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读到苏轼“诗酒趁年华”之句时,已二十出头。这年华,大约正与诗酒相趁。以我当时的理解,所谓“趁年华”,与张爱玲标举的“成名要趁早”是同一个意头,也与及时行乐的暗念合辙。不过,我在二十来岁时,因为囊中羞涩,很少饮酒。那时,我在老家的一所中学教书,平日以在与同事、朋友的聚谈中能随口吟出“生活是一次机会/仅仅一次/谁校对时间/谁就会突然衰老”而自矜。课余也写诗,写过“在临江的楼上把酒/三月的深处/谁人唿哨在烟波之上/叫人醉里挑灯/看见风清月白/柳色山影/无端地思春与怀人”这样的酸诗。实际上,我迄今也未曾有过把酒临风、醉里挑灯的风骚之举;那些交付给语言的青春意念,最终多半只在语言中石化。
我老家是个隐形的酒乡。今人恐怕很难相信,李白的《客中作》所云“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说的就是我老家的酒。《金瓶梅》里屡屡提及的“金华酒”,陆游在“独醒坐看儿孙醉,虚负东阳酒担来”中勾点的“东阳酒”,和李白的“兰陵酒”一起,皆属一酒各表。老家以酒名入诗,这样的尊享,二十四史以内,难能有二。吴兴人朱服,《全宋词》录其《渔家傲》一首,其词云:“寄语东阳沽酒市,拼一醉,而今乐事他年泪。”这一句,不仅隐约点染了我老家宋时的酒市之盛,且一并与苏子的“诗酒趁年华”暗通款曲。
老家的酒名,在某个历史断裂处折戟沉沙,在岁月的积尘里隐晦。如今为这酒而提起李白和陆游,提起宋词和元曲,提起《金瓶梅》和《本草纲目》,已不免有知识考古的意味。记忆中,当我已届打酱油的年纪时,在我们村里,在用宽条竹帘撑起的代销店的窗口,偶尔能看见歇脚的乡党,斜欹在窗栏上用粗瓷大碗喝酒。若是夏天,酒能帮他们化解在田间劳作时冲犯的暑气。这时,他们无不敞着怀,一手叉着腰,顺便也把这边的衣襟拢到腰后,另一只手则捏着草帽给自己扇风驱汗,扇了一阵后,放下草帽,端起酒碗喝上一口。很多年后,我在天台的国清寺见到一株依然健旺的隋梅,寺内的斋堂以不菲的价格向我兜售这古树上结的酸涩梅子时,其最堂皇最能征服我的说辞就是“李白也品尝过这树上的梅子”。我咬了一口这果子,确乎觉得自己在某个虚拟的时间平台上与李白相遇了。没办法,我们常徒劳而坚定地信赖冥冥中的浩瀚维系和神秘感应。我相信,我的那些酷暑中在代销店窗口叉腰敞怀的乡党,当他们放下扇风的草帽端起酒碗时,断不知他们将要喝下的是迷倒过李白的兰陵美酒。噫吁嚱! 鲜衣怒马、峨冠博带、玉碗琥珀、斗酒百篇的风流,已然消泯。然而,在时间之外,这风流,又一直存在。
1990年暑假,我与一名同事结伴出游皖南,途中结下友谊。新学期开学后不久,某日晚自习下课后,我在校园里碰到他。他热情地拉我去他的宿舍,说他柜中藏有茅台。是时,饭店都已关门,一时无从觅得下酒良肴。我急忙跑到校门口的一家小店买了两小包榨菜,又急忙返身跑到同事的宿舍。就这样,我嚼着榨菜,人生第一次喝上了茅台。我这年22岁,醴界素人,饮史方启,经验殊寡,完全无力品鉴旷世国浆的绝代风华,但我仍然不时对着那个白瓷瓶指指戳戳,连连称赞且啧啧有声,让好客的主人一脸欢颜。自然,从我的内心来说,从那白瓷瓶里倾出的玉液琼浆,真真是浪得虚名——它哪比得上储在农家泥瓮里的深稠的村醅? 哪比得上在代销店窗台上的粗瓷大碗里荡漾着的土酿?
我虽生长于酒乡,但因少时家境清寒,家中自然无从培植以酒佐餐或以餐佐酒的饮食之风。似今人这般将喝酒视为社交和饮食的日常,这在当年的乡村是难以想象的。早年读《红楼梦》,常读到弱柳扶风若林黛玉者,每在吟风弄月或调笑打闹之隙,尚必饮酒一盅,这使我确信,善饮不仅是一种古典日常,而且是一种贵族风尚。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当然也限制了我对《红楼梦》的理解。我所知道的是,因为穷,我的乡党们其实也并不时常能倚着代销店的窗栏,凭兰陵琥珀,一窥杯里乾坤。在兰陵美酒之外,当年老家的农村更流行一种用地瓜或甘蔗作原料烧制的白酒。这种北方人称为“烧刀子”的劣质白酒,是典型的穷人饮品,它极是廉价,三五分钱一斤,它同时也是食道和肠胃的追命杀手。不过,有意思的是,同样是因为穷,欧洲人由此发明了啤酒:他们将所剩不多的粮食酿成了浮着泡沫的酒体,将容积和重量较小的固体转化为容积和重量较大的液体,然后,从早喝到晚,用在液体中浮沉的一丝营养吊住性命,帮助穷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饥荒。这是德国人顾彬某次用认真的语态说与我的。我听了有点错愕。因为自打我初识这一冒泡的酒类起,喝啤酒在中国就是一种时尚,我实难将之与贫穷对位。不过,我另想说的是,我曾非常喜欢啤酒:一仰脖子,满满一杯灌进喉咙,然后将空杯子在桌上用力一磕,鼓着腮帮子顾盼自雄——我爱啤酒,很大程度上爱的是唯有啤酒方能提供的豪饮之风,绿林之气。
如今我也善饮。在摆脱了年轻时的拮据后,我也神农尝百草似的尝过百酒。如今我也最喜茅台,认定它是百酒之王。我渐渐明白,这些变迁的背后,是人生况味的转捩。我也渐渐明白,诗酒与年华的相趁,是一种处于不断调适中的动态应对。我对《红楼梦》的领会,也因此精进。诸多饮法中,“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我取法最多者。印象深的“饮历”,则是在西北的旅次与一个货车司机在驾驶楼里拼却一醉。年过半百之后,又渐渐明白,人生也会发酵,所谓桂酒椒浆,所谓幽郁醇馥,皆可挪作生命佳酿之譬喻。这时候,常常,酒不醉人人自醉,不妨一樽且酹江月。遥忆一个夏夜,在一个毡房里,一个草原歌手用长调的声腔唱道:“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我停杯投箸,知天命其何,叹忧患未艾,竟在歌声中无语凝噎。
两年前,因为一个长者的推送,我和诗人隔空互加了微信。简单的寒暄后,诗人发来一条信息:有机会一起喝酒。不多久,诗人来杭州。深夜,我穿过一条影影憧憧的幽暗走廊,在酒店的大堂一角见到了他。他七十周岁了,清癯,白晳,挺拔,看不出太多的岁月刻凿的痕迹。他健谈,机智,裹着一团克制有度的激情,魅力四射。我断定,虽然大半生过成了离骚,但或如他自己诗中所言,他从未或无暇校对时间。他坐在我对面,举杯向我示意,杯中的酒闪着琥珀的光芒。那一刻,我再次重新理解了“诗酒趁年华”的奥义。那一刻,他的诗再次从杯沿漫出:“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