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推出10万元“锦城阅读基金”,用于鼓励和奖励学生积极读书。据悉,该“阅读基金”规定,学生读一本书,就可以积1分,1分对应10元钱。换言之,学生读一本书,就有望得到10元钱奖励(见10月23日《成都商报》)。事情鲜闻,不由得想一议。
毫无疑问,为了鼓励和奖励学生积极读书,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推出“锦城阅读基金”,初衷不错,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如此推行“读一本书奖10元钱”,未免存在失察之处。
首先,读书原本是学生陶冶情操的途径之一,而一旦沾上金钱的锈斑,就非但难能陶冶学生情操,反而有可能玷污学生情操。如果学校确实想鼓励和奖励学生积极读书,不妨举办一些“读书征文”“知识竞赛”之类的活动,不必这样明确规定“读一本书奖10元钱”。其次,读书一向是学生增长知识的人生必需,而并非是学生得到金钱奖励的生财之道。拿“读一本书奖10元钱”来刺激学生,会将学生引向读书的误区,使学生不为增长知识读书,却为得到金钱奖励读书,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学校确实富有,不妨将这笔钱用来资助贫困学生,或用来奖励优秀学生,不该这样将学生引向读书误区。最后,读书也是学生对社会应尽的一种职责,而并非是学生可为不可为的个人选择。中华读书活动方兴未艾,学生理应成为读书活动的“弄潮儿”。作为学校,当为学生创建可以成为中华读书活动“弄潮儿”的良好环境,而作为学生,应努力读书,创造条件使自己成为中华读书活动的“弄潮儿”,岂能痴迷于“读一本书奖10元钱”乎?如果学校真想振兴中华读书活动,不妨切实引导学生为社会尽责而读书,给学生提供更宽广的读书天地,不宜这样教唆学生为个人得失而读书。
古往今来,读书无不被社会各界人士称之为高雅行为。然而,如果像四川大学锦城学院那样推行“读一本书奖10元钱”,遂使读书沦为低俗举动,这实在是对中华读书活动的嘲弄,也伤害了广大读书人的心灵。显而易见,这“读一本书奖10元钱”的做法,实在不足为训!
浙江省湖州市 孙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