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出版传媒商报》报道,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而出版业自然不能置身事外。出版业语境下的信息消费,究竟有何内涵?云汉网络传媒总经理彭正伟将其描述为互联网和传统产业逐渐融合的过程;安徽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李旭提出,可做好信息消费品的提供者。出版业将自身的内容资源与信息技术对接,形成各种新媒体产品,如网络阅读、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影视产品、电子课件、智能视频、动漫游戏等。浙江新华董事长王忠义则认为,出版业的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都能发展成信息消费品,为行业内企业所用。他表示,需要有专注为出版业研发信息消费品、提供信息消费服务的企业,打造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为行业提供标准化、个性化的信息消费服务。独立或合作开发各种综合性、公共性、个性化、专题性、系统性的信息化平台,是多数受访者眼中的信息消费的未来。(宋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