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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06月21日 星期三

    爱的气候

    凸凹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06月21日   03 版)

        周末在书房里乱翻书。居然翻到了一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11月版的《爱的气候》,系安德烈·莫洛亚写情爱的长篇小说。叙述的套路,大俗,不过是“我爱的,她不爱我,我不爱的,她却爱我”。但是却被强烈吸引,不能释卷,索性当作大著,做终日的耽读。

        书曾经读过,故事的结局早已了然于胸,没有悬念的诱因;情节也简单,不费目力,便也不会波澜弄心。为什么还是被吸引?盖因已到了不屑于谈爱情的年龄,对情色没有期许,有了超然物外的心境和视角,可以冷冷地审视。这一审视可不要紧,觉得莫洛亚真是写爱情的高手,他与人物结伴而行,在场及物,有迷乱的氛围,有仓皇的心跳,有人性的错失,有深切的痛感,一切都呈现得那么准确,直让人感到,别人的爱情经历也是自己的,其中的真情与假意、庄重与荒唐,都是合理的存在——只可以回味,不可以挑剔;只可以尊重,不可以轻蔑。所谓爱情的真相,是在爱中有不爱、不爱中有爱,换言之,是在忠贞中有背叛,在背叛中有忠贞——那种纯粹而热烈的爱情,其实是情境下的产物,时过境迁之后,就嬗变、就转向。所以,那种居高临下的正义指点和道德藏否,是纸上谈兵,是隔靴搔痒,是假道学,甚至是痴人谈阔,甚至是别有用心。

        说莫洛亚“准确”,是因为他用鲜活多汁的笔墨,原生态地描写了在“爱的气候”中,当事人不可掌控的在场感受,形象地揭示出,爱情的到来,不可设计,不可预测,只能“遇到”。在这个场域的事情,往往是:期冀的,迟迟不至,躲避的,却不请自来;须端庄处,居然不由分说地放纵,逢场作戏的时候,却有摄人魂魄的神圣之光……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捉摸,毫无道理,莫名其妙。

        这种莫名其妙,被莫洛亚描绘得淋漓尽致、目不暇接,把读者带入一个不可自持的阅读氛围,来不及做理性判断,只想被他牵引着去体验、去感受、去快乐、去痛苦。只感到,纸面上的情爱也是血脉贲张、心魂迷乱的,也是真的,如果在“当境”的情况下,还追问道理,还区分对错,真是焚琴煮鹤、清泉濯足、花下晒裈,轻者乃严重的不懂风月、不合时宜。

        菲利普(小说的主人公)与几对年轻夫妇去聚餐,酒热之下,他们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无意间他碰到了德妮丝夫人的脚踝,那只脚踝是那么的白皙秀美,他情不自禁地握住。奇怪地,那个女人居然没有表示异议,他便放任地握紧了,且心旷神怡,觉夜色大好。事后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心地清洁,对女人本应淡然处之,然而盯着她时却目眩神迷,而且竟为那不屑一顾的打情骂俏而心摇意荡、沾沾自喜,真是不可思议!

        菲利普害怕自己的不洁,再次与德妮丝相遇时,就远避,以防自己的“身不由己”。然而他的自律,让德妮丝感到被冷落,遂生怨艾,对菲利普进行冷嘲热讽。他很痛苦,很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以释块垒。一回眸间,竟发现年轻的马莱小姐正对他含笑凝视,送来同情的目光。这短暂的一瞥,却像一粒微小的花粉,凝聚着孕育的力量,飞进了他受惊的花蕊,让他产生了要认真地去爱一场的热望,于是他毅然走过去。于是,在完全没有预期的的情况下,他们相爱了。

        从此,他便上道了,开始有了复杂的情爱感受——

        原来一个女人给自己造成的难以承受的心灵痛苦,反而会变成对另一个女人的情爱动力,所谓爱,或许是一种“情移”的产物。

        新的感情对象出现之后,他们开始频繁地出席沙龙活动。因为在沙龙中,有各种交锋,可以由此检验女友的应变能力和品格特征。更主要的是,他们此时是同一个“社交单元”,要想乱中取胜,得到认可,就必须步调一致,同气相求、同声相和:我鄙夷一切不属于她的事物,而她对一切不属于我的事物也不屑一顾。慢慢的,这种不得不的出于“配合”的动作,竟变成了习惯,就真的进入了“同一”的境界,就有了向过去诀别的的“欣然心情”和自觉意识,爱情关系就最终确立了。

        在相爱之初,恋人吸引“我”的,常常是嫣然的笑容、醉人的声音和“裙子下那青春肉体散发出的温暖”。但后来她更吸引“我”却是善解人意的性情和赏心悦目的“生活情趣”。因为这种生活情趣,远离肉欲,一如“森林、鲜花和大地的芬芳”,不需要人为保鲜。

        一旦进入婚配之后,神秘和浪漫被“祛魅”,便发现,真实的她(他)与所爱的她(他),往往不是一个人;想象出来的生活,与我们亲身所过的生活也正好相反。于是失落登场,即便是双方都没有过错,也彼此冷淡。为了维系甜蜜,他们开始降格以求——“生活情趣”的真与假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别人看起来重要;家居时光里热情退化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从“名著”里汲取热情的能力。于是,他们可以时不时地不爱眼前这个人,但一定要始终爱着爱情。

        爱情进入平淡时期之后,当事人总愿意“姑息”自己,总是愿意按照自己所希望或认为的那样评价自己、描绘自己——缺陷是他人的,完美是自己的。男人便做出孤独的样子,“我热爱我的烦恼,所以我忠贞。”女人也假意淡定,因为她觉得维系自己婚姻的安全阀是“不要让你的丈夫感到,你只爱他,一旦离开他你就无法活。”

        正是这小小的心计,使婚姻真的出现了大的漏洞——男人开始公然向别的女人拨弄眼风,他心想,“到嘴的肉不吃,我也未免太窝囊了。”女人便惊悚起来,因为“她从别的女人那晚礼服裸露的后背上,看到了蓝色的电波。”

        为了不物极必反,女人表现出应有的宽容,“如果真正爱一个男人,就要学会喜欢他喜欢的女人。”但男人却得寸进尺地想,“幸福永远不会是静止的,它是不安中的间歇,爱情也是的。”

        男人远去了。女人肝肠寸断之后,竟奇迹般地自愈了,她不无豁达地想:“男人就是飞蛾,新的女人就是那招摇闪烁的火,如果他不扑上去,就不是男人了。”

        多少年之后,他们居然能够像老朋友一样平静地坐在一起。都觉得,你我其实是爱过的,只不过斗不过环境、气候和时光的离间,我们都身不由己。所以,只有死亡才能把爱情从难以逃脱的失败中拯救出来。

        小说读毕,依旧亢奋不已。辗转反思,强烈地感到,所谓爱情,最核心的生命体征是:色授魂与。即:爱情的存在,根本地,是取决于男女之间,性、性趣、性格、性情的吸引。

        由《爱的气候》我不禁感慨道,那个时代,即市场原则尚未泛滥的年代,其男女之间的纠缠,才是真正的情色境界啊!他们不重世故,不讲功利,甚至不顾出身、不问来路,只服从色授魂与的吸引,虽有出轨与背叛,但都是爱情本身的“化学”作用。而当下的世界,世风不古,情色已不见纯粹之地,男欢女爱,多是被现实的利益所牵制,情感在权钱的推动之下,愈来愈趋于物化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爱的气候》是一阕挽歌,它让人怜惜爱情、更珍重爱情,即便是年华已老,虽已看透风月,但更应该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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