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文国)国外复印或数字化复制中文书报刊是否需要获得中国权利人会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并支付版权费?9月2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英国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英国著作权许可代理机构(CLA)在“中英知识产权沙龙”签署合作协议,将会回答这个问题。本次活动由英国驻华大使馆和英国知识产权局主办,得到了到访的英国政府知识产权代表团和中国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英国知识产权大臣娜薇尔·露芙女男爵,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副局长阎晓宏,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建功和英国出版商协会主席兼英国知识产权联盟主席Richard Mollet将出席,并共同见证中英两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签约活动。
打造一个激励创新、促进增长的全球版权体系,一直是中英两国共同的主张,并由此开展了密切的合作。此次在北京恭王府举办的版权沙龙正是为了庆祝中英两国在版权领域的合作成果。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CWWCS)与英国著作权许可代理公司(CLA)将于当晚签署合作协议,重量级嘉宾将与您展开互动,分享他们对创意产业所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想法,并介绍中英近期在政策领域以及集体管理组织经验交流方面所开展的合作。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称,此次与英国同行签约,既是落实国家版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中英版权合作,也是开启了中文书报刊文章在海外开始受版权保护并收取使用费的先河,也将推动我国在著作权法修改过程中关于复制权制度的完善,更是拓宽了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路径和范围。随后,文著协将加快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新加坡、罗马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谈判,争取在今明两年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签约,推动中外版权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