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张海鹏先生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即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后改名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史学研究,毕生治史,曾长期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中国史学会会长、中国孙中山研究会会长等多个职务,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主任、国台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等职。主编有《中国近代通史》(十卷本)、《台湾史稿》(两卷本)以及“马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代史》等,发表史学论文数百篇。他对台湾史有着专深的研究。当前,台海风云激荡,“台独”势力挟洋自重,闹得挺欢。对此,如何看待和应对? 结合这个问题,笔者研读了《张海鹏文集》和《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中的相关文章。这两本文集分别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于近期出版,收录有张海鹏先生论述台湾问题的近30篇文章。从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一位严肃历史学家的公正立场、深刻见解和科学方法。
首先,明确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4500年前或1万年前,台湾海峡曾经几次与大陆相连接,台湾属于中国的文献记载,可以追溯到《尚书·禹贡》《三国志》。台湾考古发掘早已证明,生活在台湾的早期人类大多是从中国大陆过去的。元代中央政府正式在台湾岛建立管理机构。明代遵循元代惯例管辖台湾。清朝初年郑成功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手中收复了台湾。清朝中央政府于1885年宣布台湾建省,1888年完成了与福建省的分治。这些,说明“台独”个别学者与政要宣传的“台湾人四百年史”“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说法,根本是无稽之谈(参见《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第486—489页)。
其次,论证了“台湾地位未定论”不成立。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签订,台湾割让给日本。到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签署了《开罗宣言》,其中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两年后的1945年7月 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在另一个重要文件即《波茨坦公告》中正式引用了开罗宣言,随后苏联首脑斯大林也在这个文件上签了字。这个文件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些条款,又在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条款》中再次得到确认。这个“投降条款”是由同盟国各国代表和日本国代表共同签署的。1972年9月 29日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再次声明“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后来,美、英等国代表于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签署《对日和约》,制造出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因为既没有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也没有邀请台湾国民党当局参加,所以国共双方都发表声明,宣布该和约无效。综上所述,作者得出结论:“由于1972年以后中美之间三个联合公报的签订,由于1972年中日复交的联合声明中日方表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谣传,早已灰飞烟灭了。”(《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第493页)
第三,明确了“一个中国”的定义。台湾当局人士以中华民国1912年建国的法统说为依据,认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这是把中华民国的法统凝固了。“须知,中国历史三千年,从来没有一个不变的法统或正统,从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法统或正统。1644年,清政府否认了明政府的法统,清政府就变成正统。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否认了清政府的法统,中华 民国就变成了正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否认了中华民国的法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变成了正统。”(《张海鹏文集》第四卷,第10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国内发生革命和战争后掌握主动权的一方通常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管理的中国全部领土、人民和财产,包括台、澎、金、马在内。这在法理上,与1912年中华民国继承清朝政府管辖的中国全部领土、人民和财产是一样的。
第四,指出“台湾独立论”必将破产。最早闹“台独”的是郑经,被康熙大帝严词拒绝,康熙派施琅率两万大军征台,一举粉碎了“台独”幻想。今天有人闹“台独”,不惜讨好外人,乞求保护,企图借助外部势力“谋独”,这是逆潮流而动。中国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意志坚定不移,祖国统一的潮流不可阻挡。“台湾独立论”早晚会破产。19世纪60年代初,美国制定了《反脱离联邦法》,旨在限制南方州奴隶主分裂联邦国家的行为,维护国家的统一。1861年至1865年,发生了南北战争,以60多万人牺牲、40多万人伤残为代价,最终维护了美国的统一,进而废除了奴隶制度。在华盛顿建有林肯纪念堂,纪念堂内关于林肯的塑像、题词、壁画、演说词等,赞颂林肯维护国家统一的功绩。
张海鹏先生认为,中央政府制订的《反分裂国家法》以国家专门法的形式,宣布“一个中国”的坚定原则,是对“台独”分裂势力的严正警告,是对台湾地区某些领导人“台独”活动的严正警告。以国家专门法的形式,把“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原则明确下来,对活动在台湾政治舞台上的任何政党,特别是对主张“台独”的政党划出了底线。遵守这个底线,在这个底线范围内活动,两岸关系就是和平的;越出这个底线,出现了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就会在两岸关系上出现非和平的局面。一旦出现非和平局面,“台独”势力、在台湾执政的政党,其主动权就丧失了。那时候,《反分裂国家法》规定的国家意志就要执行,任何人为的因素都阻挡不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统一祖国的正义行动。(参见《张海鹏文集》第四卷,第189页)
第五,说明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最佳选择。祖国统一是对中国历史传统的延续,正义昭然。中国共产党真诚希望用“一国两制”方式和统,因为这对海峡两岸同胞都有利,对台湾同胞最有利。两岸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亲情所系,“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和平统一,体现了民族大义,国家至上,民本为怀。武力统一是到了万不得已时才使用的方式。如果“台独”势力超越底线,导致武统,“台独”势力必受惩罚,台湾同胞也会受连累。和平统一的好处,中央政府讲得很明白。早在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阐述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后来被称为“叶九条”。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后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讲过这些原则设想,国台办也多次公开表态,传达中央政府和人民的真诚愿望。张海鹏认为,和平统一后,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除了不能与外国建交外,不是缩小了而是更大了,台湾地区人民不仅能更好地与大陆做生意,也能更好地与世界各国做生意。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将会更高。台湾地区人民和大陆人民将会挺起胸膛对世界说,我是独立的、统一的、民主的、富庶的中国公民。这将是自鸦片战争以后一百数十年来中国人最开心的一天”(《张海鹏文集》第四卷,第112页)。“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台湾领导人如果促进祖国统一,则是历史的功臣,千古流芳,人民永远铭记他;如果阻碍祖国统一,则必然遭到历史和人民的唾弃。中华民族历史上前九次统一都是用武力实现的,希望第十次统一能够超迈前人,实现和统。
张海鹏先生与台湾政要、高层领导、知名学者多有交往,多次参加两岸合办的重要论坛,多次应约在台湾有影响的报刊发表文章,是台湾政界和学界熟悉的老朋友。但愿他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呼吁祖国和平统一的声音,台湾政界、学界和民众能够冷静听听,“慎思之,明辨之”,择善而从。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