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浓茶之后失眠(我历来有晚间喝浓茶习惯,可以醒神,助益写作,停笔之后,也能自然睡去。但人到五十,情形突变,一喝就失眠,可见衰老的征兆,是神经的衰弱。),辗转反侧惹身边人烦,便披衣下床,从书架上随机抽出一本发黄的小册子———《侏儒》,坐在客厅里阅读。
书是我1983年从良乡新华书店所购,那一年我刚参加工作。不知为什么,买下并未读,竟被遗忘了整整三十年。看来,书与读者,也有缘分般的宿命关系,一如男女。
一读,竟被强烈吸引,从十一时读到次日凌晨四时,12万字的一部长篇小说,悉数读尽。其间,撩人段落多多,频发感想,不停地眉批,一如思想者。经典就是经典,虽湮没于时光,却照旧日月常新,触及灵魂。还不禁发出感叹:幸亏是今日阅读,如果是那时阅读,因涉世未深,阅人太浅,难生撞击、会意与共鸣,不会有现在的深刻感受。
巴·拉格维斯,1891年5月23日出生于瑞典的一个小镇,父亲是铁路电气线路保养工。少时就爱好文学,并对社会主义有所憧憬。他对大作家斯特林堡(十分推崇),从他身上吸取营养而形成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即:善终将得胜,因为善是最强大的力量,不论这个世界看起来如何狰狞可怕。因而他具有鲜明的人道主义、理想主义倾向,一生戮力于对政治专制和残暴的揭露和批判,是表现主义的代表性作家。1940年,当选为瑞典皇家学院院士,195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由于他“在作品中为了寻求解答人间永恒问题而显示出来的那种艺术力量和植根深远的独立性”。
其《侏儒》是表现主义的经典作品。
表现主义艺术以“自我表现”为最高目的,其基本特征是注重探索和剖析人的内心世界,着力描写潜意识。作者正是以这种方式,将现实世界的邪恶和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邪恶意识,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以呈现“善终将战胜恶”的写作主题。
《侏儒》的着眼点,是人的两面性和双重人格,因而设计了两个主要人物,“王爷”和他的仆人“侏儒”。王爷,代表的是人在现实中的表演人格,即社会形象;侏儒则是他的另一面,即人的内心世界和真实看法。在表现手段上,采取侏儒的视角,以第一人称“我”的口气展开叙事。“我”处于压倒一切的地位,一切都是“我”眼中、心中、口中的人和事物。
因而整部作品不注重客观描写,不进行完整故事的叙述,而是把重心放在心理分析、人性本相的揭示上。“我”凭直觉观察世界,一有触动,潜意识就出来发言,说出自己对外在行为和客观事件的感觉和评价。所以,侏儒的自白和议论占了相当大的篇幅。同时,作者又赋予了“侏儒”的第三重身份———人性的化身和作者的代言人,因而侏儒的议论,就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一种,表达的是芸芸众生的想法、感情,甚至弱点和偏见;一种是源自作者的主观思考和哲学论断。前者代表广度,即广泛的人性基础,后者代表深度,即对“本质”的终极关怀和批判重量。于是就有了典雅堂皇的词风与村言俚语杂然相处的浑然气象。
在《侏儒》中,侏儒(“我”)虽然是王爷的仆人,却也不被一味支配,相互之间,既对抗,又合作,因为他们是一个人。王爷在战争中取胜,“我”却嗤之以鼻,因为王爷无信、惯用阴谋;但“我”也心中惭愧,因为是“我”在与敌首媾和的宴会上,执行王爷的指令,在酒杯里偷偷放进了毒药。王爷最宠爱他的战将堂·李卡多,因为后者在战场上救了他的性命。但“我”却为王爷感到羞耻,因为“我”知道,堂·李卡多与王妃私通,他实际上是为王妃而战。但他却也不忠贞于王妃的献身,刚离开王妃的身体,就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所以“我”感慨道:“他真正的爱情宛如一朵奇花,在那英武地推开了的面甲之上怒放;但他的肉体依然见异思迁,欲情正旺。”不平之下,在给敌首投毒时,“我”顺手也给了王爷这位爱将一杯,“这原不是我的任务,我有另外的任务,我命令我自己去给他斟上。”“我”是王爷的潜意识,本能地为他服务。
但主仆一体并不是经常的状态,经常的状态,是质疑,是对抗,是否定。在全篇中,这样的否定“句式”比比皆是。譬如:
———真是奇怪得很,我这个能看到那么远的火堆的人,对星辰之美却不能领悟。
———权力和地位有什么用?他心里明白,命中注定的事非顺从不可,生活本身本就不是单给人快乐的。
———他之所以爱她,正是因为他已无法得到她,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把我铐起来叫我受苦。我的清醒,让他恼羞成怒。
———如果说我对主子还有认识的话,那就是,他是绝不能长久缺少他的侏儒的,否则他将迷失自己。所以,他会很快又来召唤我,并亲自打开我身上的锁链。
所以,《侏儒》虽然很单薄,但却是一部人间大书,他把人性和善的最终胜利,阐释得淋漓尽致、撼人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