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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08月16日   08 版)

        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435处。新目录公布后引起热议,有网友发现,与2012年公布的目录相比,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减少近1000处。(见8月3日《北京青年报》)

        上海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对此解释道,5年间文物之所以减少这么多,是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有8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改由市住建管委会负责管理,此外“有一些文物在过去若干年中消失了”。很显然,“消失”说明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已经不复存在,如被媒体曝光的位于杨浦区腾越路上的不可移动文物英商班达蛋行旧址,于2015年5月遭强行拆除,被夷为平地。

        不可移动文物遭破坏并非个别现象,许多城市都存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消失,因保护不力,这些文物已经损毁。

        无须讳言,经济建设、城市扩张开发已成为当今文物保护的最大“拦路虎”,一些地方用牺牲文物换取暂时的利益屡见不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关键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做到建设止步于文物,文保重于发展。

        文物是历史的“构件”,是中华文明的承载物,是见证民族精神和灿烂文化的活化石,是泱泱中华从古代文明走到今天、迈上未来的珍贵遗产,是滋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传统美德,陶冶高尚情操的“营养剂”和“滋补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血脉”,使之源源不绝的流淌下去。所以,较之于“经济政绩”,文物政绩更显“高大上”,具有历史意义。但文物政绩是一种“潜绩”,文物保护工作默默无闻,不显山、不露水,许多文物只能保护,不能开发利用创造经济价值,不像“经济政绩”那样显眼,效益明显,文物可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辉,但文物保护的艰辛工作与成绩常常成为幕后“英雄”,如同深藏闺房的“大家闺秀”不被人知。但这种“潜绩”是传承历史文化的伟大工程,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及官员对此要有宏大的志向、久远的眼光和定力,扎扎实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让历史文物熠熠生辉,“万寿无疆”,需要增强全民保护意识,人人都懂得文物的价值及文保重大意义,保护文物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保护文物还需把法律之剑打磨更亮,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设有“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三个罪名,“故意损毁文物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损毁文物罪”,一般不追究刑责,“过失”比“故意”量刑明显要轻得多,而现实中许多故意损毁文物的犯罪行为,使出种种伎俩,偷梁换柱,避重就轻,变成“过失”,这需引起警觉,严防文物犯罪“演戏法”,司法部门要严格甄别故意与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界限,对故意破坏文物的犯罪严惩不贷。

        南京市六合区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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