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要自己创办银行的消息令列强感到不安,于是,英、俄、法、奥等国开始采取不同手段,极尽其能地进行干预和阻挠。
第一个插手的是英国人赫德。赫德在中国近代史上是赫赫有名的人物,1896年年底中国通商银行筹办时,他已身兼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1863年起)和邮传司(1896年起)。史料记载,广东商人陈鏸勋曾向总理衙门呈请设立银行,总行设在北京,以海关总税务司为总办,并在各处有海关之地设立分行,拟招集华商股本银元1000万元,并提议推举赫德为银行董事会主席。另外,盛宣怀从京城官员处探悉:“赫德银行章程已呈总署,大约以各海关为根本。”赫德也曾面告盛宣怀,自己将招集华商开设中英银行。
这让盛宣怀感到了压力,促使其加快创办银行的步伐。1896年7月27日,盛宣怀在致王文韶和张之洞的电文中指出开办银行的迫切性,其理由之一就是:“闻赫德觊觎银行,稍纵即逝。”
紧随赫德之后的是俄国。甲午战败后,清政府计划向外国借款,史称“俄法借款”。为适应此需要,俄、法、德、比等国的一些资本集团于1895年12月22日设立华俄道胜银行,并于1896年9月2日与清政府签订合同,强迫清政府在该银行中附股500万两白银,并使其享有经理国库、铸造货币以及经营重大企业等特权,但清政府在该银行中并没享受到什么权利,在董事会中无一席之地。
光绪帝谕令盛宣怀负责开办银行后不久,华俄道胜银行董事四达祚福对盛宣怀威逼利诱,阻挠其开办银行。四达祚福对盛宣怀称,“现两国有约合开一行,岂可令华商另开,致碍合行生意”。同时,他邀请盛宣怀为华俄道胜银行督办。对此,盛宣怀表示抗议和拒绝,称:“俄行附股,是我国交情美意,岂能禁止本国商人不开银行、不做生意乎?”
四达祚福又提出,若华商愿入股,华俄道胜银行即称中俄招商银行,中、俄各举总办一人,各招商股250万两,悉归商办。四达祚福让盛宣怀斟酌,也遭到盛宣怀的婉拒。
干涉中国人创办银行的,还有美、英、法、奥等国。
英国汇丰银行对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也曾设置障碍。可资查证的史实是,1897年2月,当时的权臣荣禄曾对中国通商银行章程提出8条修改意见,而据李鸿章向盛宣怀透露,“半由汇丰唆串”。
至于美国,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时,美国驻华公使就将其详情报告美国政府。后来中国通商银行在北京设行时,竟有人提议,聘请美国人来担任洋大班(相当于今天的总经理,作者注);而法、奥两国,也曾公然向盛宣怀和清政府提出过归并合办的无理要求。
盛宣怀创办中国通商银行,还面临着自己所在的洋务派的内部斗争。
甲午战后,有“中国留学生之父”之称的容闳曾向总理衙门上呈《请创办银行章程》,并一度得到翁同龢的支持。但容闳主张向美国财政部商借款项以开办银行,这使得翁同龢颇有顾虑。翁同龢曾就银行性质问题咨询盛宣怀,盛宣怀力主银行应商办,得到翁同龢的赞同,于是翁同龢弃容闳而支持盛宣怀,使得容闳创办银行之举功败垂成,对此,容闳一直耿耿于怀,对盛宣怀颇有微词。
更大的麻烦来自于洋务派大佬张之洞的不同意见。
盛宣怀创办银行的主张与张之洞早已在从事的铸币实业发生了利益冲突——早在任两广总督时,张之洞就创办过铸钱厂。1893年,他又建成湖北银元局,所铸龙洋通行湖广和江浙一带。按照盛宣怀的方案,新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将总行设在上海,且计划铸造银元,这势必对湖北银元局造成冲击。
于是,1896年,张之洞在盛宣怀创办银行的过程中,屡次发出不同意见。首先是反对盛宣怀将铁路、银行并举,继而反对盛宣怀为银行督理,最后在对御史管廷献反对银行商办的奏议进行复奏问题上犹豫拖延。
后来,经过王文韶的力劝,张之洞虽然勉强同意,不过,他也对中国通商银行的业务提出了几项限制: 发钞不得超过实本九成之数;不得兼作他项买卖;每半年由南北洋大臣派员稽查一次;删去“本行准铸银元”一条。最终,因张之洞的反对,中国通商银行丧失了铸造银元的权利。
中国通商银行的诞生,还不得不排除清廷内部顽固保守势力的诘难。
1897年2月,在盛宣怀的主持下,筹备中的“中国银行”开始了商股招商,并将拟订的银行章程上呈总理衙门。孰料,在银行的章程问题上,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荣禄突然提出8条修改意见,后经户部左侍郎张荫桓、恭亲王奕的删改,于3月14日发咨文给盛宣怀,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并要求银行补充规定:明确亏损责任人;在北京、上海两处同设总行;提高报效国家之比例;银行资金不能移作工商业和房地产业、借与一公司或一商家之款不能超过股本10%、存借款超过10万两应随时报明立案。
4月12日,盛宣怀就总理衙门的咨文一一作出答复。同时,盛宣怀还接连与李鸿章、荣禄及总理衙门进行沟通,并得到李鸿章和翁同龢的支持,也取得了荣禄的谅解。
但就在同时,御史管廷献向光绪皇帝上呈《银行官设流弊宜防》一折,又对银行章程提出修改意见:银行名称不必冠以“中国”字样;户部拨存之官款必须指定担保品和担保人;汇兑官款须交实银;银行所设之商会公所只议商务,不得干涉金矿等务;银行如有亏损,与国家无关。
对此,光绪皇帝于1897年4月19日谕令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三人合议后答复。6月16日,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三人联名上奏《遵旨会同核议银行利弊拟请仍归商办并由南北洋稽查以保利权折》,历数创办银行的前后经过,重申创办银行的重要性,着重对管廷献的五条修改意见一一予以答复,坚持银行应冠以“中国”字样,并否定了管氏的质疑。
这些诘责内容外传后,“中国银行”的招股工作大受影响,正拟入股的商人犹豫徘徊,已入股的也想抽回。
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挽回局势,盛宣怀采取了迂回的斗争策略,一方面利用当时的政界要人李鸿章、翁同龢、王文韶等的支持并从中加以疏通;另一方面以退为进,以从此不管银行之事为要挟。
结果,总理衙门的顽固派联名写信,对盛宣怀解释劝慰,表示对章程内容的修改并不坚持。接着,清廷也表示“中国不自行举办,一任外国在内地开设,攘我权利亦非和策”,终于勉强同意银行按原定日期开业。
也正是因为这些诘难,原先设想命名为“中国银行”的银行,保留了“中国”二字,同时为了妥协、申明“通商惠工”的开办目的,在正式开业时,定名为“中国通商银行”。
(本文摘自《招商局与中国金融业》,王玉德、郑清、付玉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1月第一版,定价: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