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是在江南小镇上度过的。我家的老屋在“小镇尾巴”上,意思就是在小镇的边缘,左邻右舍大多是农家。这是我的福气,我熟悉小镇,同时熟悉乡村。我熟悉的乡村,当然包括了农家家养的禽畜。受环境的影响,我小时候不但养过狗,还独自养过羊,养过鸡鸭。“独自”的意思是,我得为我所养的动物负起几乎全部的责任,这和城里孩子养宠物不是一回事。我当然没养过牛,但对牛也是相当熟悉的。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个独眼老汉和他的一头独角牛。这头牛曾不小心用它的独角挑瞎了老汉的一只眼睛,可这个叫“瞎金生”的老汉对待独角牛还是像对待朋友一样非常好。成年后我写过许多篇关于牛的小说和散文,《相爷》便是其中的一篇。
与家养动物的亲密接触,使我从小就认识到,人类不是唯一有情感、有个性的生物,不是唯一能体验生理和心理欢愉和痛苦的生物。有的家养动物把我们人类当作它们的一种,有的在争取当我们的一种。
有了这种认识,当我读到我姑妈藏书中的《聊斋志异》时,一点也没感到意外,觉得这些怪异的故事一点不怪异。那是一部用文言文写的短篇小说集,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读起来有不少障碍,但因为我在姑妈那儿听过这类故事,还有许多生动的插图辅助,我居然就连蒙带猜地读下来了,还兴味盎然呢。读这部书不但培养了我对文学的兴趣,还强化了我的“万物有灵”的观念。
我想,以上两点,或是我在成年后创作动物文学的重要缘由。事实上,我在读初中时已经有了把我所熟悉的动物朋友写出来的冲动和尝试。
要写作,必得要大量地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往往是在童年、少年时代养成的。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多么重要!我高中毕业后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还遇上了无书可读、无处发表文章的岁月。可因为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还是在“读书无用”的环境中,千方百计地读到了不少书。其中一本书是我在供销社的废品收购站偶然得到的。那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作者是骆宾基。书中的作品没有什么曲折情节,只是在淡淡地描摹生活、刻画人物。因为缺少可读的书,这样的作品我也肯读,起先是耐着性子读,读着读着就读出点滋味来了。因为反复读,这位东北老作家的取材倾向和文字风格竟悄悄地影响了我。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本书的书名叫《山区收购站》。在收购站里得到《山区收购站》,这真让人惊诧——世界上原来真有这样的巧事。
因为坚持读书和习作,多年打临工的我被县文化馆借去搞写作和写作辅导工作。对一个人来说,兴趣爱好能和工作结合起来实在是一种“重要的幸福”。读书和写作就这样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文学生涯。
现在,书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但一个人能用来阅读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尽量不能让平庸的书占去了我们宝贵的时间。不要只注意故事。孩子读书,常常只是快速地看看这个故事讲了什么,从头读到尾,以为一本书就读过了。不是这样的,除了故事,一本好书里面有很多东西:人物、人情、人性、作品反映的社会真相、作家的人生感悟,还有文字本身的美质等等。
有些书粗粗地读就可以了,但不能每本书都这么浏览,必须有精读。精读就是要把一本书读熟读透,到后来,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或者目录,就能想起来书的大部分内容,就能想起来自己读这本书时的联想、思索和生发。得到一本你真正喜欢的书并不容易,得到了你就得珍惜呢,何妨反反复复地读多遍。就像我当年读《山区收购站》一样,一遍遍地读,从平淡中读出了生活的滋味和文学的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