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40年代 ,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到延安访问,其间他与毛泽东有一段著名的谈话——这就是近年来不断被提起和引用的“窑洞对”。但是笔者发现,“窑洞对”被误引的情况很多的。笔者手边有一本黄炎培所著的《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出版),内附《延安归来》一文,“窑洞对”即出自此文。鉴于“窑洞对”中黄炎培那段话屡屡被误引的情况,兹自将书中所附的原文抄录如下:
“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求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见黄炎培《八十年来》,第148-149页)
关于这段话,最常见的一处误引是把黄炎培原文中的“周期率”,误引为“周期律”。造成这种误引的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以讹传讹。即引用者根本没有核实原文,而是间接地从别人那里转引而来,根本不知道黄炎培的原文中使用的是“周期率”。另一个原因是引用者认为黄炎培的原文用错了,因此在引用时有意纠正为“周期律”。那么,究竟应是“周期率”,还是“周期律”?几年前,《咬文嚼字》编辑部为此专门组织了一次专家学者研讨会,最后得出
结论是:“周期率”应为“周期律”。
相比较而言,还有一处误引不太为人注意,这就是把原文中引用的“其兴也浡焉”这句古语,误引为“其兴也勃焉”。这里的“浡”字,《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振作”、“兴起”的意思;而“勃”字,也有“兴起”的意思。从字义上看,这两个字没有根本性区别。那么,黄炎培原文中的“浡”是否也是用错了呢?笔者不是文字专家,不敢在这里妄断是非。但是,笔者想说的是,从学术规范的角度来讲,既然是直接引用黄炎培著作中的原文,就应严格保持其原文的面貌。这是对黄炎培著作的应有尊重。至于原文是否存在错误,则是另一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直接在错误的地方加个“引者注”,把正确的标出来就是了。这样既遵守了基本的学术规范,又不照搬错误,从而达到严谨与求真的完美统一。但是,在当今的学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可谓寥寥无几。
当今学界误引原著的情况非常普遍,学风之浮躁由此可见一斑。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引用者根本不注意认真核对原文,为了图省事,往往是直接“拿来”就用,特别是有了电脑、网络,使这种引用变得更为便捷,“ Ctrl+V(复制)”、“ Ctrl+C(粘贴)”一下,就大功告成,这就加剧了以讹传讹的态势,大大影响了学术生态的健康发展。
因此,笔者想借此大声呼吁:请注重黄炎培的“著作权”!请遵守基本的学术规范!既然是引用,就应该尊重原文,引用者是无权擅改被引用作者原文的。引用已故的作者的原著,就更应如此了。即便是发现原文中有错误的地方,也应严格遵照原文,引用者只需加注说明即可。这是一条应遵守的基本治学原则。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作出了典范。他们在重版《共产党宣言》时,只改序言,而不改宣言的正文。为什么这样做?他们在1873年德文版序言:“《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也就是说,《宣言》的正文,不管是对是错,不能修改,就是原作者也无权修改。这是对历史文献的科学严谨的态度。
北京市东城区 李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