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中华读书报 2016年03月16日 星期三

    两会声音

    32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 中华读书报 》( 2016年03月16日   01 版)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为广阔的网络平台,得到更为快速、广泛的传播,并推动了新兴的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但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全国两会之前,来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腾讯公司等机构调研,与作家、网络平台、新媒体运营人员座谈,最终完成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他作为主提案人在政协会分组会议上就这个提案做了发言,获得白岩松、李从军、龙新南、何建明、李东东、王涛、黄书元等委员的赞同,在32位新闻出版界别政协委员联署后,由聂震宁委员提交大会。

     

        聂震宁委员认为,文档分享平台、云储存、应用软件(APP)、微信公众号等新的侵权方式给网络文学造成很大损失。据艾瑞咨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文学作者因盗版造成直接损失约为77.7亿元。按5:5分成计,作者和网络平台的损失均达38.9亿元。如果放纵盗版任意妄为,文化产业市场、文化衍生品市场同样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和伤害,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害,给国家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为此,聂震宁委员建议:应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规范搜索引擎的检索功能,完善事后审核机制及惩戒机制。《著作权法》的很多条款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甚至成为产业发展的掣肘。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尽早修订完善。同时国务院也要及时启动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应将“剑网行动”的成熟做法规范化,尽早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为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实施著作权行政处罚,提供详细指引。

     

        立法机关在修订《著作权法》时充分考虑广大著作权人的诉求,应扩大网络法定许可的范围,保障权利人网络转载的获酬权,完善著作权人法定许可获酬权的救济保障机制,完善网络侵权举证责任,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完善法定赔偿机制等,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行为的司法审判规则,加大司法审判力度,让侵害版权的网络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新媒体、传统媒体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新闻出版广电单位应逐步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总结推广版权运营经验,鼓励新媒体、传统媒体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合作,搭建集网络作品及时备案、网络转载稿酬转付、网络盗版监测监督和网络版权纠纷调处的综合性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化解版权纠纷,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希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新媒体、传统媒体密切合作,从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角度,开展对权利人和产业界版权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单”“白名单”制度,扶持正版,让网络侵权盗版单位和个人闻风丧胆,不敢碰触侵权盗版的红线。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