论是“一个不容低估的重要历史功绩”。

        或许正是有感于此,爱丁堡大学教授哈维(Samantha C. Harvey)在《跨洋的超验主义:柯尔律治、爱默生和自然》(Transatlantic Transcen⁃dentalism:Coleridge,Emerson,and Nature,2013)一书中明确宣示:“没有柯尔律治,爱默生将不可想象”。当爱默生在新英格兰掀起影响深远的超验主义运动之时(以及日后“新批评派”对“有机论”中的形式与内容之区分争执不下之时),柯尔律治的思想仍是他们绕不开的理论来源和思想利器。在《论自然》(1836)中,爱默生曾提及自然的双重意义:一是“伐木工眼中的自然”,一是“诗人眼中的自然”——显然借用了柯尔律治关于自然物质和人类精神界定的相关论述(“无生气的自然”与“有生气的自然”)。与此相似,超验主义关于艺术调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论点,明显脱胎于柯尔律治晚期的宗教著述——诗人尤其强调艺术联结和统一神与人、人与自然的功能,并指明“艺术是通往真理的有效途径”。正如韦勒克所言,柯尔律治的《反思之助》(Aids to Reflection)等著作发挥出传导和纽带作用,连接起了欧美大陆的超(先)验主义哲学思想和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批评,它不仅“是美国超验主义哲学家和爱伦·坡的主要源头,由此还间接地成为法国象征主义诗人的主要源头”。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柯尔律治是“传声筒”,倒不如说他是横跨欧美文艺界和思想界的一座桥梁。

        浪漫派之争与“折翼的天使”

        像文学史上任何一个门派一样,英国浪漫派内部也充满矛盾和纷争。湖畔(Lake District)三诗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与拜伦、雪莱等第二代浪漫诗人更是势同水火。柯尔律治和骚塞原本既是姻亲,又拥有共同的梦想——移民美国创建乌托邦“大同社会”,并曾共同创作剧本《罗伯斯庇尔的覆灭》。但不久后,他们发现彼此志趣不投,最终分道扬镳。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兄妹一向交情甚笃——诗人“暗恋”多萝西·华兹华斯对双方家族而言都是公开的秘密(也是柯尔律治夫人与之分居的原因之一),但由于柯尔律治的极度敏感和嫉妒,他与华兹华斯决裂之后再也未能修复往日情谊。

        德昆西与柯尔律治之争情况更为复杂。德昆西在公布后者剽窃罪证时声称,他的用意是“阻止任何不怀好意的人以更严苛的心态使用这些证据”——言下之意,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对柯尔律治抱有理解和同情之心。然而研究表明,德昆西此举另有不可告人的动机:他自己剽窃他人材料的数量保守估计至少是柯尔律治二十倍之多(其中相当部分恰恰来自这位昔日的“文学导师”)。通过让人“留意”柯尔律治的借用,德昆西不仅能够转移视线,也能够防范未然:一旦将来他自己的剽窃行为被曝光,他便能以同样的借口来搪塞——身为“瘾君子”,记忆力衰退,时间意识模糊……,情有可原。

        当然,这一桩文坛公案背后,更牵涉到浪漫派内部的领导权之争。众所周知,柯尔律治中年以后名声卓著,晚年则以神学研究成就被尊为“圣人”(布道家乔纳森·爱德华兹语)——尤其在绍介和阐释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方面,他的权威地位无人能比。德昆西虽然在文学方面以柯尔律治衣钵传人自居,然而他并不满足于此。他在后者病逝未久即刻发动突袭,目的正在于打倒权威,并取而代之。

        相比而言,20世纪以来的文学批评家对本案考查更为全面,立论也更为公允。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弗鲁曼(Norman Fruman)在《柯尔律治:折翼的天使》(Coleridge, the Damaged Archangel,1972)一书中将柯尔律治的抄袭称为“病理性剽窃”(a pathological plagiarist)——因为“他本无需剽窃便足以成就其伟大”。照弗鲁曼的看法,作为18—19世纪英国著名报人,柯尔律治定期需要大量材料填充版面,情急之下,便不得不依靠“拼凑自家旧作”甚至大段抄袭他人以充数,久之乃成“惯犯”——到他本人进行文学创作、撰写学术著述时,积习难改,于是产生“病理性剽窃”。

        更具代表性的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麦克法兰(Thomas McFarland)的观点。他在《柯尔律治与泛神论传统》(Coleridge and the Pantheist Tradition,1969)一书中将柯尔律治的“剽窃”行为解释为一种“马赛克式的组织材料的方式”(mosaic or⁃ganization),并认为柯尔律治具有“网状”(reticulating)思维特点的、碎片式的文学理论阐述方式已经成为其学术研究的“一种话语范式”。换个角度看,柯尔律治的“熔炼法”并不违背“原创性”(originality)法则,相反增添了某种文字游戏的乐趣——在麦克法兰看来,今人对原创性一词似乎存在误解:创建新体系、发明新学说固然是创新,但对旧材料重新加以编排和整合并由此阐发新意的创作,同样也应被视为“原创”。麦克法兰最后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大量“系统完备,但思想空洞的学说和理论体系”——与之相反,柯尔律治的思想犹如杂货铺:事物堆放杂乱,其中却不乏无价之宝。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重审”柯尔律治剽窃案,除了考虑涉案者的个人和家庭因素,也应该注意到历史背景和时代因素。19世纪初,浪漫派诗人异军突起,在文坛独领风骚,但也由此引发争议。由于《著作权保护法》尚未实施,文人之间相互“借用”极为平常:所谓“剽窃”更多是笔战中相互攻讦之词(华兹华斯和拜伦就曾相互揭发),未必关乎人品——强以今日“学术道德”标准绳之,或恐缺乏“历史之同情”。此外,由于自感“余生也晚”(无缘比肩莎士比亚及启蒙哲人),浪漫派诗人集体表现出“影响的焦虑”之症状——即便天纵英才如柯尔律治,许多时候也只能选择捷径,恨不能一夜成名(“I woke up one morning and found myself famous”)——这既令他们饱受诟病,但同时也有助于浪漫主义文学个性化风格的形成。换言之,剽窃在当时是一种“内卷”现象,但客观上促进了相互竞争并扩大了浪漫派的影响。这一定是德昆西等人始料不及的结果。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康科德作家群研究”(17BWW05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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