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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9月03日 星期三

    陆征祥档案与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重估

    唐启华 《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9月03日   09 版)
    《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唐启华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7月第一版,59.00元

       过去对巴黎和会以及“外交失败”引发的五四运动,政治宣传的影响过大,而史实的研究相对不足,拙著《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以新出土和会档案为主体,重建和会外交。依据这些档案,可以明了北京政府在和会前由“亲日联美”转向“联美制日”的历程,陆征祥路过日本临时生病的隐情,北京政府给代表团训令内容的变化历程,代表团内部各种争执,山东问题争议的关键所在以及北京政府以及代表团拒签和约的历程等等,这些过去不甚清楚的问题,现在大致都可以解决。

     

        陆征祥档案的出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青玉案》)

     

        史学研究者对档案常是爱恨交加,明知有档案却找不到,或是明知藏在哪里却看不到,最是让史家无奈,只能扼腕长叹。若能在多年找寻遍搜不得,早已放弃希望,却又在不经意中寻获梦寐以求的档案,那种如获至宝的狂喜,堪称史学工作者最大的幸运。

     

        巴黎和会的中国外交档案,1930年代初王芸生写《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时曾经用过,但在今日存世的《外交档案》中却多半看不到。没想到近年出土了一批相关档案,笔者于无意中在线上搜寻到,于是能写成《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一书,这种奇妙的机缘,今日回想起来,内心仍是悸动不已。

     

        巴黎和会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关键的重要事件之一,影响重大,相关著述甚多,然而严谨的外交史研究却不多见。迄今最主要的研究成果,仍是1930年代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的一章,后人无法超越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王氏在撰书时,外交部提供了大批档案密电,其中部分档案以及文后的《原批》,数十年来都看不到。

     

        其后的研究者主要使用《秘籍录存》以及台北中研院近史所编印的《中日关系史料》,但是这两种材料都有缺陷,无法据以重建中国的和会外交。《秘籍录存》系1920年代吴笈孙(字世缃,1875-1947)将徐世昌任内总统府秘书厅归档的电报编纂而成,辑录有关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大部分重要文件,甚有史料价值,但是因为是编辑过的史料,经过特定目的之检选与删改,在凸显部分史实的同时,也遮蔽了许多真相。

     

        《中日关系史料》依据《外交档案》编辑而成,相当忠实地呈现了原件的内容,然而主要依循中日关系的脉络,对巴黎和会而言只呈现了中日交涉相关的部分,无法据以窥得全貌。

     

        现存有关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一手史料,主要是北洋外交部的档案。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有不完整的收藏,其中一部分已经出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政府档案》(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然而,该馆庋藏之巴黎和会相关档案,近年随北洋档案封库,无法使用,而近期数字化又处理不到这类档案,研究者只能等待日后有机会时再参阅。

     

        收藏于台北南港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的《外交档案》(1861-1928),则是目前研究中国外交史最重要的史料来源。该档案分为 01 总理衙门档(1861-1900),02 外 务 部 档(1901-1911),03北洋外交部档(1912-1928),系1955年外交部移交给近史所筹备处,较早公开各界使用,是外交史学界所熟知并常使用的档案,该馆并编有《外交档案目录汇编》于1991年出版,方便学界使用。该档案中03-37《巴黎和会》是与和会直接相关的档案集,然而主要内容是代表团会议录、和会期间在巴黎收到各国外文公文部分(这一份应是原件,上有陆征祥、王正廷等人的阅后签字),以及一些杂件,独缺最重要的核心密件部分。

     

        近年随着档案馆将《外交档案》数字化并提供在线阅读,有许多目录汇编中没有的新档案陆续出现。笔者发现的是《外交档案》03-13之《驻比使馆保存档》的后半部。

     

        《外交档案》中的03-13《驻比使馆保存档案》有01~045宗,这一部分已经有不少学者使用过,笔者也曾多次引用。该档内容比较散乱,有部分1918年10月—1919年3月外交部及陆征祥的收发电,应系和会期间外交部与代表团之收发电档,但是并不完整,也不成体系。

     

        笔者于数年前在调查整理现存的北洋外交史料时,意外发现新近开放在线阅览的03-13《驻比使馆保存档案》后半部,046~071宗,其中有许多前所未见的机密档案。狂喜惊讶之余,立即向该馆查询这批档案的由来,据称该档是1983年3月台北“外交部”将驻比利时使馆档案141卷共37函,转移给近史所档案馆,经该馆整编并将之数字化后,于2007年末提供在线影像阅览,因此不见于外交档案目录汇编中。

     

        这批新档案有两份与陆征祥及巴黎和会相关的密档。《陆总长在和会专电》是从1918年10月到1919年12月,所有中国代表团的收发电。该档应是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收发电原件,许多电文后有阅看者如王正廷、顾维钧、施肇基、魏宸组等的签字,少部分有陆征祥的批示,及秘书之处理状况纪录,十分珍贵。《总长室和议事收发电》则是1919年1-12月北京外交部代理总长陈箓的收发电,即外交部的巴黎和会收发电。这两个近年开放的珍贵档案,相当完整地呈现了巴黎和会当时在巴黎的代表团与在北京的陈箓,所面对的中国外交情境。

     

        让笔者纳闷的是,为何这两份重要档案不存在外交部,而是存放在驻比利时使馆?几经琢磨后,认为合理的猜测,应该是该批档案于1920年初随陆征祥回到北京,因为其中有许多陆征祥不希望别人看到的机密文电,反映了巴黎和会期间列强在华的竞争激烈,与中国党派政争及南北之争的互相牵引,北京政府内部外交政策的多次变化。加以五四运动爆发,国人民族意识强烈,许多外交机密无法明说,而当时国内环境也无法讲道理,陆征祥为了明哲保身,只能把这批档案藏起来。同年8月陆氏辞去外交总长职,1921年8月陆氏偕夫人赴瑞士养病,这批档案可能即在此时被陆氏带到瑞士,1922年6月陆氏受任为驻瑞士公使后,就放在驻瑞士使馆。1927年5月陆氏辞驻瑞士公使职,送夫人遗体归葬布鲁塞尔,10月进入天主教修道院当修士,观礼者中有驻比公使王景岐,或许陆征祥即将该批档案托交给王氏,存放在比利时使馆。

     

        读完这些档案后,笔者确信所谓《驻比使馆保存档》,事实上与驻比使馆无关,根本就是《外交总长室机密档案(1912~1920年)》,甚至可说是《陆征祥档案(1912~1920年)》。几经周折后,这批档案终于从比利时运回,并得以重见天日。笔者详细阅读了这些档案,乃有把握敢于下笔写书稿。

     

        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重估

     

        过去对巴黎和会以及“外交失败”引发的五四运动,政治宣传的影响过大,而史实的研究相对不足,拙著《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以新出土和会档案为主体,重建和会外交。依据这些档案,可以明了北京政府在和会前由“亲日联美”转向“联美制日”的历程,陆征祥路过日本临时生病的隐情,北京政府给代表团训令内容的变化历程,代表团内部各种争执,山东问题争议的关键所在以及北京政府以及代表团拒签和约的历程等等,这些过去不甚清楚的问题,现在大致都可以解决。以下试举数例。

     

        1.北京政府对代表团训令问题

     

        藉由陆征祥档案,可以明了北京政府和会方针的演变与给代表团的训令内容之变化历程。

     

        由于一战期间日本独霸东亚,借口英日同盟,出兵山东攻占青岛,进而提出二十一条要求,逼迫中国签署中日《民四条约》,在山东问题上中国承认日德间的协议结果。迨袁世凯帝制失败身死,北京当局外交上不得不亲日,并试图藉此取得日援达成统一的梦想,乃有1918年9月山东两条铁路合同及换文,让日本在山东问题上取得坚强的法理地位,中国只能依赖日本多次宣言将会把胶州湾归还中国之善意。

     

        1917年美国对德绝交宣战,中国也乘机追随宣战,取得了参与战后和会之入场券。1918年1月美国宣布十四点和平原则,中国朝野大受鼓舞,外交部频频讨论如何援引威尔逊宣言公理战胜强权之主旨,在和会提出摆脱条约束缚之希望条件,以及收回胶州湾的可能。10月中旬外交部指示驻美公使顾维钧试探联美,得到美国当局善意回应,并要中国将希望提出和会之问题先期见告。北京政府于11月初将中国准备提出和会条件三类:一、关于土地之完全,二、关于主权之恢复,三、关于经济之自由,请顾使与美秘密接洽。这个草案范围主要是:收回租界租借地、取消驻兵权、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退还庚款等。美国对中国的试探,反应迅速而明确,北京政府大受鼓舞,电告顾维钧:中国决定与美国一致行动,依恃为唯一援手,并陈述苦衷,要求协助废除《辛丑和约》。事实上,中国对欧战贡献有限,而拟在和会提案的范围却很广泛,固然展现中国朝野对追求平等自由国际地位之愿望,但牵涉到太多战胜国在华之特权,相当不切实际。

     

        在陆征祥档案中,找到了1918年11月28日北京外交部对代表团提出第一份全面的和会训令,补足了过去研究的漏洞。这个训令主要分普通原则、希望条件及对德奥条件三部分。整体观之,训令的基本原则是:追求平等国际地位、与美国保持一致。平等国际地位包含:对日平等、对列强平等及对德奥平等。与美国保持一致则是当时中国外交主要策略,然而这个策略要付出与日本对抗的代价。训令中并没有要在和会中针对胶州湾及《民四条约》(即俗称之二十一条)提案,可见当时北京政府在山东问题上,打算依据中日成议解决,更没有废除《民四条约》的想法。可以推断当时北京政府希望能依赖日本善意,收回胶州湾;依赖美国善意,提出希望条件并废除《辛丑和约》。

     

        然而,美国真正想做的是利用中国钳制日本在东亚的扩张,挑战它不承认的《民四条约》及日本在中国的影响力;对于中国的希望条件,充其量只是同情,却又不允许中国脚踏两条船。中国和会代表团团长陆征祥在启程前夕被迫做出抉择,只能“联美制日”,一步步走上中日对抗的道路。

     

        1919年1月8日,北京政府修改训令中希望条件部分,着重铁路统一问题,拟借重英美资金,组成国际银行团,以门户开放之名,打破日本势力范围,收回日本控制诸铁路。此举突显北京政府内亲美与亲日势力的对抗,引发激烈派系斗争。

     

        2.王正廷加入代表团问题

     

        过去的说法,都认为王正廷是陆征祥赴巴黎途中路过美国时邀约加入代表团的,陆征祥档案揭示了颇不一样的过程。

     

        巴黎和会之前中国南北分裂内战不休,曾遭协约各国驻华公使联名劝告,各驻外使节频频建议速谋南北统一。北京政府除筹备南北和议之外,也希望代表团中有南方成员,以示中国对外一致,但是不愿出诸南北政府间之接洽,而是以个人名义邀请。11月6日,陆征祥致电在美国之王正廷、郭泰祺,及在广州的伍朝枢,邀约加入代表团,三人都婉拒了。11月中下旬,北京政府组织代表团,并发布委任令,广州军政府十分不悦,坚持应由南北各派三人合组代表团,北京婉拒,又多次邀约运动时任军政府外交次长的伍朝枢加入代表团,然多次接触均未成功。

     

        12月初陆征祥自北京出发,经日本乘船赴美,下旬抵西雅图,乘火车赴纽约。27日陆征祥在途中,接北京国务院电告:徐世昌总统任命王正廷为全权,已电驻美公使顾维钧就近转知王氏,要陆氏与王氏接洽谆劝担任。29日陆征祥抵达纽约后,与王正廷接洽顺利,30日晚电告巴黎使馆:已与王君约定同行,对外表示南北统一,以免外人歧视。

     

        准此,王正廷的任命应是徐世昌接受美方意见的结果,要陆征祥到纽约后与王氏接洽敦促。过去的相关研究,认为王正廷的任命是陆氏与王氏联系后,于途经美国时正式敲定;然而在档案中看不到有陆、王接洽的记载,而陆征祥在纽约停留的时间很短,此说应不能成立。王正廷的任命,应系美国方面大力协调的结果。王正廷自称他向美政府运动对于南北两方务当等量齐观,卒承美政府之赞同,北京政府添派他为议和专使,偕陆征祥前赴巴黎和会。顾维钧认为王氏是透过世界基督教青年会(YMCA)总会长穆德(Charles R.Mott)的协助,建议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劝说徐世昌接受王氏为和会代表。

     

        由于王正廷透过美方友人安排,接受北京政府邀请参加中国代表团,违背了广州政府与北京对等协商合组代表团的立场,许多广州同仁非常愤慨。30日王正廷致电广州外交部,自称系经美国安排,并传闻广州已同意,才答应与陆征祥同行,若广州不同意,将不列席云。1919年1月1日,陆征祥与王正廷同行赴法。

     

        广州对王氏之擅自接受北京任命赴欧相当不谅解,宣言不承认。最后仍是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广州军政府才勉强同意王氏之任命,另外又派伍朝枢赴巴黎,但是伍氏于3月初才到巴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

     

        3.中国拒签对德和约问题

     

        过去学界对于北京政府对是否训令签署对德和约的态度不甚清楚,陆征祥档案对于拒签和约的历程,有清楚的交代。

     

        1919年4月30日和会决定将德国在山东之权益交给日本,日本代表虽做口头声明,保证会将青岛归还中国,但国人只知道对德和约之条文,并不知道日本的保证,引发五四运动。5月5日北京致电巴黎代表团:不能在和约签字。但到5月中旬,北京政局变化,段祺瑞掌握大权,认为联美外交失败,应修补中日关系,15日指示代表团和约大体签字,惟山东问题应提出声明。6月初,得知日本口头声明的内容之后,11日北京政府训令:签字。19日更训令:签字不必保留。至于过去学界传闻有6月23日电告代表相机办理之说,在档案中则找不到依据。

     

        中国代表团力争保留失败后,6月28日下午3点拒签和约,过去传说在拒签之后,北京政府训令保留,但无确据。此事在新出土的档案中,明白记载:下午5时陆征祥收国务院27日电:“万急,总长亲译,国民对于山东问题异常愤激,政府仍决定保留,俟与日商定办法再行取销,望即照办,速复。”秘书以蓝字签:“此电已来两次。”陆征祥以红字批:“此电究系何日何时收到?”次日陆征祥复电:“二十七日电悉,此间因保留未能办到,未往签字,已于昨日三钟电部转呈。”

     

        由以上数例可知,陆征祥档案的史料价值甚高,对于学界重新评估巴黎和会的中国外交有极大的帮助。笔者有幸能使用这批档案,并得以据此写成《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深感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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