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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1月04日 星期三

    国家夺稿之后,德以两馆法庭对峙,作家激辩知识分子的归宿

    文化幌子,强取豪夺?卡夫卡遗稿之争白热化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1月04日   04 版)
    马克斯·布罗德和女秘书埃丝特·霍费在一起。包括卡夫卡手稿在内的布罗德档案现由埃丝特年逾古稀的女儿埃娃(右图)继承。

        本报记者康慨报道  围绕着已故奥匈-捷克斯洛伐克德语犹太作家弗朗茨·卡夫卡遗稿的争夺战,目前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渐趋白热化的法庭讼战已经开始。

        “犹太文化财富”的论战

        卡夫卡于1924年去世于奥地利,其手稿保存在密友和遗嘱执行人马克斯·布罗德手中。1939年,德军攻入捷克斯洛伐克边境前5分钟,布罗德上了最后一班出城火车,从布拉格逃往巴勒斯坦。他随身只带了一只行李箱,里面装着卡夫卡的手稿。1968年去世前,布罗德将手稿交托给了女秘书兼情侣埃丝特·霍费。

        以色列政府和文化界视遗稿为国家公产,与霍女士长期对峙,对其外卖手稿的企图一向严防死守,直至她2008年以101岁高龄去世,方对其两个古稀女儿埃娃·霍费和露特·魏斯勒发起讼战。霍家本已与德国马尔巴赫的德语文学档案馆达成协议,要将卡夫卡-布罗德档案打包卖给后者。2010年7月,以色列法官不顾被告坚拒,下令强行打开特拉维夫和苏黎世的十个银行保险箱,清查手稿。

        2011年12月,此案再度于特拉维夫家事法庭进入审理程序,德语文学档案馆和以色列政府——更精确地说,是所谓的以色列“无主财产监管人”,分别呈递了诉状。前者要求将遗稿运往德国,后者则寻求正式充公。

        德国人认为,卡夫卡和布罗德均属于德语文化圈,且布罗德留有遗嘱,允将手稿售往德国。以国图学术总监哈吉·本-沙马伊则声称,布罗德是卡夫卡的终身好友,是犹太人,是以色列人,是犹太复国主义者,所以包括卡夫卡手稿在内的布罗德遗产必须留在以色列;这些遗稿属于犹太文化财富,而“以色列与犹太文化之间有着强烈而明确的联系”;至于卡夫卡和布罗德是不是用德语写作,这并不重要,因为流散的犹太人曾使用过许多种不同的语言,语言问题不能减损他们与犹太文化之间的天然纽带。

        以国图还认为,布罗德生前一直有意将手稿献给国家图书馆,只是临终才改了主意,同意埃丝特·霍费将手稿卖到国外。

        德语文学档案馆表示,布霍二人在世时,均无意向以色列国家图书馆献稿,因为以国图那时根本就不存在。该馆在声明中说:“这个‘国家图书馆’是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呢?”

        以色列《国土报》在日前的报道中对此解释,国家图书馆的确是2008年才正式出现的,但自从19世纪末,它就“以某种或别种形式存在着”。在布罗德活着的时候,它是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图书馆。

        该报再次斥责德国人不要忘记历史:到底谁该为卡夫卡手稿流落异乡负责?卡夫卡的三个妹妹难道不是死在了集中营吗?

        一提起历史,德国人便很难昂首挺胸。讲法理,他们或许在本案中有优势,遗嘱和协议毕竟都是过硬的证据。可在历史面前,在以色列人面前,他们很难只讲法理,不讲道理。这也是我们目前所注意到的、德语媒体普遍低调报道此案的原因所在。

        手稿真的属于以色列吗?

        手稿案引发了很多争论。1988年,埃丝特·霍费曾以近200万美元的高价,通过索斯比拍卖行卖出了卡夫卡名作《审判》的手稿,表面上的买主是位书商,而真正的买家是德语文学档案馆。美国大作家菲利普·罗斯——也是犹太人——当时勃然而怒,称之为“对20世纪西方文化的犯罪”。

        但2011年12月14日,《国土报》刊发伊扎克·劳尔(Yitzhak Laor)的文章,为霍家老太鸣不平,也对以色列国家的小气和打着文化幌子强夺私产的行为表示不齿。

        劳尔说,耶胡达·阿米亥是以色列最著名和最受读者欢迎的诗人,但在2000年去世前,他将自己的全部手稿和文档卖给了美国的耶鲁大学,因为他想给家人多留些现金,而国家“不想按美国大学的出价付给他钱”。那个时候,以色列国家图书馆“不敢开战”,在手稿运美前影印一份的要求也被美国人拒绝。现在他们盯上了两个老太太,其伪善的“文化”借口颇值得怀疑。

        “以色列到底想要什么?”劳先生写道,“我们认为卡夫卡是‘我们的’作家,可全世界没一个地方把卡夫卡当作以色列作家来研究。”卡夫卡主要生活在多语言的布拉格,虽然确实对意第绪语有兴趣,也曾想学习希伯来语,可他说到底还是个犹太血统的德语作家。“他不属于以色列国,这是一个连20万美元(这是全部!)都不肯拿出来,好让阿米亥的档案留在境内的国家。”

        不是每个犹太人都是以色列的财产。劳先生说,希特勒上台以后,阿诺德·茨威格虽短暂流亡巴勒斯坦,但后来回了东德,1968年死在那里。而阿尔弗雷德·德布林没来巴勒斯坦,弗朗茨·韦费尔没来,斯特凡·茨威格没来,库尔特·图霍夫斯基没来,保尔·策兰也没来,谁敢提出要求,要把他们的手稿归入以色列的档案馆呢?卡夫卡已经有爹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魔影,好像这还不够,现在以色列国家也非要像“老大爹”那样罩着他。“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想起,”劳先生说,“广大的犹太知识分子拒绝了犹太复国主义,而且不想生活在这里。”

        劳尔的这篇文章非常有挑战性。他的意思是说,堂堂一个国家,堂堂一堆搞图书馆的知识分子,想拿稿,又不想花钱,还拉出文化纽带的大旗,做公权力出动的虎皮,起诉、查封、折腾老太太,实在很不像话。

        土耳其裔美国女作家艾丽芙·巴图曼(Elif Batuman)曾在2010年夏,受《纽约时报杂志》委派,前往特拉维夫现场听审。她说,埃娃·霍费自诉已经陷入赤贫,因为政府冻结了两姐妹的100多万美元存款。这笔钱,据霍女士的律师奥代德·哈科恩所说,与她妈妈当年卖《审判》的所得完全无关,而是德国政府向她们支付的大屠杀赔偿款。

        哈先生告诉巴女士,埃娃与卡夫卡手稿“血浓于水”(almost biological),“对她来说,强开她的保险箱就好比是强奸。”巴女士问,埃娃本人是否用过“强奸”这个字眼。

        “很多次。”哈先生答。

        特拉维夫家事法庭将公开审理卡夫卡-布罗德文学遗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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