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8期发表了题为《对鲁迅的阅读与研究的一点建议》,作者是曾彦修先生。文中,曾先生就毛泽东同志1937年10月19日在陕北公学作《论鲁迅》演讲的文本的问世,作了如下交代:
1937年10月,全面抗战已开始了三个月,全国进步青年中的先锋,也开始陆续向延安跑了,延安已经首先成立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两个大规模的青年抗日干部学校,紧接其后的是鲁迅艺术学院。1937年10月,陕北公学开了一个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的纪念大会。会上,毛泽东作了一个重要演说。这个演说称鲁迅为“现代中国的孔夫子”。很巧,1980年前后,我有机会遇见写这篇报道的人,场合是在当时北京城内沙滩北大旧址前饭摊之中。时由张黎群招数友人饮于此。我于座间请教萧泽宽,萧告我说,他当时在陕北公学,不久就分配到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工作。他把毛的这篇演讲整理成文,呈与新华日报潘梓年,潘说《新华日报》不敢用,因这不是中央交下来的正式稿件,叫他投与胡风的《七月》,潘并说,我可以告诉他们,你是延安出来的,因此就在《七月》发表了。这篇文章中的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与“当代中国的孔夫子”,都是这次讲的。
上述与笔者所见材料不甚相符,故撰文以正之。
我不确定曾彦修先生文中所述的“1980年前后”是否包括了1981年。而恰恰是在1981年,从8月19日~10月12日,人民日报接连刊登了两篇当事人写的文章,以及毛泽东《论鲁迅》全文。这其中,一篇是访谈,一篇是回忆。访谈与回忆的核心内容,都详尽地回顾了毛泽东《论鲁迅》演讲记录稿发现、发表的经过。
人民日报这三篇文章发表的题目、日期、以及作者的名字如下(按时间先后顺序):
1.《〈毛泽东论鲁迅〉发表的经过》,刊登在人民日报上的日期是1981年8月19日,星期三,第八版头条,约1500字左右,作者:唐天然,著名党史学家。在《〈毛泽东论鲁迅〉发表的经过》一文中,唐天然先生向读者们介绍了他历时一年费尽周折,寻觅到毛泽东《论鲁迅》原始演讲稿现场记录者汪大漠同志,以及汪大漠同志过去、时下的一些情况。极为重要的是,汪大漠同志1938年初由延安分配去武汉工作时,将《论鲁迅》记录稿先是投向中共中央南方局(时为长江局)机关报《新华日报》,遭该报负责人之一的吴敏同志(而不是曾彦修先生在文中的潘梓年同志)按规定婉拒后,在没有人作任何提示或提供沟通帮助的情况下,自行投书给由胡风先生主编的《七月》杂志的。在这之前,汪大漠同志显然是读过《七月》杂志的,也多多少少知晓一些胡风在上海与鲁迅之间那种半师半友的关系。这是因为早在两年前的1936年,年仅18岁的汪大漠,与后来担任毛泽东同志秘书的田家英等进步青年一起,在成都参加了党领导的革命团体“海燕社”(一个地下读书会性质的进步青年社团)与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自然也读过不少鲁迅的著作,以及从国统区中心大上海流通进来的一些左翼杂志、书籍。其中,尤以以鲁迅、胡风、聂绀弩,以及萧军萧红等人参与撰稿与编校,以尖锐泼辣著称,锋芒直指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海燕》杂志。《海燕》杂志于1936年初在上海出版发行。遗憾的是,仅出版了两期就遭国民党反动当局封杀,但其影响不可估量。也许,正是受年初鲁迅、胡风们出版的《海燕》杂志的启发,田家英、汪大漠等人在成都成立了“海燕社”这一类性质的读书会呢!
2.《论鲁迅》(1937年10月19日),署名:毛泽东。人民日报发表的日期为:1981年9月22日,星期二,头版头条。此文,与《〈毛泽东论鲁迅〉发表的经过》一文的刊登,相距一个月零三天。人民日报全文刊发时,文尾特地标注四个字:“新华社发”。也就是说,系由中共中央相关主管部门指令发表。在《论鲁迅》全文结束时,还特地附有一个23字的说明:“这是在延安陕北公学鲁迅逝世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3.《一点回忆》,刊登在人民日报上的日期为:1981年10月12日,星期一,也是第八版头条,也是约1500字左右。作者为当年拍板决定刊登汪大漠寄达的毛泽东《论鲁迅》原始记录稿的《七月》杂志主编胡风先生。在该文之文尾,有胡风先生亲笔所作的说明:“最近得知,‘大漠’是真名,这位同志一直在忠诚地为党工作着。”胡风先生的这段说明文字写于“一九八一年”(《胡风全集》第七卷第4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
附带说明一下,胡风先生的《一点回忆》,后来在收入《胡风全集》时,还专门注明道:“本篇最初发表于1981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后被收入《胡风晚年作品选》”。胡风先生1986年病逝后,《新文学史料》连载胡风的回忆录时,也提及到了他1938年在收到汪大漠寄来的毛泽东《论鲁迅》记录稿,及“自己作主,没有与任何人谈过”安排发表的经过。
在《一点回忆》中,胡风先生这样写道:
《毛泽东论鲁迅》是在(《七月》)第十期(1938年3月1日出版)上发表的,记得稿子是从武汉本地寄来的,署名“大漠”,这在记忆中很清晰,“大漠”署名写得清秀,是毛笔字。在题目与正文之间,或者在正文后面有附记,声明是毛主席的讲话,他记录下来的。并附有短信,说他是从延安出来的通过武汉去新四军工作。
……
我觉得记录文字诚实明白,记录者是能文的。我当时认为,记录者大概是做政治工作或军事工作的共产党员。他记录了这个讲话,是从革命事业上着眼。觉得有这个责任。并不仅是从文学上看,更不是为了自已出一次名,所以用了显然是笔名的署名。这个署名使我觉得他不是赶表面热闹的人,但也许是我受了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我感情上留下的宏伟气魄的影响。他再没有来信,加深了我这点估计,他做他份内的事去了。对这个记录者,我一直有点怀念感情的。
胡风的上述文中,有一点误解,认为“大漠”“显然是笔名”。看来,胡风先生写这篇《一点回忆》的文章时,是在唐天然先生发表《〈毛泽东论鲁迅〉发表的经过》的一文之前。故而,在人民日报刊用他的《一点回忆》时,胡风先生又特地在文尾标注了“最近得知,‘大漠’是真名,这位同志一直在忠诚地为党工作着”的这24个字的说明文字。
而唐天然同志的《〈毛泽东论鲁迅〉发表的经过》,则完全印证了胡风先生的《一点回忆》中的说法。唐天然同志写道:
在(汪大漠)等待分配(由武汉去新四军)的短暂时间里,汪大漠同志便把毛主席演说的记录稿和一些笔记进行了整理,一并交给了《新华日报》社的吴敏同志。其它的访问记很快发表了,而这篇记录稿,吴敏同志退给了他,并作了解释:“因为是中央领导同志讲话,未经本人审阅,不便刊登。”汪大漠同志说:“我随即寄给了《七月》,还附了短信。很快,胡风就把它发表了,而且放在第一篇的显要位置。我想《新华日报》是党的报纸,比较慎重;《七月》是一般性文艺刊物,考虑不多。胡风因为看到是毛主席的讲话,又是论述鲁迅思想的,他就立刻发表了。”汪大漠同志谈到这里,我插话说:“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胡风同志对毛主席和鲁迅两位巨人是很崇敬的。发表这篇讲话,也是他的一个贡献。”汪大漠同志颔首赞同:“他不刊登,这篇文献也就湮没了。”
汪大漠同志告诉我,文章刊出后,正文的署名误印成“大汉”,他是看到的,但并没有去信更正。以后,他很快转到敌后,也无法和胡风联系了。因此他和胡风并未见面,胡风也并不知道汪大漠是谁。
印证上述说法的,还有更权威的文字。
汪大漠同志于1994年7月21日在北京病逝,时年78岁。作为一名红军时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省部级离休干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核签发的题为《汪大漠同志逝世》的消息,发布于同年10月24日的《人民日报》。该消息特别强调了汪大漠同志“为《毛泽东论鲁迅》演讲进行了笔录、整理,为我党保留了毛泽东同志唯一一篇对鲁迅的专论”的这一特别的贡献。
综览上述文字,无一不明白无误地向我们证实:2013年第8期《炎黄春秋》杂志所刊曾彦修先生的《关于对鲁迅的阅读与研究的一点建议》一文中,“萧泽宽”“告我说”“分配到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工作。他把毛的这篇演讲整理成文,呈与新华日报潘梓年,潘说《新华日报》不敢用……叫他投与胡风的《七月》,潘并说,我可以告诉他们,你是延安出来的,因此就在《七月》发表了”的说法,不能成立。
至于曾彦修先生所云“这篇文章中的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与当代中国的孔夫子,都是这次讲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
首先,有关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说法,毛泽东并不是在1937年10月19日陕北公学作的《论鲁迅》的演讲中说的,而是在两年零三个月后的1940年1月9日,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讲演(一个月后公开发表时改为《新民主主义论》),于论述到“中国文化革命的历史特点”时,毛泽东强调指出:
“五四”以后则不然。在“五四”以后,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而鲁迅,就是这个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再有,曾彦修先生在其文中“当代中国的孔夫子”的说法,查,毛泽东同志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1937年没有说过,自1937年到1976年他老人家逝世的40年间,也从无有提过。毛泽东在《论鲁迅》演讲中说的原话是:“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则是现代中国的圣人。”如此而已。而且,毛泽东重心异常突出地强调道:“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也就是说,在他看来,“鲁迅在中国的价值”,要远远超过封建社会的孔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