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学制度有“训导长制”和“导师制”,如今早已不见了踪影。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大学体制上实行所谓“训导长制”,即由国民党的“党棍”对大学实行监督,特别是对大学生实行思想控制和监控,从而普遍引起了大学师生的厌恶和反感。然而,在那时的浙大,校长竺可桢竟起用了唯一一例的非国民党党人来担任大学训导长,可以说,这是民国时期中国大学的一个罕觏!原来,1940年,原浙大训导长姜琦因遭师生的反对而被迫辞职,经慎重考虑,竺校长决定起用无党无派、敢于仗义执言的政治学教授费巩出任训导长。于是,原本在高校扮演了一个尴尬角色的“训导长制”却在浙大“变形”为“费巩式”的自由主义和服务于学生的“改良版”,尽管它时间不长,却影响深远。其实,“训导长制”和“导师制”在当年是有着连带的关系的。
早在1939年1月,费巩就在《浙江大学师范学院院刊》发表了一篇《施行导师制之商榷》的文章,文章中,费巩首先揭示“新式教育”被世人诟病的三点,即一、“教法偏于呆板”。这是说教师教学偏重于知识传授,疏于质疑问难,这是灌输而非启发式的教育;此外,现代教育强调“毛入学率”,学生人数激增,班级人数甚广,却又程度不一,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即缺乏能够教学相长的互动的关系。二、在费巩看来,在校园中最令人不安的,尤其是“师生关系太疏”,教师教学法的所谓止于“口耳授受”而已,最终形成“在讲堂为师生,出讲堂为路人”的尴尬局面,所谓“教师如负贩者,学生如购货者,交易而退,缘尽于此”,使教育呈商业化的趋势。三、教师教书“过重技术之传授,忽略人格之陶冶”,以上三个问题是联带的。对于这些问题,费巩是深恶痛绝的,于是他认同教育部采纳“导师制”以补救其弊,为此他还追述了发源于中国传统的书院制和西方大学的成功学制,所谓前者可为称道者,是“为自由讲学之风气,与人格训练之注重”,如宋学“为师者皆忠信笃敬,毫发无伪,训警恳至,语自肺腑流出,宜其为群士信向也”,如明儒更“致力于气节之提倡”,这有东林党人等等,在晚清,则有浙大前身的中国第一家新式书院——杭州求是书院,它更是“自由讲学”与“人格训练”的垂范。这里,费巩所推崇的,无论是中国传统的书院抑或西方英伦的学校,其实质即揭橥“通才教育”的理念,于此又彰显出“导师制”的优势,即这一制度若予以实施之后,是教师教学注重“博览群书”和“思想见解”,所谓导师者对导生“命题作文指示应读之书,批改课卷纠缪指正而外,相与探讨辨难,导师发问,诱导学生思索,学生质疑,乃得导师薪传”,如此,“导师与二三学子,时常相聚一堂,或坐斗室相对论学,或集诸子,茶点小饮于导师之家,剖析疑难而外,并得指示学生修养之法,解答学生个人问题。导师视门人如子弟,门人视导师如良师益友,从学之期虽暂,而缔交辄终身受其潜移默化,不觉品德与学问俱进也。”
没的话说,过去“现行教育”存在的问题,可以说依然是如今“现行教育”存在的问题,老话说的好,“太阳下面本来没有新鲜的东西”,当时费巩条分缕析的“导师制”存在的问题是:一,导师被上课和著述分去精力,且导生众多,无暇一一训导,使导师“多未能专致精力于斯”;二,现代教育的学制,以授课为主,师生缺乏更多交流;三,如果施行“导师制”,多数教师“学有专长”,“唯对一般问题,未必皆有兴趣,担任指导,容或缺少热忱。”对此费巩提出建议:一、学生课业重,教师亦苦于授课无度,于是师生无暇于“导师制”之所要求,或以为“额外之负担”,“敷衍了事”,“虚应故事”,进而他建议“补救之道应自减少上课钟点着手”,变灌输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教师职责在“领导”、“指导”学生读书,而非“代替”,于是“凡可于书籍杂志内得之者,概可令学者自阅,不必代为讲述”。如此,“教师上堂,于某一问题,述其心得而外,只须提纲挈领,指示门径,开列参考书籍,令学者循依纲领,自加钻研,爬梳抉剔,作成札记。以其所得,乃于下次上堂,作为析疑问难之资,或由学生报告,或由教师发问,相与研讨探索,乃能有彻底之了解。”二、“导师制”要求教师除专业知识外,须能回答和指导“一般问题”,也即须能谙通社会和人生的基本问题,如此才能“训导”于学生。对此他建议试行梯阶式的导师配备,即学生大一、大二时所配给的导师“专教以为学而为人之道,其责职偏于修养方面,学校可就全校教授中征聘之,尤以文科方面之教师对此应多负责任”,分配时可采取“双向选择”机制;至学生高年级时,“则应有一本系教授为其导师,其责职偏于专门学术之指导。”此外,对于具体指导方法,费巩也设计了详细的方案,如指定时间,分组接见,“导师应就学生性之所近,指定有裨益修养之书,令于事前细心研诵体会,例如名人传记、先儒文集,以及记述先哲先贤嘉言懿行之书,皆足以为学生课余假期良好之读物。而为之师者,尤宜先自读过,每次接见,先听学生述其所见,然后出其修养所得,阅历所及,以告诸生。诸如勉学问、谨言动、慎交与、练事情、宏度量、励志行、省愆尤、安义命等道理,均足为逐次谈论之题材。循序渐进,每次见面有一题目可讲,始有实益可言。而于平日,导师尤应随时考验诸生身体力行之工夫如何,而有以督教之。举凡礼貌、仪态、举止、言动,皆应恳切训教,随时指正。所谓应对进退,穿衣吃饭,皆是学问,所不可忽。必如此,师生之关系始能日进于亲密,而亦始有师道可言。关系既深,相知有素,学子自肯吐其肺腑,个人如有难题,必乐就教于师,若人生观,若公民之立场,甚至恋爱经济就业等问题,均可就商于导师,导师因人因事而施教,而所谓生活指导之一问题,亦联带解决之矣。”
这就是费巩“改良版”的“导师制”内容之一,此外他还特别强调导师的“身教”影响,即“导师者,品学端纯,足为表率,学生倾心相从,熏陶日久,自被感化于无形。是故人其作业,亦即同时受其陶冶。可以身教,正不必复以言教。师生相喻于无形,潜移默化之功,在不知不觉之间”。这也正合当年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和教务长潘光旦所作之《大学一解》中的教育思想,即:“古者学子从师受业,谓之从游,孟子曰‘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间尝思之,游之时义大矣哉。学校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游泳也,大鱼前导,小鱼尾随,是从游也,从游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反观今日师生之关系,直一奏技者与看客之关系耳,去从游之义不綦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