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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5年07月08日 星期三

    古代乡村绅士的教育话语权

    李世愉 《 中华读书报 》( 2015年07月08日   15 版)

        赵连稳教授的《北京书院史》(27万字),最近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资料丰富,论述深入,说服力强,展现了北京书院在我国传统书院发展过程中所独有的特征和它对人才培养、社会教化做出的独特贡献。该书是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重点项目《明清时期北京书院研究》基础上,经过修改补充而成,填补了北京文化史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尤其是北京乡绅对北京书院的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乡绅即指居住在乡间的绅士,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致仕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等一批在乡村有影响的人物构成。明清时期的乡绅无论授官与否均能享有包括免除赋役、管理地方事务等在内的权力,绅士最基本的任务是负责乡村教化。因此乡绅介入地方书院的建设与管理便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第一,创办书院。乡绅创办书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自己创办。如位于北京房山县西南的文靖书院就是里人总管赵密、宣德府教授贾壤归乡后建立的,他们曾经跟从理学家刘因游学。昌平的韩祥书院,在州治西新店,是本地人韩祥做谏议书院山长的时候创建的。明代通州的杨行中书院是杨行中致仕归乡后建造的。位于通州张家湾城内的双鹤书院,是明朝万历年间著名的东林党人李三才辞官归里后创办的。二是协助官员创办,官员往往是倡导者或发起人,乡绅则是积极的响应者,先是张罗募捐经费,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说及,接着就是购置建筑材料,规划设计,监督施工。如道光六年,知州周起瑶对冠山书院进行修缮,就是让急公好义的乡绅“董其役”,因其旧制修葺,堂楹廊庑,焕然一新。道光十五年,房山知县杨巨源倡议建造云峰书院讲堂,得到乡绅李心莲等人的响应,乡绅们不但捐款,还“悉心规画讲堂”。道光二十三年,平谷知县曹擢创办近光书院,乡绅“争输缗镪,鸠工选材”。

        第二,捐献经费。为了鼓励民间兴办书院的积极性,清朝政府制定了奖励政策,颁布了《捐输义述章程》,根据乡绅捐输的多少奖励出身或官职,地方官员也积极给为书院捐献的乡绅“请功”,这极大地调动了乡绅捐献的积极性。据统计,清代由民间捐资兴建书院的比例达到了42.84%。清代北京乡绅同样积极为书院捐助经费,如乾隆十一年,知州杜甲重修潞河书院时,当地的周姓、刘姓和魏姓绅士捐出大量资金。道光八年(1828),因肄业者增多,潞河书院难以容纳,东路厅同知辛文沚决定别建分院,欲典得南门内刘姓房屋1所,可一时无法筹到高额的费用,绅士李如瑗愿意捐献款项,用以典得刘姓房屋,并且声明,将来刘姓赎回房屋的话,愿将赎金作为本金,发商生息,以为膏火银。后来李如瑗兑现了自己的诺言。道光十五年,房山知县杨巨源重修云峰书院时,乡绅李心莲带头捐赠300两银子,乡绅马成玉、常泰、李咸一等人踊跃响应,不到一个月凑齐3000两白银,绅士常滋、李桢等还因为捐献数额大而各赏八品衔。密云县令李宣范重修白檀书院时,首先和乡绅邵自鏻等谋划,得到诸位乡绅的赞同,共收到捐资7500余两。

        第三、管理书院。乡绅参与书院方方面面的管理,这是清代书院的一大特征,由乡绅组成董事会,参与书院管理工作。鉴于董事职责的重要性,担任董事的乡绅,必须是老成持重、公正勤谨廉洁之人。如昌平州燕平书院设置两名董事,规定由州府从城内绅士中选派“老成殷实”者充任,任期一年。延庆州冠山书院的绅董杜诗、陈永清、王世昌、王肇麟等,正直悫诚。乡绅参与书院管理,主要是经费管理和对山长的选拔等,对于书院的良性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代书院往往建立董事会,由地方上推举的绅士为轮流首士,负责定期或年终向官府报告每年书院用费收支情况,并且负责把账目公开化、透明化。

        房山县云峰书院把经费交给“本邑公正绅士,公同管理”,书院房屋地亩租,倘有侵亏损坏,惟经理人是问。

        燕平书院组成董事会,由董事负责对书院的经费进行管理,每年年终,董事将书院一年的收支和存钱情况,造册张贴,并且一份送给昌平州,一份交给董事会,目的是“永远备查。”冠山书院成立由绅董杜诗等人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一切岁修及收发银钱等事,每年年终将一岁出入账目,开具细数清单二份,一送州署备查,一贴书院照壁,以昭公允,而免口舌。

        山长的职责重大,只有“学行兼善”者才能担任。从史料可见,各地乡绅在书院山长选拔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乡绅负责将品学兼优的山长人选禀报当地行政长官批准。

        早在雍正年间,通州潞河书院的院长就已经由乡绅公推产生了。雍正三年,仓督振兴潞河书院,绅士谢喦等公举山长。

        山长的任职期限一般是一年,年末商定次年院长人选。延庆州的冠山书院每年十一月十五日,由书院的绅董和知州商议第二年的院长人选,即聘书由州府发出。选聘程序是先有书院的绅董访求京师大儒,不听任“滥荐”,防止绅董拿聘请山长作人情,影响教学质量。

        有的地方乡绅还担任书院斋长,从事行政工作。清代书院的斋长一般是从住院生徒中选择品学兼优,老成持重者担任,主要负责考勤、协助管理书籍、院产、膏火发放等等。斋长也有由绅士担任的,属于行政管理人员,如房山县的云峰书院斋长刘玉衡、王万庆、徐士恺、吕恂、李心莲共五人,每年3人轮值当班,其中2个是新人,1个是老人,周而复始。

        乡绅通过积极参与书院建设,一方面掌握了乡村教育的话语权,另外一方面也显示了自身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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