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香)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进一步推动青少年阅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简称“总局”)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向全国青少年(0~18岁)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2015年来正式出版的优秀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均可以申报,其中图书单品种发行量要求在10000册以上。各地方出版单位应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参评出版物样本报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经审核后于4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表及参评出版物样本上报。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可直接上报,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参评出版物样本报送总局。军队系统出版单位申报的出版物,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后,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参评出版物样本统一报送总局。
据了解,申报重点可为适合青少年开展主题阅读的出版物;贴近青少年读者,具有较高文学艺术价值,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文学艺术类出版物;富于童真童趣、适合亲子阅读的启蒙益智、图画绘本类出版物;加强科学普及,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科普类出版物等。申报的出版物应为国产原创首次出版的出版物,引进版类出版物不作推荐。每家出版单位申报出版物不超过5种,少儿专业出版社报送数量不超过10种,同时具有图书、音像或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10种。申报的文学类套装出版物原则上每种不高于5册,科普类书绘本图画类套装出版物原则上每种不高于10册。
总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出版物进行遴选、论证,并于2017年“六一”儿童节前向社会公布百种优秀出版物目录。随后,总局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推介,组织各大型书店、书展、卖场、电商设立专柜进行展示展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