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他,想起一件事。1993年,我为《人民日报》大地副刊编辑一期书籍装帧专版,去信约请他题写标题。不日他寄来标题字,还附一信,写道:“此等字或在报上或在书上发表,均需付稿费。今后如需再写,请寄钱来为幸,”当时读罢,有点儿不快,一个名家,还在乎这等小事?
1998年,92岁的他去世后,我从一些报道中了解到他在晚年将自己一辈子收集珍护的明、清和近现代名家书画、印章、原拓印谱、陶瓷铜石器以及自作书画、印章、封面装帧一一捐献!而捐献起因于1983年,77岁的他有感收藏家、鉴赏家的远房堂弟钱镜塘突然离世,便开始考虑百年之后的藏品去向。他说:“如果照平常的处理分给儿孙,我能监护的只不过三代而已。再延续下去,他们对这些文物所持的态度如何不得而知,也许吃尽卖光。而我千辛万苦下来的文物,聚则不易,散则极快,不如把这些文物一股脑儿如数捐献给生我的故乡”。
再看他直言付稿费一事,听其自谐“(我)其实是个没钱的人,无所谓铜臭。不过姓了钱,就不免带着一些了”,也就释然了。也许旧时代的文人对“作文谢金”一事确是认真的,这该是一种社会契约,也关乎对人的尊重,过去现在莫不如此,只不过老派的文人对此更认真一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