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网信办网站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022年1月4日中新网)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相关技术的发展,算法应用得到了广泛应用。通过算法应用,个人信息控制者可以对用户实行“精准推荐”,个性化、智能化推荐,将网民感兴趣的内容及时推送到他们面前,而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精准提供各种商业广告,更能让消费者为此消费,能够由此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
算法应用有利于提高用户的消费体验、服务体验,给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但算法应用具有“双刃剑”效应,一些平台、商家利用算法应用进行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等。这既侵犯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也干扰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比如一些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的甚至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这样的算法推荐服务就完全异化成了服务提供者实现不可告人目的的“私器”,让他们得以“权力任性”,甚至左右网络舆论场,让用户容易陷入“偏信则暗”的信息窄巷,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受到他们暗中操控的“连线木偶”,这样带来的后果,让人细思极恐。一些科幻电影中展现的科技发展带给社会的可怕后果就可能成为现实。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此次发布的《规定》,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应对措施。《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保障用户的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就像是将电视机的遥控器交到了用户自己手中,这是用户选择权的回归,也能避免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过度利用用户的兴趣与爱好,甚至把用户带入“消费陷阱”“信息陷阱”。
《规定》提出,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也是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必要“削权”,防范其将算法推荐服务变成了“大脑控制武器”。
不管是算法应用,还是其他的技术手段,都应该成为社会进步的驱动力,而不能反倒成了阻力。规范算法应用才能防范“算法失控”,防范算法推荐服务成为“致命武器”。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消除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才能更好保护广大公众的切身权益,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