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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1月18日 星期三

    诗性,栖居在追寻正义的路途上

    蔡 斐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1月18日   10 版)

        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当两者相遇时,会产生如何的碰撞?徐昕先生的《诗性正义》一书就给我们呈现出答案。

        该书收录了先生最近十年来的随笔、书评、影评、演讲50余篇,内容涵盖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生活、法律与历史、法律与社会、法律与思想等五个方面。从中世纪欧洲的司法决斗到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从程序正义的限度到司法过程的性质,从对保卫法治的呼吁到对司法政策的批判,从张爱玲的决意到米小苏的创作,从没有断头台的小岛到没有刽子手的旧金山,从千年乌镇的幅幅楹联到歌乐山上的朵朵山花……徐昕先生娓娓道来,文笔流畅细腻,思想深刻尖锐,自始至终贯穿着诗性正义的主题。

        在徐昕先生看来,诗性,是人生追求的至善境界,可以看作普通人快乐轻松的生活;正义,是法律运作的崇高目标,可以比喻为法律人孜孜以求的事业;而诗性正义,则是两者的融合,强调对法律事业和快乐生活的兼顾并重。这种态度也影响着徐昕先生十年来的学术和生活轨迹。

        作为法律人,徐昕先生坚定地追求着法治进步,他呼吁加强律师权利的保护、反思冤案频发的制度弊端、提出“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应当纠正、批评人民监督员的制度设计,但是,书中的字里行间和现实中的试点改革让我们看到:先生对当下司法充满焦虑,但仍保持乐观;存有疑惑,但态度积极。他批判现实,更多的时候,他倡导“司法改革中的合作主义”,并身体力行地为司法改革、法律援助、劳工维权等项项事业奔走。他说,“在任何国家尤其是当代中国,只有站在政府的立场多为政府考虑,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更多地为国家为社会为民众服务,不要动不动就站在对抗的角度,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还可能遭受不必要的牺牲”。显然,这是学者的大智慧,也是学者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真正作为。

        作为普通人,徐昕先生悠然地享受着学问人生,他徜徉在歌乐山林的鸟语花香之间、流连于乌镇的风景翰墨之前、沉醉在张爱玲的爱恨情仇之中,甚至一幅简单的素描、一束溪边的山花,都会让他品味到生活的情调和浪漫。幸运的是,生活不是一场简单的过去就过去的幻灯片,先生时刻闪耀的问题意识让生活中的点滴都能与学术的思考紧密相连,让诗性与正义贯通一起,进而融合。他能够从古希腊的神话中探讨私力救济、能够从古罗马古老决斗的雕版画中解读纠纷解决维护荣誉的功能、能够从中世纪神明裁判的插图中观察当时的时代进程和社会变革,能够从电影《圣皮埃尔的寡妇》中反思死刑程序和宽容报应,能够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诉权作出分析,能够以细微案例为基础提出法官的时代要求,能够从虚拟的网络评判司法的数字化生存。显然,这是先生思维开阔、视角独特的一种表现。

        用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生性不喜欢在热闹的场所合唱壮丽的曲调,只喜欢孤独地漫步”。套用时尚的话来解释,则是“不走寻常路”。这自先生若干年前的博士论文《论私力救济》就可发现。面对私力救济这一边缘话题,他根据中国经验素材研究解决纠纷机制、深入探讨私人在法律实现过程中的作用,该书也成为了理解国内纠纷解决的必读经典。其间和其后,他更加注意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坚持理论与实践互动,倡导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关注中国问题,强调比较法视角,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试图通过关注社会、解释社会而阐明法理。这样的生活是劳累的,但先生又是惬意的,哪怕事业和生活中偶然出现一些小的波折。在他看来,人生须时轻时重,适时转换角色和心情就能够有效调整。既追求正义,也享受生活;既理性分析,也偶发诗性;既勤奋努力,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这就是诗性正义。

        但我更愿意,在追求正义的漫漫路途上,诗性一路栖居下去,哪怕前行的道路遍布坎坷和荆棘……

        《诗性正义》, 徐昕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第一版,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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