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1921年3月写作《红楼梦考证》初稿,从而开创了新红学。正值其100周年之际,宋广波先生新编的《胡适论红楼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意义重大,可喜可贺。我在三十多年前买过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的《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宋先生在十几年后再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2005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两书皆称“全编”,但是仍然未全。所以又过了十几年,才需要有最新版《胡适论红楼梦》的问世。宋先生的难得之处在于,并不止于在二手的故纸堆中爬梳,还要亲赴台湾胡适纪念馆寻觅第一手资料,就像是当年傅斯年提倡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而且找到后并不是自珍,还要积极将孤本资料“以公同好”。这样就把胡适的论《红楼梦》文献从原来的89篇扩充到214篇,且多根据手稿改订无讹,达到近50万字。这真是功莫大焉。
在我写此文时,其实还没有亲触纸本,得读该书。这是因为我身在海外,又逢疫情,递送不便,诚为大遗憾。那为什么我还没有读,就要发偶感呢?全赖现在的信息传递方便,我在网上读到了此书的目录,恰巧与我的知识点有所遇合,故产生了一点疑问。于是不揣浅陋,不顾未窥全豹,便来冒昧献疑了。
在篇目中有附录的两封吴晗致胡适信,宋先生编为“1931年?月28日”和“1931年6月29日”。我因为自己正在写一本书,也涉及到这一段历史,也引用了这两封信,所以对此略知一二。吴晗是在读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跋之后,自己在古书中找到一些有关曹雪芹的资料,写了这两封信对胡适汇报,“特地钞了献给先生”,“立刻写信告诉先生”。为了节省篇幅,此处不具引全文。我对两信的内容很熟悉,原信中没有署年,落款处分别只有“六、二九”和“二十八日晚”。问题就在于时过境迁,不知是哪一年,其中一封的月份也不清楚。我一直很确定地认为,它们写于1930年,而不是宋先生所写的的1931年。我的理由可以分三点申说。
一是胡适与吴晗两人经历和行动轨迹的外证。胡适于1927年5月从海外回到上海,1928年4月受聘为中国公学校长。同时他还参与开新月书店,办《新月》杂志。1929年因宣传人权与国民党政府发生冲突,受到排挤,于1930年5月被迫辞去中国公学校长,6月间赴北平联系工作并找房,11月30日搬家到北平,二进北京大学任教。吴晗当时名吴春晗,是上海中国公学的学生,在胡适离沪不久也随之去了北平。他先后试图转学燕京和北大都受挫了,再向胡校长求助。1931年8月,胡适专门写信给清华大学负责人点名推荐,吴春晗因此进入清华历史系学习。所以这一年之差,胡、吴两人的处境都有大变化。我们不妨再读吴晗的两封信,看看像是在上海写的,还是在北平?
二是吴晗信中自有内证。他在3月19日首次致信胡校长。6月29日的信中说:“当时把它钞下来,预备你来中公的时候来问你,可是终于没有机会。”这显然是在上海中国公学时。最后吴晗又补写道:“又,我下半年要转学到北平燕大去读历史系去,想请先生写一封介绍书,不知道可以吗?”这样就更确定无疑了。胡适当时没有马上给吴春晗回信,因为1930年初至5月,正是他焦头烂额之际,6月去北平不在上海,有的信可能没有很快收到。
1931年5月5日,吴晗在北平再次写信给胡适讨论学问,怕前校长不认识自己,便自我介绍:“我是一九二九进中国公学的学生,去年先生离开中公后,我也立刻到北平来转燕京大学,不料到北平后燕京又不许我入学,因为我在中公的英文成绩是C,虽然在转学时他们曾寄入学允许证来。后来颉刚先生介绍我到燕大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作事。现在我又要想下半年到北京大学史学系插班。”胡适在次日即复信,这是吴晗得到的首次回信,显然胡适的处境和心情都与去年在上海时大不相同:“我记得你,并且知道你的工作。”“这星期有暇请来谈。罗尔纲君住我家中。”这是指在北平米粮库胡同的家。
三是吴信曾经在特殊的时刻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当时对写信时间已有认定。对于上了些年纪的人来说,吴晗与胡适的通信并不生疏,因为它们曾经在1966年6月3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作为批判的证据。那时候我是北京的初中学生,清楚地记得是占了二、三版两个整版,现在能查到文章的题目是《吴晗投靠胡适的铁证——一九三○年至一九三二年吴晗和胡适的来往信件》,作者史绍宾,后知道是历史研究所尹达等人的化名。吴晗的这些信件,在1948年12月随胡适的全部书籍材料一起留在东厂胡同一号住所,后归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时,这些材料归黎澍等人管理,他们也被不点名地批判为包庇吴晗。当天加按语发表了吴、胡的十三封信,此两信包含在其中,明确注明:“1930年6月29日”和“1930年×月28日”(先后顺序如此,与宋编相反)。对于批判文章的观点和以私信入罪的做法,今天当然应该否定,但是对这两个写信时间的判断,应该予以肯定。
岳南的《南渡北归》一书中曾经引录了这两信及其发表经过。本来是一段学生写信给校长谈红学资料,校长兼名教授鼎力扶助偏科高材生,贫困生成长为大学者的温馨励志故事;却演变成打倒批判,沾胡即罪,揭老底翻旧账的悲情互斗结局,真是令人唏嘘。
我的理由得此三证,我相信是正确的。这是新书《胡适论红楼梦》的白璧微瑕。之所以至此,可能正是因为宋先生从原始材料入手,而我所见是公开发表过的。正好在前不久,我与宋广波先生通了微信。我向他请教了这个问题。宋先生回复说:“吴先生的信,我考证了很长时间,但有异议的话,我还是愿意深入沟通的。但是最近忙死,实在是没有时间重审这个问题。”如果我早几个月与宋先生沟通,也许能帮他避免这个小误。
虽然我指出了微瑕,但仍然非常推崇宋先生的新编,赞赏他坚持不懈地研究、传播胡适20多年的劳绩。愿以胡适先生既求真不苟,又与人为善的治学态度,与宋先生共勉。(3月11日于加拿大多伦多)
附吴晗致胡适谈《红楼梦》的两封信(节录),据1966年6月3日《人民日报》。
适之先生:
《胡适文存》二集卷四P.174《跋红楼梦考证》有这么一条:
“(3)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据此,雪芹死后,似乎没有后人。”
前几个月我做《西王母与昆仑山》的时候,翻了很多书,当中有一部清梁恭辰《北东园杂录》(道光癸卯1843A.D.),内中有一条提及此事,当时把它钞下来,预备你来中公的时候来问你,可是终于没有机会。今天翻读《胡适文存》的时候,又看见了这一条。连忙去找从前钞的来对照,又忘记夹在什么地方去了。现在把梁书提及的大意述之如下:(中略)
按曹死于一七六四,距《北东园杂录》之成书不过七八十年,且此条所记满人谈话亦不必即为成书之年,当较成书为早。所以我想梁氏所说比较可信,且可证明先生所考之正确。惟c、d两项似有问题,先生以为何如?
学生吴春晗六,二九(1930年6月29日)
又,我下半年要转学到北平燕大去读历史系去,想请先生写一封介绍书,不知道可以吗?
适之先生:
先生的《红楼梦考证》页三十七,以敦诚兄弟的诗断定曹雪芹的生卒时代——生约1715-1720,死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这是一个极精确的论断,但是先生的话只是假设,并没有什么强硬的同时代的证据。
近几天在《延芬室稿》找到一些可以证实此问题的材料,特地钞了献给先生。
(以下引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即“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等,并加以考证、分析,略。)
以上这些是因为我先做了《延芬室稿》中的《志学编》的跋,近几天重读先生的考证,见有引永忠的去处,便开始注意这部破稿本,果然找出这么一些来,高兴极了,立刻写信告诉先生。
据这书的内含而论,内中一定还有关于曹雪芹的诗,我明天还要细细地找去。(因为纸已陈旧,只能慢慢地翻)或者再有发现,亦未可知。
敦诚一辈人的生卒事迹,有否再考查的必要?假使先生要,我可以把一切永忠和他们投赠的诗钞奉。生卒也有查出的可能。
明陈文烛的《二酉园文集》有沔阳卢氏《湖北先正遗书》本,已请图书馆购得。附闻,专此谨颂康健。
学生吴春晗上二十八日晚(1930年×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