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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酒事江湖62

    吾乡

    郜元宝 主持:丁帆 《 中华读书报 》( 2021年06月09日   03 版)

        过了知天命之年,眼前事记不牢,旧事却很难忘怀,经常会不由自主想起longlongago,真可谓“往事并不如烟”。拿喝酒来说,回溯得越远,就记得越分明。

        第一次知道世间有“酒”,大概始于三四岁开始记事之时。吾乡“三十晚上”(即除夕)的年夜饭,吃得实在太早。与其说是早晚饭,不如说是晚中饭。通常下午两三点开始,四五点结束。饭前照例“供祖宗”,因为我早已经满地跑了,据说样子也还聪明,就被允许随着父亲和哥哥们一道,参与献祭的典礼。只见父亲在地上摆好祭食,小心翼翼地从一个长颈瓶里倒出少许透明液体,注满两个并排放在祭食前的粗糙的陶瓷高脚小杯。我正低着头,鼻孔朝下,忽然一股说不出的香而辣的气味迎面扑来,叫我连打几个喷嚏。父亲不作任何解释,只淡然说:“这是酒。”

        祭祖之后吃年夜饭。一年里难得有大鱼大肉,大人小孩都高兴。饭后看父亲为全村写春联,自家贴春联,挂年画,傍晚穿新衣,放炮竹,上床后想着明天是“正月初一”,还有那象征性的压岁钱,朦胧睡去,诚然做过不少“新年梦”,头脑里却并无一个“酒”字。尽管第一次接触酒,便遭到强烈刺激,但毕竟懵懂,跟献祭时凸显的祖宗观念一样,印象都不深。

        回想起来,那时主要因为“成分高”,过年必须低调。虽然准许用酒祭祖,却不宜大肆饮酒。三四岁的我自然也不知道,“酒”不仅可以祭祖,还可以让人喝。

        不记得那年“三十晚上”父亲和哥哥们有没有喝酒,大概是没喝吧,否则我总会记得那扑面而来的说不出的香而辣的气味。

        从知道酒,到看人喝酒,又过了两三年。也是“三十晚上”,漫天大雪。祭祖,吃年夜饭,贴春联,挂年画,穿新衣,放炮竹,诸事过后,有一段很寂然。那时乡下人少,邻居起码相隔一里地,况且风雪交加,自然还是待在家里的“火箱”上烤火。

        忽然有人大喊:“看,酒疯子来了!”不知发生什么事,应声跑到窗前眺望。那是一条乡间小路,大雪覆盖着,只有蜿蜒向前的路的轮廓。薄暮冥冥中,有一个人影在路上移动。一会儿跌跌撞撞往前冲,一会儿摔倒,在雪地里乱爬,乱滚。速度很慢,差不多进三步,退两步。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这样“走路”,稀奇而恐惧。这人影还不时发出声音,像是说话,又像是断断续续唱歌或哀哭。村民胆小,有乞丐来还能搭讪几句,施点小钱或粥菜。看见这样的人影,谁都不敢出门,只远远张望。一顿饭工夫,影子“走”远了,这才纷纷发表议论,说不知哪里的人,“三十晚上”还在路上喝得烂醉。

        从此我就知道,酒除了让小孩打喷嚏,还能把人变成“酒疯子”,于是在神秘感之外,又增添了几分敬畏。那个不知姓名的“酒疯子”的影子,也就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20世纪70年代末,物质生活有了些改善,精神气氛也宽松活跃了,逢年过节渐渐就有人吆五喝六地喝起来。“生产队长”甚至不在年节,也时常喝得满脸通红。据说他一直贪杯,即使用油盐炒了小石子当下酒菜,也喝得不亦乐乎。

        但这些我都不甚在意,直到再次看到“酒疯子”。

        这回的“酒疯子”不是别人,乃是我的做泥瓦匠的姐夫。后来知道他也贪杯,只要做门活,主顾有酒,决不拒绝。那次他喝多了,收工后路过我家,摇摇晃晃,但人还清醒。母亲并不怎么埋怨,和父亲商量后,就叫我护送。我八九岁了,知道离姐夫家还有四五个村子的夜路,但明月高照,姐夫又清醒,就毫不犹豫,保证把他送回家。

        重新上路之后,姐夫的酒劲慢慢上来了。开始也是唱歌,唱过,吐过,人就完全软下来,趁势躺卧在地。

        正当初夏,倒也不觉得冷,但看他沉沉睡去,我还是很着急。然而也无计可施,只好在旁边干等。没有手表,不知等到何时。月亮已经下去,四周一片漆黑,他这才慢慢醒来。两人摸黑到家,听姐姐训斥,知道已经是“深更半夜”了。

        后来熟悉或不熟悉的朋友一听说我是安徽人,往往就举着酒杯扑过来:“安徽人能喝,来,干杯!”我这时就深感形式逻辑的重要。作家王蒙说,只要普及形式逻辑,中国的事情就好办。对此我也深信不疑。比如“安徽人能喝”这个三段论,大前提就值得商榷。从古到今没有哪家权威部门发布过科学统计,证明“凡安徽人皆能喝”。只能说有一些安徽人能喝,也有一些安徽人不能喝。这就存在两种不同的三段论。其一,“有些安徽人能喝,某某属于能喝的安徽人之列,故某某也能喝”。其二,“有些安徽人并不能喝,某某属于并不能喝的安徽人之列,故某某并不能喝”。我很惭愧,恰恰就属于后一种三段论所管辖的范围,若遭遇前一种三段论的捆绑,顿时就感到蒙了不白之冤。

        或许因为有一段不算短暂的无形的禁酒令,又或许因为遗传(比如身体里缺少某种消化酒精的酶),虽然吾乡酒风较盛,但我们父子都不胜酒力,也并不贪杯。就我自己来说,一两杯下肚,就满脸通红,心跳加快,头重脚轻,无论什么美酒都再也难以下咽了。所以我几乎从未醉过,也从未尝到过喝酒的好处。若在外面,感觉只比被迫吸二手烟好受一些。若在家里,大不了喝几口开胃,仅此而已。如果惯以豪饮矜夸的朋友认为我这不仅大煞风景,还值得怜悯,我也无话可说。

        但我怀疑,属于另一种“三段论”的据说很能喝酒的安徽人,其中恐怕也有许多并不真的爱喝酒。我的也是做泥瓦匠的姑父就是一例。他经常喝得烂醉如泥,并且看样子也确实“好一口”,简直无酒不欢,而只要有酒,就兴致勃勃,春风满面,妙语连珠。但他每次酒醒,总后悔又喝多了,“头顶芯就像有个铁箍给箍着”。这时若有人打趣说,“您不是挺爱喝的吗?”他必然回答——

        “你们都知道我爱喝酒,可谁知道我为什么爱喝酒啊?!”

        每当我回想起姑父捧着茶杯,满心委屈地提出这个问题时,总觉得他就是既写《饮酒》又写《止酒》的十分矛盾的陶渊明,尽管他压根儿不知道陶渊明是谁。

        和许多人一样,姑父的生命也需要某种东西来充满。酒固然是一种选择,却未必是最佳选择。

        姑父辛苦一辈子,死时才六十几岁。“为什么爱喝酒?”对此他自己没有提供标准答案,亲戚中也无人能够解答。这大概属于文化、哲学甚至宗教的大问题,远远超出形式逻辑的范围。何况许多地方,就连形式逻辑的空气也还相当稀薄呢。因此我姑父的困惑,至少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也还是一个很难回答的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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