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延庆区文旅局制定了《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八达岭长城、龙庆峡风景区、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全区12家等级景区将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一旦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惩戒期限内,其他等级景区一律不予接待。惩治对象包括对全区等级景区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因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破坏文物行为的,监护人也将被联合惩戒。(4月15日《北京日报》)
联合惩戒不新鲜,但以往针对的,基本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俗称的“老赖”,在旅游领域,针对的也基本是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方面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比如宰客者。而延庆区文旅局开展的联合惩戒,针对的是破坏文物行为人,这就比较新鲜了。此举值得推广。
前不久,媒体曝光了“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第一天就被人在墙体上刻字”一事,引发网友热议。事后,刻字游客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还被列入旅游“黑名单”,今后购票参观八达岭长城景区的资格将受限。对这类游客,若无联合惩戒,他虽不能参观八达岭长城,却能参观其他景区,难免不会继续做出破坏文物等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之举;有了联合惩戒,则会受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制裁。
有人可能认为,联合惩戒加诸破坏文物者,是不是有点过了?其实并不为过。文物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明,传播着文化,且不可再造再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命脉,保护国家文明文化的“金色名片”。无论以多大力度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都不为过。也不是只有某个景区的文物才重要,另外景区的文物不重要,文物保护就是要一起使劲。
具体而言,联合惩戒可杜绝屡错屡犯。这些年常有媒体报道,个别不文明旅游者,包括破坏文物者,被曝光之后,人们惊讶地发现,他或她早就不是第一次如此了,常常管不住自己的手,屡错屡犯甚至屡罚屡犯,在朋友圈或微博等晒出多次“越轨”之举,轻者如坐在文物上拍照,重者如在文物上刻写“某某到此一游”。对文物或景区造成重大损坏的游客不能手软,实行联合惩戒则可杜绝屡错屡犯,减少破坏行为。
可以说,联合惩戒是对破坏文物行为的重拳出击,是针对破坏文物行为加大预防力度、强化景区协作的重要举措。当然,要让这个“重拳出击”落地有声,就必须在景区间,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体制和专门的监管协调人员,加大对被联合惩戒者的曝光力度,确保联合惩戒能够落到实处。除了对反面的曝光与惩罚,相关部门与景区还应从宣传引导发力,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氛围。
成都市武侯区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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