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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从思想史的角度理解秦亡汉兴

    孙思贤 《 中华读书报 》( 2021年08月18日   10 版)

        《黄老道的形成与发展》,[日]浅野裕一著,韩文译,凤凰出版社2021年5月第一版,98.00元

        提到“二战”之后日本学界在中国史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那么秦汉帝国的形成论一定是最重要的话题之一。这个命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着两千年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谜团——战国时代纷争的封建割据政权突然变成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并且延续了两千多年,着实费解。因此,寻找集权国家起源的历史逻辑、探求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就成了战后日本学界求索的重心,而秦汉帝国的形成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无法回避的话题。与西嶋定生、增渊龙夫等学者从政治制度、民间秩序等方面考察秦汉国家形成的视角不同,浅野裕一的《黄老道的形成与发展》,主要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考察秦汉王朝的形成与统治逻辑,并对西嶋等人的学说提出了系统性批判。

        秦的“法”主义与皇帝概念

        首先,浅野氏遇到了困扰历代史家的共同问题:为什么秦二世而亡,汉却能延续数百年?经过考察他得出结论,秦朝短命的根源还在于其统治思想。秦朝重“法”,“法”既是秦能够征服六国、完成统一的思想与政治武器,也是其颠覆的根源。那么,秦国的“法”有哪些特点?为什么一个以细密法律而著称的精密官僚制国家却崩溃了呢?浅野氏进一步指出,商鞅与韩非的“法”沦为了君主的统治之术,他们摒弃了早期慎到与申不害理论中的天道思想,将法视为让民众服从于国家的手段,从而使得法的强制性与民间秩序强烈对立起来。韩非的思想为君主的个人独裁更是提供了理论工具。在他的理论中,对所有人的“不信任”是统治的前提,利用“法术”,就能实现臣下的均势制衡,从而达到君主对官僚机器与民众的完全统治。

        浅野氏的一大创见,便是敏锐地认识到意识形态在时代环境变化之下的困境。随着战国时代的终结、统一国家的出现,秦的根本立国逻辑便遭遇了来自其自身的挑战:第一,奖励耕战以实现富国强兵的正当性在战争状态下才能保证,而秦国统一天下后,外敌的消失让耕战体制变成一种强制性的压迫;第二,维持治安虽然是在任何时代都成立的理由,但是治安应该维持到什么程度?如商鞅、韩非所主张的告奸、连坐,是在战时体制下施行的严酷法令,当战争停止之后,那样严酷的治安手段,是否还能被民众信服?第三,强化君主权力之法,是建立在“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的形势之下,而统一国家建立后,敌国之患消失,乱臣之忧就凸显了,无形中增加了统治集团内部倾轧的可能性;第四,统一国家本身就是一个观念性的产物,只有秦帝国的统治阶层才会孜孜以求,而对于几乎一辈子生活在各个地域的普通民众,要求他们与统治者感同身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推进统一事业的理念,很容易成为统治者的一厢情愿。统一之后的形势变化,让秦朝立法的正当性受到了动摇,作为统治者,不仅没有及时地调整其统治思想与其正当性依据,而是无限地扩张个人私欲,因此,当以物质利益驱动的国家失去其征服目标之时,残酷徭役与沉重赋税压迫下民众的怒火,让国家本身成为了其反噬的对象。

        浅野氏还十分细心地比较了秦朝与汉朝的皇帝概念。作为秦的统一成果,“皇帝”一词也可以说是历史的新发明。“帝”的概念,是完全征服了整个中国的统治者称号。如赵高在秦末各路讨伐军西进的时候认为,秦已经失去了其函谷关以东的统治权,如果新任秦王继续称帝,就会成为空名,所以当退回王号。据此浅野氏认为,“皇帝”的“帝”绝不是西嶋定生认为的具有“宇宙神的绝对性权威”,而应该是“王”之上的世俗统治者,是将中国整体纳入统治下的“人”的称号。“皇帝”这个称号与“天子”有本质上的差异,天子是通过上帝、上天等自然法性的存在保障其正当性,而皇帝则是必须要在现实世界中支配天下,以实际政绩来证明自己的正当性。秦始皇的刻石都是在不断列举皇帝的个人功业,而非宣称自己是光辉照耀的上帝。

        所以,秦朝的“皇帝”一词并没有达到受命于上帝、统治万民的权力论和政治论高度,而商鞅、韩非的法术思想蕴含着这样的逻辑:君主是唯一可以超越法的人,在君主之上没有制约他的客观性权威。可是秦皇帝在全国持续推行苛政,为了彰显自己的政绩,用术性的法操控、欺骗群众,直至王朝疲敝崩溃。

        黄老思想与汉朝的构建

        那么延续数百年的汉王朝采取何种统治理论以面对新的历史形势?历史学界的共识是,汉王朝的统治集团在汉初采取了黄老思想作为其指导思想。那么,为什么黄老思想是当时最适合的时代思潮?其背后又有什么事实作为其支撑呢?

        浅野氏认为,第一,从思想史的逻辑来看,黄老思想虽然也强调“刑”,但是也注意另一面的“德”;在黄老的范畴里,作为制度的“法”,并不是单纯实现君主意图的“术”,而是超越君主意志的客观标准。这种“法”否定君主事先设定好的富国强兵、强化君主权力那样的功利性目标,否定法术思想那样的法治,否定通过厚赏严罚而将群众引向特定功利主义的方向。黄老思想主张君主需要抑制个人的支配欲望,虚心因循,从而使万民不争。在此逻辑之下就可以发现第二个特点,即黄老思想是以自然法秩序来限制人为支配的问题,也就是承认超越人间的自然法——天道,而君主的权力、用于统治国家的“法”则是天道的体现,是实现天道的方法,在这一自然法秩序之下,黄老道用灾殃为媒介的天人理论来抑制人界的失控。因此,观察灾殃、预见未来的利害得失、制定国家战略政策,是它最大的着力点,它要求君主追随客观的自然法运营国家。第三,黄老道所设想的政治组织形态,提倡将占领地的一部分划分为君主直辖的郡县,另一部分施行封建制,调和封建与郡县两种制度的矛盾。

        所以黄老道理论体系构造的君主,与法术性的君主有着本质差别。法术性的君主有着强烈的支配欲望,但是其施行的法治只要有些许差错,就会引起民众强烈反感与厌恶;而黄老道的君主,不与民争胜,主张自己的立场是基于天道的公正无私,以民众保护者的姿态君临天下,他必须要时常保持清净无为,没有必要像秦朝皇帝那样经常性地夸示政绩。另一方面,黄老思想强调让臣民参与到政治中,这就对君主的独裁专制起到抑制作用。

        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之下,产生了汉与秦的统治差异。刘邦对于皇帝的认识与秦始皇完全不同。秦始皇以秦数百年的国家传统为后盾施行皇帝支配,并不需要权力形成原理。所以秦始皇的皇帝概念,是在否认上古五帝的意识中产生出来的。否定五帝的最大论据是五帝没有能够制约封建诸侯,因而不能统治整个天下。在秦的理念中,原本就有否定封建、赞同郡县的内在倾向性。为了实现舆论上的统一,秦始皇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如焚书坑儒,来表达古不如今。

        而对于刘邦来说,恰恰相反,上古的五帝是其榜样和效法的对象。他有模仿五帝国家体制、施行封建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当时诸侯群雄最需要的。结合历史事实来看,刘邦的权力基础十分脆弱,他以个人信望为纽带所建立起的人际关系和君臣关系,稍有不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刘邦需要把权力转换为有形的政治制度。即便在诛灭异姓诸侯王之后,他也明确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忘记汉的天下是大家一起打下来的。浅野氏认为,刘邦是一直忠于这种建国精神的。其次,汉统治集团在法治上采取柔和的姿态,解散军队、让流民返回籍贯,同时让地方官吏不得冷落那些有军功的底层士兵——在刘邦眼里,有功者比文法吏重要得多。除了要照顾有功者,还要动员一般民众,将他们变成新政权的支持者,通过轻徭薄赋以拉拢民心。

        因此,汉朝的形成与秦朝有着本质的不同:秦的皇帝以秦的国家传统为后盾施行皇帝支配,并不需要思考权力的形成原理、考虑权力的正统性来源。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二世而亡”,在讨论秦的灭亡时,必须要考虑到它实际上已历经数百年传承,必须考虑其数百年的政治传统、权力根基。而刘邦则是白手起家,依靠个人信望建立起国家秩序。所以,与其如西嶋定生那样探讨“秦汉”帝国的形成,不如讨论汉朝的形成。浅野氏认为,秦朝与汉朝是两个完全不同质的国家,尤其是“帝国”一词,不能用于汉初。

        “秦汉帝国论”的再探讨

        笔者认为,第十五、十六章对“秦汉帝国论”的批判,是本书最核心的部分。在战后以西嶋定生为首的日本学界,将秦和汉视为一种同质化的“帝国”,但是在浅野氏看来,秦不同于汉,“秦汉帝国”的概念不能成立。一般为学界所强调的个别人身支配的制度保证——“编户齐民”,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皇权不需要干预私领域的私性质的活动,只要豪族尽了编户齐民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那么他们的社会实力就不会受到额外的干涉,否则就无法回答这样的历史疑问:尽管中央政府采用了以编户齐民为基础的个别人身支配,为何豪族仍然不断扩大、最终瓦解了汉朝?

        浅野氏认为,不能脱离历史的实际情况、而仅凭某些制度上的传承(比如爵制、编户齐民等)来断定秦与汉的同质性。秦的立国法理来源于延续了数百年的古老贵族制,所以可凭借强权推行法家的治国手段,而汉的立国法理来源于刘邦集团以分封有功者而形成的军事集团,即便是建立汉朝之后,面对群臣们扎堆窃窃私语,刘邦仍然毫不犹豫地给他最讨厌的雍齿封了侯。浅野氏呼吁学界最好从汉朝建立实际情况来考察所谓的秦汉帝国论,尤其是将诸侯国的存在考虑进去,如吴楚“七国之乱”前吴王垄断盐铁、铸造货币,即是支配制度在特殊环境下无效的明证。随着近年来如张家山汉简、长沙五一广场西汉简、海昏侯墓简牍的不断出土,西汉诸侯王国的政治面貌也在不断浮现,尤其在张家山汉简的奏谳书中,便可以看到汉初中央与地方的紧张对立。

        那么当帝国论行不通的时候,如何去理解中央政府与诸侯国并存这种现象?浅野氏认为,可以从黄老道思想出发再考察。黄老道作为一种统治阶级或者民众的“共识”,可能比某种实际的“制度”更有效用。第一,黄老道提出了一个基于封建制的统一国家蓝图,尤其在封建制+郡县制立国的情况下,汉王朝不可能照搬秦朝的完全郡县制,必须摸索一个拥有独自政治思想的统治模式;第二,黄老思想为汉皇帝的权力来源提供了一个受命于天的天子统治理论,至少从表面看,皇帝不再是暴力压迫、与民众对立的代表;第三,黄老道中的尚贤主义为汉的皇帝提供了便利,否定君主的独裁,确立尚贤主义,避免君主个人因为贤愚问题而导致王朝崩溃的局面,同时,可以起到网罗天下贤人以弱化诸侯王国的功效;第四,柔和的法治主义,最大程度关照民心与民生的安定。第五,汉代的皇帝不仅仅是皇帝,也是“天子”,避免了秦朝所谓一人支配世界的统治逻辑而导致的无休止战争,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结合自身实力的综合考量,汉朝便可以与各个受命于天的外族国家(比如匈奴)共存,回避了大规模的边境战争。

        综上,笔者认为,《黄老道的形成与发展》一书开辟了另一种理解历史的方法。与侧重阶层与制度分析的“统治技术”研究不同,本书尝试从思想史的角度去理解历史。更可贵的是,本书并没有一厢情愿地使用某种预设的逻辑去说明历史的发展路径,让一切变成“必然”,相反,本书立足于历史事实,揭示了不同统治者在建立国家、形成皇权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灵活策略:除了依靠制度与强大的国家机器,民心向背与天下共识也是当权者必须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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