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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王安石的几宗“罪”?

    解玺璋 《 中华读书报 》( 2020年09月16日   13 版)

        1

        居今日而谈王安石者,多为老生常谈,旧话重提。何出此言?乃因近日读了几本关于宋朝的书,作者言谈话语之间,都把王安石当作宋朝最大的罪人,而所列罪状,亦不过拾历来诋毁王安石的那些流言妄说的余唾而已。

        王安石生前身后都是一位争议不休,毁誉参半的人。而毁之誉之,都与他曾在神宗时期主持“熙宁变法”有关,而且毁多于誉。我们不妨这样说,自南宋至清末的八百年间,批评王安石及其变法,一直是士大夫们的“政治正确”。诚如蔡上翔在其所作《王荆国文公年谱考略》序中所指出的:“宋自南渡至于元,中间二百余年,肆为诋毁者,已不胜其烦矣。由元至明中叶,则有若周德恭谓神宗合赧、亥、桓、灵为一人,有若杨用修斥安石合伯鲧、商鞅、莽、操、懿、温为一人,抑又甚焉。”(裴汝诚点校《王安石年谱三种》,第168页,中华书局1994年1月版)明中叶以后的情况他没说,我们简单梳理一下就会发现,明清以来凡有名望的士人,几乎都是王安石的反对派,如丘濬、杨慎、李贽、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全祖望等,都从不同角度指责王安石及其变法。甚至民间社会亦受其影响,相传自南宋以来,至明代而流行的话本小说《拗相公饮恨半山堂》,就以“宋朝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所以有靖康之祸”为基调,把王安石描绘成一个邪恶误国、刚愎自负、不近人情、猪狗不如的佞臣。(《拗相公饮恨半山堂》,见冯梦龙编《警世通言》上,第4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1月版)

        可见,“吠影吠声以丑诋之”,已经成为深植于中国社会的一种流毒,所谓好为议论而盲于是非,由于网络传播的便捷,“迄今而日加甚焉”。(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1—2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故后人亦曾论及:“在此种环境中,而有强毅如安石者,欲举国家一切成法而骤变之;则于当时,安有不‘诋訾蜂起阻碍横生’?及于后世,又安有不‘阴挟翰墨变乱是非’?盖安石不幸而生于病态的社会中,故一出其‘心专志壹众毁不挠’之人格,遂无所往而不龃龉。”(柯昌颐著《王安石评传》,第4页,华文出版社2018年1月版)清代大学者颜习斋早就提醒过我们,须警惕这种风气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他说:“一人是非何足辨,所恨诬此一人,而遂君父之仇也,而天下后世,遂群以苟安颓靡为君子,而建功立业欲搘柱乾坤者为小人也。岂独荆公之不幸,宋之不幸也哉!”[颜元(习斋)《宋史评》,转引自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4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

        2

        自来诋毁王安石者,无不认为变法出于王安石的私欲,而非出于内外形势之煎迫;神宗推行新法,亦由于王安石蒙蔽所致,所谓“天下之人皆知误陛下者王安石也”。(陈襄《上神宗轮青苗》,转引自李华瑞著《王安石变法研究史》,第73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近来的议论中,也有指责王安石变法破坏了仁宗、英宗两朝的和平安宁,导致国家陷于战乱,最终上演亡国惨剧的。

        然而,如果不带偏见,对北宋历史稍加了解,就不会这样武断。自唐末历五代而至宋初,中国在经历了长达六十余年的分裂和战争后,终于实现了政权之统一。而不久外患再起,契丹强盛于北,羌夏崛起于西,宋人既不能战,只能以城下之盟,卑辞厚礼,换取一时的和平。近来看到有人说,能用钱换和平,总比打仗要好。战争带来的破坏,甚于给辽、夏的岁币。这种论调听起来似乎不错,但如果设身处地为宋人想一想,则有空言高论,脱离实际之嫌。平心而论,澶渊之盟或以较少的代价换取了宋、辽边境百年无战争的局面,但西北羌夏始终不能安生,宋朝岁输巨币达年均白银125万余两,其他节庆、聘问、赂遗近幸诸费,几乎是正额的一倍,仍不能使西夏有稍稍的平静,政府仍需沿边设置重兵,消耗极大的军费和补给。事实上,到了宋神宗时期,内忧外患,国力疲弱,经济则捉襟见肘,几近衰竭,“宋之政府及国民,其去破产盖一间耳”,(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13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所以说,宋神宗遇到王安石,非实行变法不可,“诚迫于时势之不获已耳”,“岂故欲生事哉”?(柯昌颐著《王安石评传》,第24页,华文出版社2018年1月版)

        王安石固非天生的改革派。他之主持“熙宁变法”;一是时势使然,二是神宗有意为之,做他的后盾;三是儒家士大夫固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建功立业的积极入世精神。他在初遇神宗之时,对北宋面临形势之严峻,已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因而,神宗既询以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他退而遂进《百年无事札子》,以揭示“百年无事”背后的隐忧,痛切指出正在酝酿中的严重危机。他说道:“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而“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吴小林主编《唐宋八大家文品读词典》下卷,第865页,新世界出版社2008年3月版)

        这番话,针对神宗亟欲有所作为的心理,发生了极大作用。这个雄心勃勃的年轻皇帝,有志于富国强兵,以雪前朝之耻。据王铚《默记》记载,在他即位之初,一日,召见滕元发,语及太宗之死,乃因北辽以箭伤其股,最终以箭疮发作而亡。于是他说:“盖北虏乃不共戴天之仇,反捐金缯数十万以事之为叔父,为人子孙,当如是乎!已而泣下久之,盖已有取北虏大志。”(王铚《默记》卷中,车吉心主编《中华野史·宋朝卷一》,第731—732页,泰山出版社2000年1月版)

        然而,他所面对的现实,却是一个墨守成规,无人想有作为的朝局。苏东坡也说:“为天下者,知夫大乱之本,起于智勇之士争利而无厌,是故天下既平,则削去其具,抑远天下刚健好名之士,而奖用柔懦谨畏之人,不过数十年,天下靡然无复往时之喜事也,于是能者不自激发,而无以见其能,不能者益以弛废而无用。当是之时,人君欲有所为,而左右前后皆无足使者,是以纲纪日坏而不自知,此其为患,岂特英雄豪杰之士趑趄而已哉。”(苏轼《策略四》,余冠英等主编《唐宋八大家全集·苏轼集中》,第804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8月版)这种情形造成了宋神宗心中那种孤掌难鸣的愤懑,而一旦与王安石相遇,自然产生了深得我心,契合非常的感觉,很像秦孝公之得商鞅,刘玄德之见孔明,君臣遇合,如鱼得水。自此,神宗专任安石,而安石之主张变法,亦确是时势之所急需。

        3

        王安石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的第二年,熙宁二年(1069)二月,神宗即任命他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副宰相),随后,朝廷又建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领导变法的机构,新法的制订和推行遂次第展开。

        王安石锐意改革,其影响及于当时之士大夫者,据史籍记载,盈朝遍野,莫非怨讟而已。梁启超说:“当此之时,而有如荆公者,起而扰其清梦,其相率而仇之也亦宜。”(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14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这些朝臣,承平日久,耽于苟安,但求逸乐,因而形成了非常保守的政治风气,犹如贾谊所说,抱火厝诸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也。一旦被王安石所扰,自然心生不满,朝中的老臣、重臣都成了变法的反对派。其中或有挟以党见的,则不免故甚其辞,甚至不惜肆意诬罔,如吕诲于熙宁二年五月疏论王安石十大罪状,其间偏颇之论,或居多数,无非士大夫之间各争意气以相倾轧也。以梁启超所见既认为:“荆公所处之时势,虽极艰钜,然以其不世出之才,遭遇大有为之主,其于拨乱世反诸正也,宜若反手然。顾其成就不能如其所期者,何也?则朋党累之也。”(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16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

        然而,近来看到有人说,王安石才是北宋党争的制造者。据说,对北宋社会破坏最大的,除了改革本身,即王安石为了推行改革而引入的新官僚阶层。正是这次换血,让北宋官场出现了严重倒退,北宋官僚政治因此向着派系政治和朋党政治滑去。

        这是一种罔顾事实的说法。宋代党争,既非熙丰一朝所独有,也非王安石一人所造成,而是渊源有自,源远流长。北宋初年,自太宗、真宗两朝,胡旦之辈首开风气,以同年关系结党,上演的党争已是此起彼伏;至仁宗、英宗两朝,更是甚嚣尘上。特别是英宗治平间“濮议”一件公案,朝臣分党相哄,兴风作浪,朋党之祸,于兹已极。

        这些都发生在王安石变法之前,不能说与王安石有关;之后,元祐、崇宁间的党争,恐怕也很难记在王安石的账上。当元祐诸贤将吕惠卿、章惇等36人定为王安石“亲党”,将安焘等60人定为蔡确“亲党”,并将这两个“亲党”的名单“榜之朝堂”的时候,王安石已过世多年了。而且,如果没有元祐诸贤的“党籍榜”,也许就不会有章惇、蔡京的“党人碑”了,毕竟,榜先碑后也。这样看来,即使说党争害了北宋,最终导致了靖康之难,而党争的始作俑者也绝非王安石!

        为何朋党之争在北宋竟如此盛行呢?梁启超有个看法,他说:“一由于右文而贱武,二由中央集权太过其度。宋祖之政策,既务摧抑其臣,使不得以武功自见,怀才抱能之士,势不得尽趋于从政之一途。而兵权财权,悉集中央,牧民之司,方面之寄,以为左迁贬谪。或耆臣优养之地,非如汉之郡国守相,得行其志以有所树立,且严其考成黜陟,使人知所濯磨也。是故秀异之士,欲立功名者,群走集于京师。而彼其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余地也,所得与于国政者,二三宰执而已。其次则少数之馆职台谏,为宰执升进之阶者也,夫以一国之大,人才之众,而惟此极少极狭之位置,可以为树立功名之凭藉,则其相率而争之,亦固其所。故有宋一代之历史,谓之争夺政权之历史可也。不肖者固争焉以营其私,即贤者亦争焉以行其志,争之既急,意气自出乎其间,彼此相诋,而以朋党之名加入,于是党祸遂与宋相终始矣。”(梁启超著《王安石传》,第16—17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3年7月版)

        梁启超所言,或非至论,聊备一说而已。

        4

        宋钦宗靖康二年(1127),金灭北宋。而钦宗要为北宋亡国寻找替罪羊,却在此前就开始了。靖康元年(1126),右正言崔鶠上章论蔡京误国,同时把矛头指向王安石,指责他“除异己之人,著《三经》之说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于大乱”。并且说:“绍述理财而公私竭;绍述造士而人材衰;绍述开边而塞尘犯阙矣。”(《宋史》卷三百五十六,《崔鶠传》,转引自李华瑞著《王安石变法研究史》,第3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紧接着,理学传人杨时上疏,也认为王安石及其新法应为北宋亡国承担罪责。他说:“蔡京用事二十余年,蠹国害民,几危宗社,人所切齿,而论其罪者,莫知其所本也。盖蔡京以继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深利,故推尊王安石,加以王爵,配飨孔子庙庭。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杨时著《龟山集》卷一《上钦宗皇帝(其七)》;《宋史》卷四百二十八,《杨时传》,转引自李华瑞著《王安石变法研究史》代绪论,第4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宋廷南渡之后,高宗为开脱徽、钦二帝的历史罪责,便采用了靖康元年以来士大夫们的这种逻辑,把王安石千古罪人的身份做实了,并通过篡修《神宗实录》,乃至元人修撰《宋史》,遂将这种妄说弄成了官方定论。

        此后几百年,万喙同声,牢不可破,王安石被丑化诋毁而莫能自白,直到明嘉靖时,才有其同乡,江西高安人陈汝锜出来为他辩诬,还其清白。陈氏在《甘露园长短书》中,首次批驳了“靖康之祸源于王安石新法”的观点。开篇他便指出,杨时把王安石与蔡京混为一谈,是非常荒谬的。如果“以熙宁为祸败靖康之始基,以安石为鼓舞蔡京之前茅”,那么,“不惟下诬安石,抑亦上累神考”。也就是说,如果北宋亡国非要王安石负责的话,那么,宋神宗也难辞其咎。神宗与安石,君臣相知如一人,见于当时许多记载,因而,“书安石之过,以明神宗之圣”,并不容易。他说:“曾公亮谓‘上与介甫如一人’,神宗亦谓‘自古君臣如朕与安石相知绝少。’而范氏父子(范祖禹、范冲)皆尽书安石之过,以明神宗之圣。夫既君臣相知如一人矣,则有唱必和,既都且俞,神宗虽圣,安石得取分焉。而过安石,亦所以过神宗矣,又何必扬上休美,而聚诸不美之谈,敛之此一人之身也?徽、哲二宗,非神宗子乎?哲宗谓祖禹录神宗事非实,而刊定之以《金陵日录》,徽宗当失国播迁之余,闻有携《日录》来者,亟辍衣鬻而视之。是二君终不以安石为过也,知变法实先帝本意,而过不在安石也。先帝不以为过,先帝之二子不以为过,而秉笔者务索其瘢而求其疵,不少贷,何意哉?”

        这一问,也拆穿了宋高宗打着徽宗旗号,将王安石及其变法污名化,为父兄开脱罪责的把戏。至于蔡京,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到,“蠹国害民非一政”,没有一件是与“熙宁之政”相关的。所以推尊王安石,让他配享孔庙,不过是借他的名声,行自己的私利罢了。我们不能因为曹丕借舜、禹禅让篡汉,就责备舜、禹禅让教人篡位篡权吧。他表示,如果蔡京真能“继述熙宁之法”,只要他认真落实“保甲法”这一件事,就足以使北宋江山不被金、辽侵扰,让他们放弃挑战大宋的想法,何至于“金虏一讧,陷朔、代,围太原,下燕、蓟,直捣汴京,有‘南朝无人’之叹,而太后手诏亦有‘人不知兵’之恨”。

        接下来,他把矛头对准了司马光,他说:“靖康之祸,论者谓始于介甫,吾以为始于君实。”介甫是王安石的字,君实是司马光的字。何以这么说呢?他的理由是,司马光在神宗死后借助太皇太后高氏的威势,全面罢黜新法,“盖先帝肉未冷,而诸法破坏尽矣”。这种做法“是欲以臣而胜君,而谋之数十年者,可废之一朝也,是谓己之识虑为能贤于先帝,而昔以为良法,今以为秕政也,不太横乎”!司马光的豪横还表现在他把不同政见之争变成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对支持变法的官员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不仅罢了他们的官,还把他们定为王安石“亲党”,将名单列榜公布,全部赶出朝廷,不许他们再入朝为官。而这正是后来蔡京搞“党人碑”的前因。至于司马光此时的豪横,是因为身后有人。太皇太后高氏的支持和纵容,让司马光有恃无恐。陈汝锜认为,这有悖于君主制下的君臣之礼。而君母临朝绝非朝廷的幸事,他用吕后灭刘与武则天篡唐为周的例子,说明前车之鉴,当引以为戒。而且,哲宗登基之时,已经十余岁了,不是“遗腹襁褓而君者”,但朝堂之上,一切进止都取决于高氏,哲宗有话问大臣,竟无人应对理睬,“此何礼也”!此非陈汝锜之怒,而是哲宗之怒,此后的冤冤相报,排挤倾扎,皆始于此时,所以说,宋事不可为,“君实不当少分其咎哉”?

        固然,把责任推给司马光与把责任强加王安石一样是不妥的。不过,宋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历史叙事“何以是君实而非介甫”呢?陈汝锜从《神宗实录》的编撰过程入手,揭示了宋高宗君臣在为徽宗、钦宗父子开脱亡国罪责时采取卑鄙伎俩,嫁祸于王安石的事实。按照宋代修史的规矩,每位皇帝“祔庙之后,即诏国史院修纂实录”。实录以日历为基础,主要取材于记述皇帝生活起居及君臣商讨军国大事时的记载。此外,还要参考行状、碑铭、玉牒、官署档案,以及臣民私家记录。很显然,实录是后人编撰历史的主要事实依据。由于王安石变法贯穿于神宗一朝,因而《神宗实录》材料的取舍和观点的臧否,对后世评议王安石变法关系极大。根据前人的研究,《神宗实录》被反复重修过五次,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三次,第一次即元祐元年二月诏修,元祐六年三月成书,凡二百卷。主修元祐本的提举官,先后有蔡确、司马光、吕公著、吕大防,而先后参加修撰的则有邓润甫、陆佃、林希、曾肇、范祖禹、苏颂、赵彦若,以及黄庭坚、司马康、晁补之、秦观等人。这些史官除蔡确、陆佃等少数几个人外,或是元祐更化的主力大臣,或是新法的反对者,因而编修主旨即贯穿了否定王安石变法的更化思想。第二次是在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改元绍圣时,为了继承神宗遗志,恢复熙丰新法,哲宗命新党章惇、蔡卞、曾布、林希等人重修《神宗实录》,至绍圣三年十一月完成,仍为二百卷。这次修订自然贯穿了褒扬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倾向。徽宗时期,徐勣曾就元祐本和绍圣本不同的政治倾向说道:“盖由元祐、绍圣史臣好恶不同,范祖禹等专主司马光家藏记事,蔡京兄弟纯用王安石《日录》,各为之说,故议论纷然。”第三次重修是在高宗绍兴年间,目的就是改写神宗时期的历史,“惟是直书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这次重修历时一年零八个月而告竣,通成二百卷,朱熹一语点破:“才是元祐事便都是,熙丰时事便都不是。”这次重修遂成为定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后,李焘、洪迈等修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便都以此为基准。而元朝史臣所修《宋史》,也以宋的国史为基准,因而一部《宋史》充满了对王安石变法的诋毁和贬斥。(以上陈汝锜的观点,参见李华瑞著《王安石变法研究史》所引录的《甘露园长短书》中的文章,见李华瑞著《王安石变法研究史》,第298—301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历史上关于王安石的恩恩怨怨,固有其各自的理由和因果,我们对于历史和历史人物,则应秉持“不以世之毁誉概其心”的态度,设身处地,努力回到历史的环境中去。即使不能完全与历史真相相等,但尽量不要偏听偏信,凭借有限的材料就轻易地下结论,尤其要避免“以爱憎喜怒变事实而传之”,尽管在历史写作中,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主观情感的介入,“好为议论而盲于是非”却是应该警惕的毛病。这似乎已经成为当下历史书写所面临的十分严重的顽症,至少我自己是要引以为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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