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的文章,本来我在五年前就想写了,可是当时因为忙乱未曾写出。近日,则因读到2月2日《中华读书报》上李金松先生的《〈清人笔记随录〉辨误一则》,才促使我提笔撰写。
我读李先生的文章,不禁莞尔。倒不是因为李先生文章具体的“辨误”本身有误,也并不想笑话李先生,首先是因为记起了李文的这一“辨误”还与我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儿“关系”。
来新夏先生的《清人笔记随录》是2005年1月由中华书局初版的。在那以前,来老在《邃谷谈往》等书中曾多次提到自己撰写此书,早已积稿盈尺,可惜在“文革”动乱中毁去不少,晚年退休后,正在奋力补写。因此,我当时翘首盼望能早日读到这部巨书。有一天来老来信,说到他在补写此书时急于寻觅张舜徽先生的《清人笔记条辨》。张先生的这本书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但我得信后赶紧就把自己手头的一部给来老寄去了。而来老在《清人笔记随录》问世后,亦立即寄赠了我一部。在奉读之后,我曾写过一篇书评,题为《八旬老学者新奉献》,发表在那年6月的《中华读书报》上。
在那篇书评中,我随手例举了来老此书中的两个片断:胡承谱的《只麈谭》记有鲁亮侪逸事,十分生动,但来老博览强记,忆得少时曾读袁枚谈鲁氏一文内容相似,于是重检袁氏文集,发见固然如此,再加小小考据,便证实胡氏乃有剽窃袁文之嫌。邵晋涵《南江札记》中,有辨《后出师表》非伪之文,近人卢弼著《三国志集解》却引何焯之说,来老谓何氏乃窃自邵氏云。畏友刘兄寂潮读了拙文后,告诉我邵氏实生于何氏死后,这是来老记错了。我一查书,果然如是,惭惶(因我未察其误)之余,忙打电话告诉来老。此后,我便在9月23日《文汇读书周报》上肃然读到了来老的《我的自纠状》。
来老写道:“从事著作,总希望自己的著作完美无缺,能给人以裨益;但往往在成书以后,事与愿违,又不断发现错漏,引致自己的无尽悔意,始知古人不轻付枣梨(按,报纸错排为“黎”字)的谨慎。《清人笔记随录》是我尽数十年积累之功,于耄耋之年,整理成书问世,理应减少差错。一旦问世,内心喜悦,难以言喻。而各方鼓励之词,纷至沓来,益增快慰。直谅多闻之友,虽时有指疵摘瑕,亦多婉转陈说。近于怡然陶醉之余,持书循读,确有字句错讹谬误之处,心怦怦然,而最不可谅者,则为叙事缺漏与论述悖迕。若不细检推敲,亦可掩愆。惟静夜深思:个人得失事小,贻误后来事大,若隐忍不发,希图蒙混,则中心愧怍,而有负读者,遂决然举二例以自纠。”
老实说,我当时读到如此真挚、沉重的自责文字,真正是“心怦怦然”,深受感动和教育!你想,来老为霞之年辛辛苦苦写这么厚一部大书,有些疏漏本也难免,且毕竟又都是较小的失误。来老这样严以律己,充分体现了一位老学者的敬业精神,体现了一个劳动者的淳朴本质!
来老所自纠二例的第二例,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南江札记》一则,也就是李金松先生的“辨误一则”。来老写道:“此段文字大误,何生于1661年,而邵氏则生于1743年。何先邵后,相差八十余年,而我妄凭记忆,将何焯混误为何秋涛,未遑查对,鲁莽着笔,错下结论,以致后先颠倒,混淆是非。尤不可恕者,我于平日多次告诫学生:勿恃记忆,应勤于翻检。而自己高年成书,记忆本已减退,竟未能身体力行,着笔时仍不细加查对,贸然论事,深感汗颜。幸有他人指出此段文字,生年颠倒,论述有误,应删除其说。此不仅为自己有误,更以己误而厚诬何、卢先贤,则罪疚更深。敬请读者将此段文字删去。”
我当时读了来先生的“自纠状”而想写一篇文章,就是想表达对来先生的敬意,并表示自己一定也要向来先生学习的决心。同时也因为近些年来,我们看到有一些自称或被称为“大师”的人物的相反的事例,实在是太多了。如明明不懂什么叫做“致仕”,经人指出后还巧言掩愆,甚至还有朋友出力为之遮羞,结果越描越黑,大损清名。像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我这里就不说了,即以我本人亲身经历者而聊言数例吧。
例如,我为考证郑思肖《心史》非伪,不得已先后撰文与海内外多位论者(有的还是名流)辩论,一一指出他们的例证无一准确,全有硬伤,可是得到的回报大多是“哑口无言”的“默杀”,此外就是毫无学理的蛮缠,甚至还有出语伤人者,就是至今没有一个爽爽气气认错的。
又如,我曾在《中华读书报》上撰文,指出某外国著名汉学家的一本谈中国的书,其汉译本中有非常可笑的误译,该书责编看到拙文后便寄来此书,要我继续纠错,我便老老实实花了几个休息日为他打工,查出误译数十条寄去,不料却连谢一声的回信都没有,反而我在报上看到该京城著名出版社竟特为此译本召开评功摆好的大会,而它的一位译者还在网上给我发了语带怨刺的公开信。
又如,京城某著名报纸刊载某大师侈谈“国学”之宏文,将《子史精华》和《史通削繁》当作是从子部、史部中“选择”出来的“读本”,并称二书“帙卷浩繁”,又把《黄帝内经素问》说成是排在汉代《伤寒论》之后的唐代之书等,我在《中华读书报》上指摘了这些笑话,该大师置之不理,而刊载其文的某报竟发了一篇教训我和《中华读书报》的文章,题为《文人切忌无事生非》。
又如,某人花四年功夫全力写了本“研究鲁迅”的书,只是为曾遭别人批评而泄愤,书中荒唐和缺常识之处实在太多,仅举一例,他竟说鲁迅、茅盾致中共中央的信是身在陕北的红军中人伪造的,又称此种伪造是“革命”行为,因鲁、茅“威望很高”,是革命“很需要”的,却全然不顾该信当年仅发布在内刊且并没公布写信人名字,那么这种伪造又怎能达到借光于鲁、茅威望的“革命”目的呢?
这样的例子真举不胜举。与这些人物相比,来先生对待他人批评的态度,真可谓是霄壤之别啊!
尤须指出的是,来先生这样的“自纠”态度和诚实学风,是一贯的。例如,我在《皓首学术随笔》丛书的《来新夏卷》的序中,即看到他的说明:“卷七《吹疵摘瑕》,为自纠和评说论辩之作”。来老在上述《我的自纠状》的最后又写道:“我深感学问之道,万不可掉以轻心,少有疏懒,即铸大错,更不得以高年目眵为自辩(按,报纸排为“辨”字)。为记取教训,特自纠如上,并向读者致歉。至祈读者指误摘(按,报纸排为“谪”字)谬。举以相告,则必泥首以报。”因此,李金松先生文章最后说的“想必来先生不以为忤”,真是多余的话了。来先生的这种高风亮节,对我们当前的学风是会有良好的影响的。我就在网上高兴地看到《郑板桥年谱》的作者党明放先生,在其博客上也发表了一篇相同题目的《我的自纠状》,其第一句话与来老的“自纠状”写的也一样,显然,他就是以来老为榜样的。
我读李先生的文章不禁莞尔,还有些别的原因,不妨也在最后一说。我想,李先生当时肯定没有看过来老的“自纠状”,这也作罢了;但他如要“辨误”此“一则”,只消写出何先邵后的年份即可,完全没有必要“依次胪列来先生所述文字中提到的诸人关于《后出师表》非伪之说”,抄那么多几乎一样的文字,白白浪费那么些纸墨啊。更有朋友告诉我,李先生此文其实已经在去年(2010)中华书局出版的《书品》第6期上发表过了;而且,李先生还曾在去年将此文寄给上海某报,而该报没发,转给了来先生(其实,该报应把曾发的来老《我的自纠状》寄给李先生才更对啊)。值得这样子到处投寄吗?须知,来老此书早在2008年4月就由中华书局出了第2版(而《书品》杂志的编辑也不去翻一下本单位出的书),看看那句有关何、邵、卢的话,在261页上是早已删除了啊!