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的书法史上,高二适先生以其迥然于一般文人、书法家、画家的书法,脱尽寒酸,迂腐,阴柔与做作、浮滑,以其深厚之学养和昂扬之书风崭然于书坛,正像他的为人,耿介、爽直,超然于世俗,在近现代文化史上确立了一代高峰。
书卷气、才气、骨气是形成高二适先生书法人格气象的重要因素,也是其书法具有创造性的根本所在。一代大师的成长,民族文化的积淀,扎实的功夫、个人的天性与才情以及创新的意识缺一不可。
高老是诗人,他眼中的自然是“诗化”的。如:“树静欲眠风浩渺,舟回拍岸水涟漪。”他在给章士钊的信中有:“山木苍苍烟雨歇,几时才见天地合。”诗中意境足可与石涛,黄宾虹之山水画媲美。高二适书法中的画意、审美意象直接感受于自然,缘自于诗性,也得益于哲学。高先生在他读的《杜诗镜铨》上有一段批语:“吾尝谓中国文化史中有三大宝物,即史迁之文,右军之书,杜陵之诗是也。”他称:“读龙门,杜陵诗,临习王右军,胸中都有一种性灵所云神交造化者是也。”其诗高古沉雄,留存有诗辙等三百余首,尤得力于江西诗派。晚年所撰“读书多节慨,养气在吟哦”可作为其诗文气节一生写照。当然,诗的韵律也油然成为高先生书法潜在的节律,它暗合书法之法,神交诸体流变,畅通主体之情,虚浑圆融,自成一体。其阴、阳、顿、挫,以及飞动的线条和铿锵的运笔,在文化的时空唱和于杜子美、李谪仙、白乐天……
二适先生自言“一日无书则不能生”,可知他无一日不与古贤、圣哲对话,在精神世界与天地往还。
高先生是一介书生,更是学富五车、充满浓郁书卷气的高士。
高老的才气,体现于他的创造性。创造性在于他以文化之,深谙诸体与百家,且信手拈来,于自然挥写之瞬间得众美之妙,仿佛深藏之甘泉濒濒溢出。
书法,要有法。先有法,后破法,再建法。高二适先生尚法,破法,但不建法。他的法是“无法”,随性而发,随性而书,自得气象浑穆,气贯古今,洋溢着高昂而势不可挡的人格精神。
从高先生读帖的批注“出入千数百年,纵横百数十家,取长补短,自得其环,而超乎象外”,可以更深了解先生对“法”与“无法”之关系的辩证阐述。
高二适先生书学以章草筑基,参王羲之、张旭、唐太宗、孙过庭、杨凝式、宋克诸家,笔意融大草、今草、狂草,于近代碑学风气之中,独以帖学为宗,出古入今,而自成一格,可超迈前贤。高先生在书法的构成上,奇险宕荡,纵横流畅,时而飞流直下,万钧雷电,时而清泉入谷,万壑空寂。用笔忽如斧劈神砍,忽如游丝绵绵。高先生凭藉吟哦所养之气,功深百炼之力,自信点划,一线横空,全仗性情所致,将书法的疏密节律对应于一瞬灵感,故幅幅皆殊,各美其美。予书法审美以多维空间。
由于高二适先生每日通过读书、临帖与古贤“对话”,故在他生活的虚拟世界里便与王羲之、张旭、怀素为师为友,在书法艺术上自然以他们为比肩对象,这正是他充满自信、矫矫不群、不随流俗的精神起点。在一幅自书的狂草手卷中,他自注:“细草如卷,雨丝风片,未知张旭长史能此否耶”,可想而知,他当时书就此卷时的心情,飞动激荡,自得新境。先生的“自言自语”穿越千年,真情与才情昭然若见。
高老的才气,还体现于他“出口成章”与“脱手千篇”的高度统一。他书写的内容绝大多数为自作诗,故内容与形式的“同构”形成情感与表现的流韵,一泻千里,纵横古今,真气弥满,具有文化的感召力量。高老的书法不易学,因为法度、程式皆隐蕴其间;更不易模仿,因为其形态字相皆随性而生。高老写的是气!是神!是魂!这需要天分、学问、才情、创造精神所养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取其意为:神之不存,形将焉附。
高二适先生最为世人熟知的亦让其名声大噪的乃是50年前与郭沫若先生的兰亭真伪论辩。1965年,南京出土了与王羲之同时代的东晋《王兴之夫妇墓志》和《谢鲲墓志》,引发了郭沫若对东晋书法面貌的思考。6月10、11日,《光明日报》连载了郭沫若《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真伪》一文,认为《兰亭序》后半文字,兴感无端,与东晋时期崇尚老庄思想相左,书体亦和上述新出土的墓志不类,因而断言,其文其书,应为王羲之七世孙陈隋永兴寺僧智永所依托。此文一出,在全国书学界和史学界产生了强烈震撼,一时间附和之声不断。然高二适读后,独持己见,撰写《<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一文,认为《兰亭序》为王羲之所作是不可更易的铁案,此文旨在从根本上动摇乃至推倒郭沫若的“依托说”。“驳文”于当年7月23日在《光明日报》全文刊登,《文物》第七期影印了高二适“驳文”全部手稿。随着“驳文”的发表,文史界、书法界掀起了学术争鸣,声震士林,影响深远。其坚持真理、“吾素不乐随人俯仰作计”(高二适语)的学术精神和品格于此可见一斑。随着《毛泽东书信集》的出版,才知道,当年高先生文章发表乃毛主席一言助成。毛主席复章士钊信中云:“……又高先生评郭文已读过,他的论点是地下不可能发掘出真、行、草墓石。草书不会书碑,可以断言。至于真、行是否曾经书碑,尚待地下发掘证实。但争论是应该有的,我当劝说郭老、康生、伯达诸同志赞成高二适一文公诸于世。……”与此同时,毛主席在致郭沫若先生的信中指出“笔墨官司,有比无好”以赞成高二适驳议文章发表。1972年,高先生针对郭先生重提兰亭争伪,又写下《关于兰亭序真伪的再驳议》,其中有一句极为精辟的话,“夫逸少(王羲之)书名之在吾土,大有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之势,固无须谁毁与谁誉之。”由此可见,高先生对传统经典文化捍卫的拳拳之心。今天王羲之及其兰亭序在中国书法上的地位,经过那场“争辩”之后,似乎更加牢固,由是,我们更加佩服高先生的信念。要知道,当时高先生只是江苏文史馆馆员,与郭先生地位悬殊。他的这种精神被学界誉为“高二适精神”、“硬骨头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